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钱之小额贷款篇
分类:小额贷款
属性:服务微型企业,贷款的门槛也是各有高低
评价:实际上,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息至少都是每月4分的利息,最高的还达到了8分利息
时至农历年关,最近廊坊开发区银利达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量大增,其公司负责人杨焕香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最近的业务量比往常要多,从几十万元的贷款业务到一两千万元都有,资本金都快不够借了。”
近两年,越来越多的民间的小额贷款公司开始浮出水面。在2008年5月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后,各地的省级政府、省会市或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纷纷制定本地试点政策和配套措施。在上海、浙江、湖北、山西、河北、贵州等省市,获得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已有上百家,而在河北廊坊,甚至批准成立了3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
面向更广泛人群
以前,大量的民间资本以地下钱庄的形式进行非法放贷,企业的融资渠道也相对狭窄,银行贷款的门槛也日益抬高。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为发愁找钱的企业提供了一个新的通道。截至2007年底,全国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53亿元。
最近,陈平正忙着帮人穿针引线,北京周边燕郊的一家房地产公司新盘滞销,资金周转不灵,找到陈平。他帮这家房地产公司借到了一笔资金,还同时联系合适的买主。最近,类似陈平这样的故事,在房地产界比较普遍。
中国代理商联合会筹备委员会主任樊晓军曾经见过很多缺钱的代理商借款无门的例子。由于达不到银行借款的门槛,这些中小商家在遇到上下游挤压时,日子常常是捉襟见肘。
从2005年,为化解农村金融运行瓶颈,央行批准在5个省区设立民间商业性小额信贷组织试点。当时,中国第一批民间小额信贷公司还主要面向农民放贷。而如今,小额贷款公司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还可以自主选择贷款对象,服务微型企业。
贷款门槛不尽相同
虽然央行和银监会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管理程序要求比较明确,但是实际的情况却是不尽相同。记者日前在一些小额贷款网站上看到大量的贷款信息:其中不乏小额借贷无须担保,10万元以下无需抵押,无户籍限制之类的小额贷款公司广告。
通常情况下,要从这些小额贷款公司借款,不仅要被审核贷款资格,还需要一定的抵押物。按照《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业务流程与操作规范,切实加强贷款管理。”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采取自主经营,其贷款的门槛也是各有高低。与这类公司打过交道的樊晓军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对于借款者最严格的贷款条件是,借款人需要办理房产证抵押,一旦规定期限内借款人不能还清贷款和利息,贷款公司可以直接到房屋登记处办理过户手续。还有的借款人需要直接把汽车开到贷款公司做抵押。也有的房地产商以股权进行质押。
但是,也有一些贷款公司的贷款条件并不那么严格,如果贷款人无抵押物,可以找中间人签字担保。比如,贷款双方都认为是有身份,具有一定信誉度的企业家、领导,这类具有一定身份和信誉度的人如果愿意为贷款人签字做担保,如果贷款人不能按期还贷款,担保人会为他代偿。通常,能够找到这类中间人为自己做担保,贷款人需要具有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知名度,说白了,担保人也要看借款人有没有这个信誉,值不值为他做这个担保。
在民间,还有一种不需要任何抵押或担保的办法,由中间人或贷款公司出面为贷款人找下家。在借给贷款人资金的同时,帮他把手中的房产或是其他产品卖掉,用得来的资金还贷款和利息。甚至有的贷款公司还有特殊关系帮贷款人从银行直接借款,用以还清自己的借款和利息。这种手法虽然不需要抵押物,对于贷款公司却是最快速、稳妥,风险最小的借款方式。最近樊晓军就帮助北京周边的一家楼盘在进行这种贷款的运作,一边帮忙找下家买房,一边寻找可以为其提供资金的贷款公司。
由于是采取自主经营,这些刚刚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由于背景不同,对贷款风险的控制方式和能力也良莠不齐、不尽相同。樊晓军告诉记者,有的小额贷款公司是聘请银行退下来的行长担任总经理,其贷款程序比较严格,有股东会议等完善的审核体系,也会参考银行的操作手法;但也有小额贷款公司则是由典当行转变过来的,带来了典当业的操作经验;甚至还有一些小额贷款公司是由担保公司硬上马组建的,缺乏完善的控制体系。
通常情况下,经过银行贷款,要进行的信誉担保十分复杂。而民间的这类贷款公司的手续相对简单、自由,门槛也较低。但是,大多数小额贷款公司还是比较谨慎,贷款大多必须有抵押物,有个别胆大的贷款公司为了追求利润,在贷款人没有抵押物时,也为其贷款,最终贷款人无法还贷,则只能通过司法手段来解决问题。
民间多为高息
按照目前的利率水平,小额贷款公司每月的贷款利息应在2分左右。“实际上,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息至少都是每月4分的利息,最高的还达到了8分利息。”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
两年前,经济学家茅于轼曾发表观点认为,高利息对于小额贷款是必要的。这是全世界几十年搞小额贷款总结出来的一项主要经验。世界银行总结,通常小额贷款的保本年利息率为15%~20%.而按照《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由于刚刚放开,现在国内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还设置了不少条条框框,感觉比较死板,”杨焕香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企业自主经营,为什么不能自己决定利息的高低,必须要有一个上限的设定?另外,《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在资金运用方面,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贷款公司的效益好,为什么不可以多贷出一些?而且,目前小额贷款公司还只能在本区域内进行试点,不能跨区域运作。杨焕香也认为这样比较死板,这如同到全国去卖产品,为什么不可以跨地区运作?
实际上,最近两年政策已经在小额贷款政策方面进行了创新,相信未来这一民间融资渠道会在安全、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有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