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尹小山
在中国,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开始在媒体上登广告,让公众知道它们为社会做了哪些义行善举。如果想要知道它们为什么这样做,你最好看一看美国烟草协会(Tobacco Institute)于1982年用打字机打出来的一份文件,题目为《烟草行业的战略开发》。
烟草协会曾经是代表美国烟草工业的政治势力,主旨是通过游说活动来保护烟草行业的利益。作为1998年一项诉讼的和解结果,美国烟草协会于1998年被解散。如今,出自该协会的各种文件被放置在一个公开的数据库中,供公众搜索引用。
在1982年的那份文件中,烟草协会建议,厂商应当正视烟草行业面临的严峻现实,发起系列公益活动,挽回日渐丢失的信誉阵地。有趣的是文件本身,白纸黑字地印着烟草行业面临的两大挑战。第一,“行业敌人组织起来,团结起来。他们的策略是在多个议题上同时发动多条战线的进攻。”这里的行业敌人,其实是指通过集体诉讼形式与烟草厂商对簿公堂的消费者组织。第二,“在联邦和州立法机构中坚定支持我们的朋友越来越少,我们之前天然的盟友现在都是骑墙派,有时候支持我们,有时候反对我们。”
为此,烟草协会建议“烟草业参与到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中,第一,通过参与(使得公众)认同我们在公共服务方面负责任(的形象),避免产生我们把利润置于公共福利之上的形象;第二,建立一种正面形象,即我们以积极的态度解决公众关心的与烟草相关的问题。”
通篇读下来,核心观点呼之欲出——烟草行业所宣称的“企业社会责任”,归根结底是为了保证自己的长期利益。很简单,现在你为了短期的利益最大化,如果不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可能马上就会死得很难看;如果你拿出一部分利润投资于此处,短期内会降低利润所得,但长期来看,它能够保证你的利益最大化。
这是任何企业推行各类社会责任活动的商业逻辑,它跨越时间、跨越行业、跨越国界。
2006年,国际媒体爆料说,在已经成为“世界工厂”的中国,向沃尔玛、耐克这样的跨国公司提供产品的一些工厂为应付检查,隐瞒了残酷剥削工人的内幕。
在国际媒体绘声绘色的描述中,作恶者显然是作为供应商的中国公司。它们被描述为不仅制造假冒伪劣产品,而且制造假冒伪劣的劳动制度。同样为了追求利润而极力压低供应商价格的外国公司,则被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变成这种泛滥作假中束手无策的受害者。一个显见的事实是,正是由于它们极力压缩供应商利润空间,才使得这些中国公司铤而走险。如果不是出于国际工会和人权组织的压力,担心自己的声誉在全球范围内遭到破坏,这些全球知名品牌不会主动关注供应商在劳动制度方面是否合理合法,并逼迫它们改善工人的劳动环境和待遇。
社会责任一定是与商业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计算商业利益方面,这些全球知名的跨国公司与中国供应商本质上没有区别。这些外国公司之所以承担社会责任,在于它无法承受商业声誉受损而带来的损失;对规模小得多的中国供应商来说,本来就没有社会声誉,即使被查出来有问题,大不了交一笔罚款,数额过大那就拍屁股走人。
全球经济一体化戏剧性地把现代资本主义与原始资本主义结合在了一起,只不过前者为了长远的商业利益,开始宣扬和推行企业社会责任;后者仅仅呈现出与18、19世纪西方资本主义相类似的特征。在我们这个国有企业占据众多垄断领域的市场经济国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机略有不同。在报刊上刊登广告,以彰显自身在社会责任领域多有成就的国有企业,其主要目的恐怕不是维护自己的商誉,而是希望向自己的大股东说明,自己做了多少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好人好事”。
企业为了维护自己的商业利益而承担社会责任,虽然出于自利,但肯定是一件好事。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说:“他们不把这目的(指促进社会的利益)放在心上,不必是社会之害。他们追求各自的利益,往往更能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他们如真想促进社会的利益,还往往不能那样有效。”
所以,企业自利的动机使得我们相信,它们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为能够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利益。这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