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加薪,对任何一个“物欲”尚未褪尽的人来说大概都不是一件坏事。但我所在的城市在推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时,不少职工却因加薪加出了一肚子气——在同一城市同一行业就职,且拥有同一职称的国家工作人员(譬如中小学教师)工资改革之后月收入竟然相差千元,这些经济上矮了一大截的职工心情能舒畅吗?
这次改革本省一些经济发达市县与欠发达地区员工月工资出现了数百甚至数千元的差距,官方给出的解释是:经济发达地区财政收入高,生活消费亦高,工资自然也就水涨船高。那么在同一幢公寓楼住着的教师工资上大概不应当出现“地区差”了吧?可惜,不仅出现了,而且差距还非常大。本人所在城市,中小学教师的归属分为3块:市直及A、B两个区。在平素的增资加薪中,市直学校教师往往最先盛上一碗,基本上不折不扣执行上面的政策;另外两个区的教师加薪往往就要“结合当地经济情况,视具体情况而定”了。几次调资后,区辖教师月薪已被市直教师拉下了好几百元。而这次的绩效工资改革由于工资调整幅度较大,相同资历、相同劳动量的教师市直、区辖之间竟出现了千元上下的差距,这让那些区辖学校教师很是郁闷。 其实何止调资这一项,平时的评优、提拔、晋升职称8943;8943;诸如此类由上面下达的精神、物质上的种种“好处”哪一项不是等市属单位吃饱之后再“象征性”地恩赐给基层单位?将一些政策性、导向性很强的政府行为玩成某些人手中的魔棒,于国于民都不是一件幸事。 2000多年前的孔子都知道“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如果实施之后反而打消了部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政府出了钱却不讨好,此谁之过欤? 江苏盐城 王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