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独资化
外商独资化是指外商通过增加增资扩股达到对合资企业控股或完全收购合资企业使之成为跨国公司全资的子公司的过程。独资化趋势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虽然从总体上看,有利的一面是主流,但是人们不能忽视独资化所带来的不利影响。面对这种趋势,人们应该考虑四方面对策:加强与跨国公司的合作;制定反垄断法,对独资企业可能造成的垄断进行制约;抓住时机,调整利用外资的政策;依靠技术创新加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建设。 表现形式 独资化趋势是指近几年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时更多的采用独资企业的形式以及原有在华合资企业纷纷增加外方控股比重、甚至是转向独资这一新现象。其主要表现形式有二: 一是外商独资全面超过中外合资和合作。1997年外商来华投资的企业中,独资企业的数量首次超过了合资企业。而从1998年起合同外资金额中外商独资企业一直多于合资企业。从2000年起,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中独资企业的比例开始超过合资企业,并呈逐年上升趋势,近几年来这种独资化趋势更加明显。2004年中国共批准外商直接投资企业43664个,其中外商独资企业30708个,约占总数的70%。2004年合同利用外资金额1565.88亿美元,其中外商独资企业合同利用外资金额1172.75亿美元,约占总数的75%。2005年1~11月,中国共批准外商直接投资企业39679个,其中外商独资企业29239个,约占总数的74%。2005年1~11月,合同利用外资金额1704.81亿美元,其中外商独资企业合同利用外资金额1288。34亿美元,约占总数的76%。 二是原有中外合资企业外商控股权明显扩大。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例子是1988年成立的广州宝洁公司,刚开始外方控股比重是49%,经过几次股权变更,现在的广州宝洁基本上已成为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持股99%,中方仅剩下了1%。 产生原因 在外商在华投资不断增长的同时.外商投资方式也由过去的以合资、合作为主向独资或控股的投资方式转变。这种趋势的出现.有其深刻的国际国内背景.也是外商与东道国所拥有的相关要素相整合的结果。 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动荡 1997年始于泰国的东亚金融危机的阴霾还没完全散去.2001年又发生了“9.11”事件.紧接着就是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的爆发,国际汇率市场的波动、石油价格的居高不下等一系列的政治经济因素的影响.世界政治经济形势出现了动荡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安全因素成为外商投资者考虑的重点。而此时.中国稳定的政治环境。经济的持续增长为外商投资者提供了较好的机会。 中国投资环境的改善降低了外商的投资成本 中国国内经济形势的稳定和投资环境的改善增强了外商的投资信心.使外商独资企业的优势得到充分的发挥。跨国公司刚进入中国时。由于对市场不熟悉,缺乏对各项政策的了解.所以一般会采取合资或合作的方式。随着中国人世和中国对外的承诺.清除或修改与世贸组织的规则相抵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外资准入审批程序.逐步取消了各项外商投资限制。政策透明度的增加使外商直接投资的预期风险降低。加上几十年的合资合作,外商逐步了解并熟悉了中国的法规、中国市场,积累了在中国投资经营和竞争的经验.这就大大降低了外商在华投资的成本.所以外商转向投资报酬率更高的独资企业也就可想而知了。 获取利润的最大化是外商独资化的根本动因 根据垄断优势理论。跨国公司在华独资化倾向之所以越来越强烈.主要是凭借自己的垄断优势以获取垄断利润。资本的本性就是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合资企业为例。合资初期,其面临的风险是很大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也没有稳定的收入。这样,中方占有较大的股份其实承担着更大的风险。随着合资企业竞争力的不断增强。销售网络的建立。生产的颐利进行。外方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千方百计寻求增加股份或独资化经营,以分到更多的利润。由于种种原因.中方不得不让出更多的股份以满足外商的要求。此外,中方在追求利润时还要考虑国家的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等.而外商惟一的目标就是追求最大的利润和占领更多的市场.这种多元目标和一元目标的差异也是外商出现分离的重要原因。 促使外商走独资化的道路 海默的国际投资垄断优势理论认为,跨国公司进行直接投资就是为了维持企业的垄断优势。而对中方企业而言,随着中国各项政策透明度增强、各项法律法规的健全、政府的办事效率提高,外商具有很大的自主权.可以自主地进行国际贸易和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络.不再需要依托中方作为办事的向导。