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把建国以来六十年和未来三十年划分为三个阶段,并对每一个阶段的特征进行描述:第一个阶段的特征是计划加生产;第二个阶段三十年是投资加外贸;第三个阶段三十年的特征应该是创新加金融。
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介绍,2008年我国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达到5.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4.1%,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约2.17万亿元,比上年增加了14%。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国际金融危机面前不仅能够生存,而且展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众多高新技术企业承载着引领我国经济应对危机、化危为机的责任和使命。
刘燕华表示,创新绝不仅仅是中国应对金融危机的短期举措,而是中国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在全世界范围内,自主创新能力越来越决定了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强弱、国际地位的高低和发展的成效。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面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中国能不能抓住机遇迎头赶上,切实增强国家的核心竞争力,最重要的要看有没有自主创新能力。
研究表明,在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和3000美元的发展阶段,经济社会结构变化最为活跃,技术创新的重要性明显上升。因此从现在起到2020年,如果没有科技进步贡献率的提高,中国难以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
刘燕华指出,许多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科技与金融的有机结合是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换和产业化,提升产业创新活力的必要条件,较高水平的科技创新能力与良好的金融创新和服务是构筑创新型的重要支柱,二者缺一不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科技金融的发展一直是不断创新、丰富的过程,在我们对科学技术进一步认识和深化的过程中,对金融和发展科技创新重要性的认识也在逐步提高。应该说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而金融是推动生产力的一个杠杆。
刘燕华认为,科技、金融已成为动员、组织和集聚全社会科技要素的重要手段。他列举了近几年来科技金融取得的成果。
科技金融体系和工作机制逐步建立。1985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有关银行要积极开展科学技术业务的精神,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科技人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发展科技信贷的通知,正式启动了科技金融工作。2006年以来,中长期规划纲要共制订了九项科技金融政策和两项适用政策。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建立了合作机制,先后与中国开发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光大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等建立了很好的合作关系,科技金融投入不断地扩大。
多层次资本市场成为支持自主创新的基本平台。尤其是中小企业板,在273家中小板公司中高新技术企业所占比例超过了70%,中小板公司上市前后年均研发费用投资额从原来的平均1500多万元增加到了2200万元,同比增长47%。上市后新增专利达到3000多个,其中新增发明专利300多个,新增实用新型专利1800多个,180家中小板公司拥有与主营产品相关的核心专利技术。此外,2005年12月,科技部、中国证监会和北京市政府共同开展了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试点,已有高新技术企业挂牌交易。
科技贷款投放量不断增加,科技担保支撑效果越来越明显。到2008年底,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三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共累计发放科技贷款额1878亿元,贷款支持了科技型中小企业重大科技项目、国家高新区创业投资资金、高新技术产品等等。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过程中,各级科技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设置的担保公司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平均每家科技担保公司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超过100家,平均担保贷款金额约为300万元。部分银行与科技部门密切配合,还进行了知识产权抵押贷款、节能减排贷款模式的创新和试点。
科技保险试点也在稳步前进。2006年,科技部、中国保监会确定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苏州高新区等12个城市、区开展科技保险创新试点。2008年实现风险保额1077亿元,比2007年增长57%,多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了科技保险的服务。
债券市场逐渐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科技部先后两次成功牵头组织发行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区集合债券,为中小企业通过集合方式、通过债券市场募资开辟了渠道。目前,北京、深圳、大连市也成功发行了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科技金融成功的案例不断涌现,在创业风险投资的支持下,一大批科技产业化项目成功转化,涌现了一批新型的企业,比如太阳能光伏行业无锡尚德,展现出一批科技型企业不断成长,创造了近年来世界资本上中国技术的概念。
近期,国家开发银行先后对多个研发产业化过程中关键环节的重大科技项目进行了融资支持,如奇瑞公司发动机转型改造项目、大唐移动TD-CDMA项目,为我国重要的产业和自主研发、可持续发展注入了强大的资金和动力。
“我们相信科技与金融的有机结合前景巨大,潜力巨大。”
总的来看,我国科技金融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仍处于初级阶段,仍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刘燕华说,科技部将继续与相关部门共同合作开展如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科技部与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共同建立科技金融募集协调机制,以统筹规划科技金融资源,协调制定科技协同政策,营造科技金融发展的良好环境,组织开展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示范,共同推进科技金融。
第二,研究开展科技金融城市试点的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精神,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选择部分科技资源相对集中的企业,在风险投资、科技保险、信用担保、企业债券、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等领域推动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通过先行先试,探索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结合方式和模式,搭建多种形式的科技金融合作平台,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民间资金加强科技开发,加强对民营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服务,加快产业化,逐步建立科技创新产业化、科技金融支持的体系。
第三,支持银行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开展科技部门与银行之间的科技金融合作模式创新试点,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贷和金融服务;要加快构建支持自主创新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制定创业板自主创新的企业评价标准,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培育力度,向创业板输送上市资源;将“中关村代办系统”拓展到国家其他高新区;深入科技保险试点,扩大科技保险参与机构,继续做好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城市工作,利用科技保险建立自主创新首套的风险分散机制,开展保险基金开展创业投资和国家高新区基础建设试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