文/棕 河
“慈善超市”起源于美国的“好意慈善事业组织”,它是非营利机构开办的一种免税“公司”,成立于1902年。“好意慈善事业组织”的经营方式一般采用“前店后厂”模式,即前面是“慈善商店”,后面是捐赠物品的维修处理车间、工厂。捐赠物资通过洗涤、整理、修配、包装、估价等一条龙作业后,上架销售,非常专业化。
按照民政部2007年17号文件的规定,今后凡新建在6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办公大楼,都应该配套社区图书馆、健身活动中心以及慈善超市——依据这份文件,慈善超市作为硬性配备的社区服务机构,开始进入普通市民视野。
现状:
慈善超市成为“捐助物品发放站”
2008年7月16日,广州市第一家“慈善超市”正式启动。这个“超市”里的一切用品都是用票换的。在这里甚至可以免费验光配眼镜,不过,也是要票才行。原本早已淘汰的“票”成了这个慈善超市中惟一有用的交易媒介,票的全称为“慈善捐助物品领取票”。尽管一张票相当于十元人民币,但票不是用钱买的,而是免费派送的,广州市东山区的困难市民才可以得到。
“超市”里的东西都是用票标价,一般是一票买几件小物品,或是几票买件稍大物品。像洗衣机、冰箱类的大件,需经相关部门派人上门进行特别审核之后,再由社区义工将低保户所需物品送上家门。
从以上的做法不难看出,广州的“慈善超市”完全没有“变现”的功能,它只实现一次助困。实际上,这些“顾客”并非“买”东西,而是自主来“领”东西。“慈善超市”实是捐助物品发放站,已经失去了“超市”的实质含义。
有的困难市民认为这个超市并不能解决什么生活难题,领取的票数有限,特困户一年才12张票,就相当于一年给了一个困难家庭120元钱而已,在这里,慈善超市只是一种变相发放捐赠品的地方。
在全国各地,很多慈善超市活得非常艰难,甚至有小部分超市已经“关门歇业”。
“原来我们在鱼洞街道曾经开过一个慈善超市,但是运行不走,不到半年就关了。”2009年5月,重庆市巴南区民政局副局长马佳无奈地告诉记者,当时该慈善超市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就设在街道办公室楼道,只有几平方米,而且全靠周围居民的捐助,没有其他来源,但周围居民也普遍不富裕,所以物资很匮乏,后来就没开了。
尝试:
上海慈善超市试水市场化经营
慈善超市究竟该怎么做才能红火?上海的做法或许能给读者以启示。
与广州、重庆等大多数地方的慈善超市不一样,上海是我国最早办起“慈善超市”的地方,如今在上海已经有29家慈善超市。认真比较一下上海和广州两地“慈善超市”的运作,就会明白两者之间的本质差异。
在上海,“慈善超市”依旧是超市,有收银台,有现金交易,超市对所有普通市民开放,商品以人民币定价。在上海的慈善超市,有的商品定价很低,有的定价很高,甚至高于市价。他们的顾客有三类:一类是困难市民,一类是贪便宜的顾客,一类是来献爱心的顾客。来献爱心的顾客愿意购买高价商品,作为一种捐助的方式。上海的“慈善超市”实行的是市场化经营。在上海,把商品变成资金,是“慈善超市”运作的主要功能。慈善超市能更好地让捐赠物资快速变现,在变现过程中实现两次助困:其一,保证低收入者可以购买到超低价生活必需品;其二,变现资金又帮助了更困难的家庭。
上海慈善超市的功能是募捐、帮困和变现,是上海慈善事业走向规范、产业化的一个尝试。上海的慈善事业正在努力与国际接轨。
症结:
需要解决“造血功能”
国外“慈善超市”已经形成一种较完善的模式:采用市场化运作,变现过程要按市场规律办事;实行企业化管理,有清晰的成本概念,做捐赠不是不断给予,而是从培养困难群体的造血功能入手。
业内人士指出,“慈善超市”的经营方向还是要借鉴上海的模式,坚持产业化、规范化。一是要实行企业化管理。非盈利机构并不是不讲究成本、效益,而是不分红利。设立一个机构,必然有人员、场地和管理费用问题。既然做“超市”,就要产业化;既然要免税,就要规范化。这样才能做久、做大。二是要懂得“慈善评估学”。“慈善超市”的商品标价要科学,标价抬高,不利于困难人群购买消费;标价过低,会让投机倒把的人“钻空子”。三是要善于组织“货源”。现在可供上柜的捐赠品大多是企业物资,家庭捐赠还不是主力。目前,要做好宣传工作,呼吁市民捐出剩余物资,尤其是二手电器。要设计如何更方便市民的家庭捐赠,比如方便市民的电话预约上门捐赠服务、增开社区“爱心直通车”、设置社区“募捐箱”等,特别要注意发挥社区居委会日常代理捐赠的作用;四是要探讨通过个人所得税政策鼓励捐赠。
目前,上海慈善基金会正在申请“慈善超市”的服务商标,“慈善超市”也将采取“前店后厂”的运作模式。“后厂”接受各个单位的积压产品,然后经专业评估师评估验收后,在“前店”销售,工作人员也将会以下岗人员为主,自身就是“经常性社会捐助体系”的受助者。业内人士认为,上海的慈善基金会如果按照它所期望的思路发展下去,上海的“慈善超市”将成为“生意兴隆”的场所,而且其连锁超市将不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