由于文化上的差异,中外合资的企业在经营理念、管理原则和发展战略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分歧。这也影响企业的政策制定和增加决策成本。 跨国公司所具有的先进技术、管理水平和雄厚的资本等垄断优势随着中国投资环境的改善越显得明显.其独资化的愿望就越强烈。跨国公司通过独资的形式掌握企业的控制权.一方面可以确保其投资的安全性.把投资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以及最后的利润联系起来.获取全部利润:另一方面可以把自己的垄断优势在拓展海外市场中得以发挥.尤其是那些知识产权比较突出的直接投资,如建立自己的R&D中心、销售网络、品牌优势等.采用独资形式更易于加强母公司对自己的知识产权的控制.避免先进技术的外溢。随着跨国公司的大规模进入和先进技术引进的增加.跨国公司投资行为中的技术垄断和市场垄断倾向上升.而实现这种垄断最有效的方式就是独资经营。 母公司实现全球战略的需要 全球战略是指跨国公司从全球角度出发。合理安排有限资源,抓住全球性机遇。进行全球性选择和部署,确定全球性战略目标,取得最佳的长期总体效益。由于独资企业是跨国公司全部拥有股权的企业。受其完全控制,可以大胆的投入尖端的技术和先进的设备.无需担心这些高精尖技术落入当地的企业手中.跨国公司可以抛弃传统的研究开发方式.在全球范围内建立起自己的全球R&D网络。跨国公司独资化是其全球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其顺应全球化的浪潮,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产物。在母公司一体化的体制下。独资企业可以全面贯彻母公司的经营战略.独资企业凭借母公司在人员、技术和销售网络等方面的优势。击败竞争对手,占领当地市场,实现母公司的全球战略。 发展趋势 外商在华直接投资主要有三种方式,即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以中外合作为主,1986年外商直接投资实际利用外资额中合资额为8。04亿美元,合作为7。94亿美元,独资为0。16亿美元,合资额开始超过合作额,这之后中外合资经营取代中外合作方式成为最重要的投资方式。2000年外商直接投资实际利用外资额中合资额为143。43亿美元,合作为65。96亿美元,独资为192。64亿美元,独资额超过了合资额。这两年来外商直接投资独资化趋势更是日趋明朗,2003年外商直接投资实际利用外资额中合资额为153。92亿美元,合作额为38。36亿美元,独资额为333。84亿美元,独资额几乎为其他两种投资方式的2或8倍。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发展和加入WTO后对外开放领域不断扩大,以及投资政策透明度极大提高,中国整体投资环境持续改善.外商对华投资大幅度增长。在外商对华投资增长的同时,出现了明显的独资化趋势。这种独资化趋势的出现,有一定的必然性。首先,它表明中国的对外开放政策越来越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并且对外资具有了越来越强的吸引力;其次,它反映了跨国公司对华投资战略的变化.如今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以中国为生产制造基地.面向全球市场,为实现全球经营一体化战略目标,在全球范围快速整合企业、配置资源,因而跨国公司多采取独资方式:再次.它符合一般企业发展的规律.目前世界上跨国公司的投资基本上是以独资形式存在的。
中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采用最多的方式是中外合作、中外合资、外商独资。此外还包括外商投资股份制公司、合作开发、补偿贸易、加工装配等方式。但其中合资、合作和独资企业无论是项目数量、合同金额还是实际金额所占比重都超过了98%。中国外商直接投资三种主要方式的比重,随时间推移发生了巨大变化。1979~1985年。以合作企业为主。无论是项目数量、合同金额还是实际金额的存量和流量,都高于合资企业和独资企业;到了1986年,合资企业的项目数量、合同金额和实际金额首次超过合作企业,并以较快速度发展。与此同时,合作企业的发展放缓。1987~1997年,独资企业开始高速增长,其合同金额流量比重从1986年的07%迅速增加到1987年的127%,但合资还是占据主要地位。中国作为直接投资市场的吸引力日益增强,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均取得重大突破和进展。随着政府对外方股权比例限制的逐步放宽,跨国公司开始偏向于取得合资企业的控制权,跨国公司的独资倾向初露端倪。 实现方式 改革开放以来,来华投资的外商步入独资化进程的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有: 建立合资合作企业 外商最初进入中国市场时,由于对中国市场不够熟悉,缺乏市场运营的经验,为了能够迅速占领中国市场,通常采取在当地选择合作伙伴,建立合作企业的方式。中国政府也积极推进外商与国内企业的合资、合作,认为通过合资、合作中方企业可以近距离学习跨国公司的经验。这使得合资、合作成为外商进入中国的主要投资和经营方式。但当外商在中国经营一段时期后,对中国市场、法规及竞争的情况已十分熟悉,加之积累了相当丰富的运营经验,于是就想摆脱束缚,减少内耗,以求得在中国更快地发展,这势必走向独资化。 股权收购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上的跨国并购活动日益频繁,规模也越来越大,已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流趋势,如法国达能集团通过股权收购,控制了50%的乐百氏股权,41%的娃哈哈股权,90%的广东达能酸奶公司的股权和63%的豪门啤酒公司股权。