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新专利法对专利代理行业的影响,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李建蓉秘书长认为, 涉外放开了,有利于行业公平竞争发展。
7月15日,李建蓉秘书长在办公室接受了中国科技财富杂志社记者的专访。她不仅就10月1日起实施的新专利法发表看法,还指出专利代理人应该在专利产生、运用、管理和保护四个环节中发挥关键作用。同时,她呼吁应该赋予代理人和律师同样的诉讼权利,这样有利于专利权益的保护。
李建蓉说,涉外这块是逐步放开的,从最初的1985年指定了三家代理机构,以后陆续批了一些,到目前为此批准能开展涉外业务的代理机构194家。截止6月31 日,全国共有730家专利代理机构,执证从业代理人5793人。涉外业务占据比较大的市场份额,放开有利于拓展代理机构市场,也会促进整个代理行业的发展。
事实上,随着我国专利代理行业日趋成熟,越来越多的专利代理机构具备了办理涉外专利代理事务的能力。2000年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全国绝大多数专利代理机构完成了脱钩改制工作,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其获得平等市场竞争地位的呼声日趋高涨。另外,外国申请人有能力自行选择适合的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专利事务,同时也希望获得更大的选择余地。
有理由认为指定涉外专利代理机构这一行政审批项目已经可以用市场机制来代替。此举将进一步促进专利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在行业内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也为更多的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拓宽了服务平台。
李建蓉还提到新专利法删除了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申请专利必须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代理机构的规定。这意味着代理机构和代理人在为我国申请人向外申请专利提供的服务上要多下功夫,多做探索和尝试。否则可能丢失这些拥有熟悉国际事务、专门人才的大型公司客户。
针对一些自然专利权人反应,存在一些专利代理中介机构以专利实施转化为诱饵而骗取钱财的现象。李建蓉这位代理人的娘家人语气十分肯定的说,这种情况在持证代理人身上99%不存在。之所以不说100%是不排除个别。自1992年全国实行了专利代理人资格公开考试制度起,目前,持证的人在6000多人,这批人还有些不在代理机构里工作。应该说这些持证代理人的素质是比较高的。
她分析,之所以出现一些自然人专利人受骗的情况,一方面是我国在专利实施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专利转化难是个老大难问题。另一方面,近年来知识产权发展很快,很多人知之半解,社会上一些人员打着知识产权的牌子骗取专利权人的钱财。一旦专利公布出来,这些不合规矩的人就会找到专利人,允诺帮助推荐和实施。
退一步说,专利代理人是帮助专利持有人把专利权益化,一种说法“代理人是第二专利权人”。加上协会对这些作一些规范和职业道德要求。
什么叫专利?就是把技术获得保护的权益叫专利。就是要有技术,技术发明创造财产,得到专利法的保护。没有不是技术的专利!如果在国外,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在国外不叫专利。“我们国家把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也纳入到专利范筹,这种小专利大市场,有市场就行呀!”李建蓉说,“现在新的专利法提高了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标准,这对专利申请的水平是有好处的,也会提高专利的质量,更加鼓励发明专利。”
专利申请人是有目的的,对企业有没有好处,跟专利权人的职称、晋升都相关。专利归根结底还是个经济问题。有钱人是把钱变成专利,专利也可以变成钱。有钱的公司请一批科学家,能够创造出专利来;而把专利实施、许可以后也就能变成钱。
李建蓉指出,目前还存在一些认识误区,企业在专利申请方面讲究的策略不够,没有能把应该保护的没有保护住,最后导致专利在手商业利益却没能享受到。加上一些代理机构打“价格”牌,这对行业发展不好。
她认为,高价才能享受到真正好的服务。一分钱一分货这是最朴素的道理,不可能是物美价廉。申请专利就是为了得到回报;申请的质量不高,该写的没有写进去,该保护没有保护到,这就浪费很多钱。与此同时,低质量的申请文件也是对专利权人、代理人、行政资源都有损害。专利权人申请的专利没能得到应有的保护那就失去申请的意义;代理人浪费精力做些低质量的案子破坏名气;来回的修改申请文件也是对行政资源的浪费。
在技术要不要成为专利方面,代理人可以根行业专利的情况给出建议。哪些专利是跑马圈地;哪些是用来许可赚专利费的;哪些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等等。在专利交易过程中也可以给出合理的专利估值等。
她建议,在专利权官司上应该赋予专利代理人跟律师一样的诉讼地位。专利是个技术问题,纯律师又不懂技术,要给专家一个法律地位。
李建蓉对代理行业的未来充满信心。去年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的重要战略举措,作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的主体队伍,迎来历史上难得的一个发展机遇。新形势下,代理业务范围进一步拓宽、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才能满足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需要,才能满足我国知识产权事业飞速发展的需要。总之,专利代理服务的深度、广度存在较大发展空间。
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人来说,新专利法取消涉外代理机构的行政审批,允许外国申请人委托任何依法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而不是少数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代理机构。
这种情况我可以说99%不是代理人所为。持专利代理证的人员的素质是比较高的,应该说比律师人员素质还要高,不但懂法律还得懂技术,他们特别忙。
代理人不仅仅在专利申请方面有作为,在专利的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都应该发挥其专业的能力,提供一些咨询策略服务。代理费用低和诉讼地位缺失阻碍了代理人服务质量的提高和范围的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