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轼
莎士比亚在《威尼斯商人》一剧中对苛刻的放高利贷者夏洛克的描写,从人道主义出发淋漓尽致地发挥了对高利贷的控诉。特别是党政的统治集团和宗教教主,为了装扮自己的正义性,往往制定各种法律规定,打击和惩罚高利贷。尽管如此,高利贷却转入地下,顽强地存在着。它经受了各种非议和制裁,绵延几千年之久。 对于这样的矛盾现象,一些有头脑、有思想的人发现它并非大家所想象的那样不合理。取缔高利贷倒反而是不合理的。这样的争议也有了几百年了,但是始终未能动摇反对高利贷的主流观点。一直到近几年世界银行发表了对各国小额贷款的成败研究,才对农村高利贷的合理性做了肯定。小额贷款从大约二十年前开始试验,有不计其数的失败经验,慢慢地找到了成功的窍门,其中包括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借贷利率。小额贷款不但没有剥削穷人,反而是脱贫致富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几千年对高利率的批判,至今陈腐的观点还相当流行。在我们这个国家里更多了一个计划经济和国家至上的包袱,对高利贷又多了一层偏见。 多数人不明白的是对穷人为什么还要收高利息率。答案是低利息率的贷款往往被村子里有社会关系的人拿去,转手放高利贷了。要让穷人能够借到钱,必须提高利率。 大家都以为放高利贷的人赚了很多钱,其实不然。果真如此的话,许多钱都去放高利贷了,资金充足了利息就下降,高利贷就变成普通借贷了。 放高利贷的成本很高。首先是风险大,还款率低。尤其因为高利贷非法,不受法律保护。其次,大部分高利贷数目都很小,几千元到几万元。据统计,这种贷款的经营成本是正常借贷成本的五倍以上。所以放高利贷不见得利润很丰厚,因此尽管利息率很高,大银行都不愿意经营小额借贷。 大家反对高利贷的原因之一是有人想方设法从农信社以正常借款套取资金,然后转手放高利贷,获取利息差。我认为这应该说是好现象。金融业的任务就是把资金引导到获利最高的地方去。 高利贷与农信社争夺资金,而且往往是农信社争不过高利贷,结果造成农信社资金不足。有人认为这妨碍了农信社的改革和发展。其实,作为地下金融的高利贷具有较高的资金运用效率,钱放在高利贷市场比放在农信社更能够发挥效用。当可以动用的资金量有限时,应该让资金尽可能发挥最大的效用。所以把钱放在高利贷市场没有什么不合理。地下金融暗地里在和正规金融竞争,当然不受正规金融的欢迎。 还有一种理由,认为高利贷市场脱离了政府的监管,有碍于国家的宏观调控。其实高利贷市场不但不会扰乱金融市场,反而是稳定金融市场的一支力量。印度尼西亚在亚洲金融危机中,许多大银行都陷入债务危机,唯独发放高利贷的农村小额贷款没有受到影响。后来在金融恢复中,小额贷款银行还帮助国家走上正轨,立下了汗马功劳。 高利贷有众所周知的种种毛病,加重借款人的负担,容易引发严重的民间纠纷。但单就高利贷本身而言,有许多毛病跟它的非法存在有关。如果合法化,利息率会降低,纠纷会减少,也便于管理,能够纠正一些现有的不规范的做法。 我国政府对高利贷的看法也逐渐趋于宽松。现在允许私人资本进入农村金融,虽然具体办法还没有出来,方向是明确的。民间资本进农村一定会瞄准利息率最高的市场。大量资本的涌入会把利息率压低,高利贷慢慢地就变成正常借贷了。这是我们所希望的前景。 作者系天则经济研究所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