外商以这种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可以节省许多时间和成本,尤其是中国一大批具有收购价值企业的存在,促使外商加快了跨国并购的进程。 增资扩投 增资扩投是外商提高控股权,实现控制经营管理权的一种快捷而有效的方式。由于外商资金雄厚,而国内企业大多资金极其有限,根本无力与外商抗衡,因此,外商能够通过增资扩投,顺利地增加其股权,从而达到其独资化的目的。 技术转让 在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趋势下,国际分工合作的世界经济格局已形成。由于中国拥有一大批具有低成本优势的制造业,而外商如将最新技术迅速转移到国内其控制的企业中,将极大地降低成本,使其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于是外商量把掌握着其核心技术的企业和研发中心转移到中国。到目前为止,世界500强中已有431家在中国投资了2000多个项目,美国、日本、德国、法国、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的IBM、微软、通用汽车、阿尔卡特和西门子等世界著名跨国巨头,已经在国内建立了100多个研发中心,形成了继生产制造中心之后的又一个新的投资热点。 产业链投资 外商通过横向一体化或纵向一体化的产业链模式,建立健全的配套体系,在中国创立其国际分工体系的缩影图,使其能够更自主、更高效地运营。 建立外商独资企业 部分外商在尝到了独资的甜头之后,其他外商也不甘示弱,一部分外商会直接投资建立独资企业,以取得更佳的效果。这是外商独资最明显、最直接的方式。 正面效应 外商独资化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给中国经济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外商独资化对中国经济的正面效应主要表现在: 弥补了中国建设资金的不足外资在过去20多年中对中国经济发展有明显促进作用。外资一般选择经济发展有一定基础和前景的地区进入,在带动地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体现了其与当地经济的相互正强化的作用。 为中国输入了先进的理念、技术、设备以及科学的管理方式 这有助于增强国内企业的技术能力与整体实力,促进中国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尽管它们对于母公司的专利、技术、工艺等的应用只放在实现了独资化的企业中,但仍然对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 当前,中国产业体系存在着严重的结构性过剩问题,资本等各类资源配置不合理,既消耗、浪费了资源又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跨国公司在在华子公司实行独资化的过程中,在带来配套的外资企业的同时也带来了配套的市场,促使国内企业形成适应于外商的配套型产业群,从而达到调整产业结构之功效。 促进了中国开放型经济的形成 随着外商独资化的深入,加强了中国同世界经济的联系,促进了中国经济体制和法律制度体系同国际的接轨。 营造了竞争环境,增强了竞争意识,提高了竞争能力 外商独资企业的存在给国内企业起到了典范作用,创造了新的市场竞争环境,从而促使国内企业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培养和增强了自身的竞争意识,提高了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为中国人力资源的提升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外商独资化为中国人力资源素质的提高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商把培训战略和实行人才本土化战略结合起来,使中国本土人力资源的质量明显提高。同时,外商在国内的独资化对在外人才的回流有着极大的吸引力。 对国内企业的研发具有带动作用 独资化是外商全球化战略中举足轻重的步骤,伴随着独资化研究与开发(R&D)机构也迈向全球化,外商在中国建立R&D机构就是这一潮流中的一支。这些都迫使中国科研体制和科研机构进行市场化改革,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成实际的生产力。 负面效应 但是,应该看到外商独资化对中国经济的发展也具有负面影响,突出表现在: 1.加大了国家宏观调控的难度。外商独资企业在中国完全采用资本主义的运作方式,独资企业不仅遍布各行业,而且规模大、资金雄厚、技术先进、服务优质,这对中国的经济基础会产生巨大影响;且其经营发展战略游离于中国行业监管之外,基本由外商独资企业说了算,从而降低了中国宏观调控手段的调节力度,加大了宏观调控的难度。 2.加剧了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改革开放之初,中国东、西部经济差距并不大,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外商独资化对于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形成及发展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发展重点布局于东部沿海地区,由于倾向性优惠政策的实施吸引了大量外资涌入,使东部沿海地区发展步伐快于其他地区,其基础设施、市场环境、经济条件、人才素质、社会观念等优势越发突出,进而加剧了东、西部差距,导致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状况愈显突出。 