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36个地区本级政府债务审计结果。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年底,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3.8万亿元,比2010年增加4409.8亿元,债务增长12.9%。 然而,业界却认为如按此审计推算,则会低估全国实际的地方债务规模。 “这36个地区(共18个省)GDP总量在2012年占全国比重达80.5%,大都是经济发达地区,债务情况明显优于其他地区。”北京某评级公司负责人表示,此次审计36个地区在2010年年底就占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总额的31.8%。按其占比类推,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应达12万亿元,但实际地方政府债务水平早已超过该数字。 同时,审计署还强调地方通过信托贷款等七种“多元化”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的现象突出,2011年至2012年变相融资额高达2180.9亿元。 尽管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存在债务规模增长较快、部分地区和行业债务风险凸显等问题,但近期,有关湖南、辽宁等省市地区正开展非财政百强县县级城镇化集合债发行准备工作的消息,已经不胫而走。在此之前,发改委规定非财政百强县平台公司不得发债,仅有财政部公布的百强县才具备发债资格。 产业化债券融资 此前有媒体称,湖南省郴州市发改委网站资料显示,辽宁省已上报至国家发改委两只县级城镇化集合债券,并得到了国家发改委的认可,其模式将在全国各地推广。辽宁、湖南等地的部分县域已经审评集合债。 但记者在辽宁发改委和郴州市发改委网站上并没有找到相关信息。有知情人士透露,相关内容早已被官方撤掉。对此,《中国经营报》记者以传真致电国家发改委新闻办公室,但截至发稿,发改委并没有给予正面回复。 据悉,早在5月中旬,湖南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调研益阳市企业债券发行工作时称,特别是要推进益阳市县级城镇化集合债等债券发行的前期工作。对此,郴州市发改委人士对媒体表示,目前只是就县级城镇化集合债问题进行探讨,具体工作并未展开。 所谓县级集合债是指3个或3个以上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类企业作为联合发行主体,按照“统一组织、统一冠名、统一担保、集合发行、分别负债”的原则共同发行的企业债券。其设计原则类似于中小企业集合债,既通过化零为整的方式,增强了达不到单个发债标准企业的融资能力,同时也拓宽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除银行贷款以外的融资渠道。 县级集合债券的设计原则类似于中小企业集合债,走产业化债券融资之路或将成为县级集合债的一个方向。 记者了解到,2012年7月,安徽芜湖市高新技术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是发改委为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开辟绿色通道后核准的首批债券,最终芜湖市7家中小企业集合发行了债券。 “未来县域集合债一定程度上可以采取芜湖市的做法,优先选择一批有竞争力的企业来发债,一来项目的收益率可以保证,二来可以有效地利用资金。”浙江省余杭区一家高新技术产业公司相关人士表示。 在该人士看来,余杭区作为百强县在政策上有一定的优惠,但是企业自身仍然可以通过产业来积聚融资能力。“一旦顺利融资可以提高县域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来说,其实是一个考验。” 集合债或风险高 然而,县域集合债不可忽视的问题仍然是债券的运行以及退出机制。目前,在城投债、企业债等债券发行过程中,普遍采用的是平台公司或者政府担保,并没有成熟的退出机制,对于县域集合债而言,一旦运行在监管机制不完善的情况,其风险又会如何? 在审计署公布的地方债务数据中,一些地方通过信托贷款等七种“多元化”方式变相融资现象突出。在2011年~2012年,有6个省本级和7个省会城市本级通过信托贷款、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和发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融资1090.1亿元;12个省会城市本级和1个省本级通过BT和垫资施工方式实施196个建设项目,形成政府性债务1060.9亿元;3个省本级和3个省会城市本级的部分单位违规集资30.6亿元,合计2180.9亿元,占这些地区两年新举借债务总额的15.8%。 在今年5月20日,审计署副审计长董大胜估计,目前各级政府总债务规模在15万亿至18万亿元。财政部原部长项怀诚最近透露,地方政府负债估计超过20万亿元。而如果按照巴克莱资本的测算,中国政府总负债最少超过32万亿元,最多可能达到50万亿元。 对此,普益财富研究员范杰认为,由于目前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回收期限一般较长,长于对应的基建债券期限(一般在两年之内,通常为12、18、24个月),甚至部分基建项目根本没有经营性现金流,如城市道路建设项目,故还款来源不可能是项目的现金流。 “同样道理,如果集合债发行者的现金流出现问题,或者项目运行不顺利同样会存在上述问题。当项目的投资回报不能满足债券的发行收益时,就会发生债务兑现风险。”范杰表示。 更为重要的是,相比政府债务,企业集合债的融资成本一般要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现阶段,城投债的利率一般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相近,而企业债融资支付给投资者的报酬远不止这个数字。“即便是经济百强县、副省级以上政府通过融资平台信托融资,其收益率都远在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之上,这有可能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更何况非财政百强县。”范杰说。 对此,国安证券一位分析师表示,相比百强县的经济实力,这些非财政百强县的平台公司发行主体资质相对较低,后期融资难度也较大。按照常规是风险高,收益高,“但县域集合债因为自身的条件,收益可能不会太高,所以这是一个矛盾的地方,要想吸引投资者,除了在收益方面有突破,可能还需要地方政府给予一些政策优惠。”上述国安证券分析师说。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认为,县域集合债券的出现,解决了非经济百强县县级政府不具备发行债券通道的难题,“相当于资产打包,但是任何债券都存在风险,所以也很难判断未来它的运行会怎样,主要还是看市场对其认可程度。”
![集合债券 非百强县 “筹谋”集合债](http://img.413yy.cn/images/a/06020206/020609453182710179.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