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博
从2008年10月,媒体曝光浙江省温州市市委常委、鹿城区区委书记杨湘洪出国考察称病未归之后,官员外逃的话题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一场“潜伏”与“反潜伏”的战争也由此浮出水面。 劝返,是否能说动外逃贪官? 有外逃贪官说,逃亡其实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浪迹天涯,日子并不好过。食不甘味,夜不能寐,亲人不得相见,恐惧无所遁形。最高检正是把握了外逃官员的这一特点,首创了劝返模式,即贪官外逃后,派出人员到国外直接与其接触,通过做工作、谈判等各种方式,并承诺一些条件,劝其回国。 该模式的难点在于需要突破法律和政策界限,诸如承诺减刑。因此,实现劝返成功必须满足四个条件:必须明确不归官员有犯罪事实,否则他有选择不归的权利;不归官员必须陷入走投无路的境地,否则不会轻易坐上谈判桌;必须给被劝者许以好处,促使其两害相权取其轻;劝返人员必须有“说了算”的权力,让被劝者信服。 云南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是第一个被劝返的外逃贪官。他所以能被劝返,实为“走投无路”所致。办案人员向新加坡警方提供胡星在国内涉嫌重大受贿犯罪的证据,取得了新加坡警方的理解和支持,由此造成了胡星在英国、中国香港等地被拒绝入境,迫使其在新加坡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之后办案人员才对其派出劝说小组。另外,专案人员在劝说胡星时就作出了一些“承诺”,包括“胡波(胡星的弟弟)帮助胡星出逃的事可以放过”、“如实交代问题,可换取减刑”等,这的确很需要技巧:既要掌握法律和政策,又要灵活多变,更需要有突破法律和政策界限的胆识,因为机会往往稍纵即逝。 2007年9月,曾任北京燕海石油化工技术开发公司经理的李敏(化名)在北京市房山检察院反贪局历经3年的越洋劝说下回国自首——她因涉嫌合伙私分130万元国有资产而潜逃德国6年。这是全国首次通过非外交途径成功劝返外逃贪官。这为劝返政策提供了鲜活的案例。 但是,更多外逃贪官对回国以后所面临的刑罚,是不是会面临死刑,会不会面临更严重的处罚等问题,还是心存严重的担忧。 引渡,正规但效果有限 在中国追捕外逃贪官的主要途径中,引渡一直是最正规的方法。然而,在现实情况中,引渡却又是很难奏效的。一方面,中国签订的双边引渡条约只有30个,主要限于周边国家,与美、欧、澳等发达国家签约极其有限。“一些被外逃贪官视为避难‘天堂’的国家,大都与中国没有引渡协议。”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林欣介绍说。另一方面,因为这些国家对中国的死刑条款、司法公正、人权保障有异议或成见,还有的奉行政治犯不引渡,以及在双重犯罪原则(在两国法律中均构成犯罪的行为)和赃款分成(对协助国的费用支付)等方面的认识也不一致。所以,引渡的效果极其有限。 去年,我国加快了与发达国家缔结引渡条约的步伐,先后与西班牙、法国、澳大利亚签约,这预示着外逃贪官的生存空间会越来越小。对于很多还未缔结双边引渡条约的国家,我国要打击外逃贪官就得通过刑事司法协作。据司法部提供的最新资料显示,中国共与47个国家缔结了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异地诉讼,一个新的启发?5月6日,美国拉斯维加斯一个地方法院以诈骗、洗钱、跨国转运盗窃钱款、伪造护照和签证等罪名,分别判处中国银行广东省开平支行前负责人许超凡和许国俊入狱25年和22年,两人配偶分别同案获刑8年。 此案开创了外逃贪官在国外当地被审理宣判的先例,为我们提出了新的期待。重刑之下,应该会对外逃贪官起到震慑作用,而国外定罪又为外逃贪官的引渡、劝回、遣返等难题给与启示。 国际刑法专家、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的黄风教授认为,“解决贪官外逃的问题有两方面的事情要做,第一个是人的问题,第二个是物的问题,人的问题就是对外逃的人员我们要缉捕归案、遣返回国。物的问题是要把他们非法转移到境外的资产追缴回来。这两个问题应该说是相对独立的,都有一定的难度。” 黄风教授介绍说,引渡有一些条件:是不是符合双重犯罪,是不是这里面有一些政治因素,是不是有刑罚制度的差异,比如中国存在死刑,有些国家废除了死刑,这种情况下死刑就成为了引渡的一个障碍。追缴非法资产也有一个难题,就是怎么能够证明这些资产是犯罪所得,这也是一些难以解决的法律问题。 “人肉搜索”是否能堪大任? 在对官员“裸体做官”现象大加批判的同时,公众创造了一种通过网络监督官员的办法——“人肉搜索”,即发动网友匿名在网络上公布他人私人信息的手段。众多匿名网友为一个目标而搜集信息,并促使某人、某事件的信息得到“充分披露”,促使最后“真相大白”。 而事实上,“人肉搜索”的确威力巨大,最终将腐败官员拉下马的案例不在少数。例如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因为抽“天价烟”、戴“天价表”被网友曝光并最终被双规;江西省新余市某人力资源考察团考察费用记录被网友捡到并贴至网上,3名官员遭到免职、停职处分;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嘉祥猥亵女童遭到网友“人肉搜索”,最终被迫辞职等。 然而,“人肉搜索”因其缺乏理性,涉嫌侵犯公民隐私权,而且网民很难把握尺度边界,所以在它大行其道的同时也备受诟病。徐州曾在2009年1月立法通过禁止“人肉搜索”,但遭遇九成网民反对,最后徐州市政府让步表示揭示官员贪腐不在此限。 目前,各级地方政府也积极对网上反腐进行引导,也许,在网友的天罗地网中,贪官外逃的成功率会更小一些? 官员财产公示,治本之策? 贪官外逃一般要经过转移资产、家属先行、准备护照、猛捞一笔、不辞而别、藏匿寓所、获得身份的一系列过程。当我们明晰了这些出逃路线图以后,下一步要做的就是把这些人堵在国内,绳之以法,而不是将希望寄托于贪官出逃的路径选择,或是出逃后劝返或引渡上。这就需要办案人员加强监督,及早发现蛛丝马迹。 政治信息公开和表达自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黑箱操作的状态为上下其手留有大量的机会。2008年底,新疆阿勒泰地区率先尝试“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受到热捧。该政策不因其将公民对官员的财产监督权予以承认,并进行规范的制度化设计而为人所称道,更因其首度将“阳光”照进官员“这个神秘群体最私密的领域”而备受期待。公众普遍认为,该措施是遏止腐败官员外逃的治本之道。 “应当尽快建立健全以财产申报为主要内容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该制度不仅包括领导干部个人财产或收入情况,也应当包括领导干部的家庭财产、收入情况及家庭成员是否身在境外、是否在境外有存款或购置财产等各方面内容。赋予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查核监督管理的权力,对不如实申报的人员,给予党纪政纪法律的处罚。”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高级检察官陈雷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