3.加快国内市场的分割。一方面,外商进行独资化希望通过管理一体化和系统化以达到其全球战略的终极目标。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就必将对东道国的某些行业进行控制,独资化的企业凭借规模、资金、技术、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优势高筑准入壁垒以排斥国内企业, 这就使得一部分原本在国内企业中有一定优势的企业也不得不寻求外方控股性合资的渠道,致使外商在独资化进程中形成行业垄断。另一方面,中国人口众多,市场前景十分广阔。外商独资企业在对中国行业控制并形成垄断之后,会进而分割、挤占、甚至独占中国市场。资料显示:外资控股企业的产品已基本占领中国饮料业、洗涤用品业、通讯器材业的市场。随着人世后市场准入的放宽,国内市场将进一步被外商独资企业分割和抢占。 4.阻碍国家引资战略目标的实现。外商独资企业能够获得跨国公司的最新技术,其研发机构也常设立于独资企业,而国内企业或合资企业通常只能得到陈旧的、淘汰了的技术,外商这种对关键技术或核心技术的严密封锁以及对非核心技术的垄断会致使中国“以市场换技术”的引资策略落空,甚至血本无归。市场是让出去了,甚至在某些行业外企处于垄断地位,但真正换来的一流先进技术却少之又少。 5.民族品牌被吞噬。在近几十年的生产经营中,中国一些国有产品品牌、技术技艺、企业名称等,不仅在国内市场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在国际市场上也很有竞争力。一些外商认识到中国市场的巨大潜力,认为要打开国内市场,与其靠自己力量逐步渗透,不如借中国企业已有实力和市场迅速占领制高点。为此,它们吞噬了人们苦心经营多年的民族品牌。如金鱼、香雪海、天府可乐等品牌的消亡;活力28、白猫为奥妙、碧浪所取而代之等。外商独资企业运用各种手段对中国品牌进行控制与摧毁,不仅对国内产业安全构成威胁,而且可能影响到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竞争地位以及国家经济的长远发展。 6.引发内企人才流失。一方面,由于外商独资化后对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及重组,会产生大量失业人口,造成富余人员“过剩”的现象;另一方面,由于外商独资企业高薪的吸引,内企的一些科技骨干会单向流往外商独资企业,致使国内科技人才,尤其是科技研发人才的流失,从而造成国内人才结构失衡和国内科研机构缺乏新生力量,进而降低中国技术革新力量,削弱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应对策略 外商直接投资独资化趋势既然难以扭转,人们就应该给予高度的重视,采取各种对策使中国经济向着稳定、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 在可控制、可监管的范围内适当扩大外债利用规模。因为中国借外债在规模上尚有潜力。外债规模通常是以偿债率为中心指标再加上债务率和负债率来衡量的,偿债率在20%左右、债务率在100%以下、负债率在20%-30%之间被认为是不影响国家经济安全。从1985-2003年的数据看,中国偿债率最高年份为1986年的15。4%,其他的几乎都在10%以下,平均偿债率为8。43%;债务率最高年份为1993年的96。5%,平均债务率为71。72%;负债率最高年份为1994年的17。1%,平均负债率为12。88%。这些都大大在中国的安全线范围之内,所以应考虑挖掘一下外债的潜力。 加强政府对外商投资的引导和监督。政府应对外资流向进行引导,应对一些投资巨大、技术不容易引进,依靠国内力量难以在短期较快发展起来的产业放开股权、规模等方面的限制,允许外商独资或合资经营;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产业,在吸引外商投资时,政府要在政策上增强国内企业的控制能力。在法律上运用有关外资企业的法律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来控制外资企业的垄断风险。 外资政策上,逐步取消外资的优惠政策,使内资企业享有同外资企业一样的政策。首先降低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其次逐步扩大内资企业在进出口贸易和外汇管理方面的各种权利和自主空间。最后是使外资企业由“超国民待遇”向“国民待遇”发展,特别是加入WTO以后随着国民待遇原则的全面实施,中国对外商投资企业所实行的优惠政策要逐步淡化,以至最后取消,最终将以中性政策取而代之,营造外资、内资企业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加强企业的品牌意识。中国企业在合资过程中要有自己的品牌意识,不能在引用外资时,因急于与外资合作或贪图一时利益而放弃了自己的品牌。这种目光短浅的行为长期发展必然会把自己灭掉,所以要在合作中时刻谨记品牌是企业的生命,坚决不能丢失自己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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