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每个人成长过程中总会被长辈告诫“不要赌博”,但当他有资格告诫后辈时,却常常不幸成为赌桌上的常客,资本市场中的“对赌协议”大概也和这种赌性有不解之缘。尽管启明创投合伙人邝子平强调,超过80%的对赌协议都无法履行,却不能延缓企业要钱、PE赚钱的冲动。现在,付出代价的时刻到了,签了协议的他们将如何面对?
“不会对我们的现金流以及正常营运造成影响。”虽然碧桂园(2007.HK)一再强调对赌协议现在影响有限,但无法阻挡其股价的一路下滑——不到1.3元的碧桂园,股价甚至不及其鼎盛时的10%.种种迹象表明,在与美林对赌中,碧桂园输得一塌糊涂。
如果要评选国内最有冲动对赌的行业,无疑是房地产。碧桂园、恒大地产(3333.HK)及众多急于上市的开发商,都可以说是其中输家。但实际上,参与这类游戏的不止房地产业,国内众多“高增长”企业都曾签下类似协议,也可能因此遭受重大损失。
当融资方反省时,作为投资方的创投,也在思考如何解决之前支付了高溢价、但企业业绩不达标的困境。
碧桂园之输
造成这种局面的关键是碧桂园与美林的协议缺乏弹性,没有缓冲机制
今年2月,由于经营压力,碧桂园发行了5亿美元可换股债券。为了保证债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美林国际为碧桂园定制了一份掉期协议。根据约定,可换股债券在2008年4月3日至2013年2月15日的5年时间内,可以转换成碧桂园的普通股票,换股价为每股股票9.05港元,并可在香港联交所正常交易买卖。假设未来5年,碧桂园股价一直低于9.05港元,则债券持有者无法高位抛售获利。有了这个掉期协议后,情况就有很大不同。根据协议内容,不管市场股价如何变动,这些掉期股份未来交易价锁定在6.85港元。即使碧桂园股价低于该值,投资者还是可以以6.85港元套现,差价由碧桂园支付。
协议签订不久,国内房地产形势恶化,在港上市的内地房股遭到投资者抛弃,碧桂园不得不一再计提损失。10月底,公司公告称,掉期协议最大损失不会超过2.5亿美元,公司同时强调,2013年2月以前,这些损失都仅限于账面,不会对经营造成压力。
但事情的发展显然出乎人们的意料。4月21日,杨贰珠以每股6港元的价格减持5000万股,套现3亿港元,引致市场纷纷议论。杨贰珠是碧桂园主席杨国强的创业伙伴,“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同村兄弟。
元老套现让投资者开始对碧桂园产生怀疑。杨国强不得不出手,将5000万股抛单全部接下。碧桂园内部人士透露,此后杨国强一再在公司内部协调、解析,股东抛售潮暂时缓解。
但到了10月,情况开始变得不可控,股东们对于杨国强的决策失误开始不耐烦,加上股价接连下挫,朋友们开始拒绝“共患难”。10月2日、10月17日,杨贰珠两次出手,一举减持3亿股碧桂园股票,套现5.4亿港元;10月14日至16日,碧桂园另一股东苏汝波减持1亿股,套现约1.88亿港元。公司内部人士介绍,苏汝波同是碧桂园“老臣”,现在还负责碧桂园在江门市、鹤山市等地区房地产项目的建筑管理、监督及协调工作。
为平息抛盘风波,杨国强付出了近5亿港元现金的代价,但汹涌的抛售,让老杨已经无力照单全收了。更糟糕的是,投资者开始质疑公司的管理。为了重建投资者信心,一些碧桂园新任管理者不得不宣誓“效忠”:10月17日,碧桂园执行董事崔健波斥资1600万港元,买入1000万股公司股份。
深圳达晨创业投资公司董事长刘昼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关键是碧桂园与美林的协议缺乏弹性,没有缓冲机制。磐天中国资本合伙人吴克忠也深有同感:“企业利润在一定范围内是可控的,但如果将股价纳入对赌协议,对企业经营没好处。”
“一场危险的游戏”
企业去年自信地以最佳状态作为预测标准,做出超常规的增长承诺,现在不得不反省
“这是一场危险的游戏。”刘昼直言,国内外机构投资企业时都会签署业绩对赌协议,不同的是,当企业业绩不达标时,国内机构的“惩罚”手段很温和,而国际投行则可能夺取企业控制权。
刘昼举例说,若企业业绩达不到预期,国内机构一般会要求企业出让一定比例股权作为补偿,但持股比例不会危及企业控制权。即便企业三年无法上市,双方也是“友好分手”,让企业以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标准还本付息。“但国际机构在操作上,赔偿条款往往是无底限的,甚至可能让企业失去控制权。”
东方富海创投机构副总裁梅健也认为,外资企业的对赌条款会比较苛刻:“有些外资规定,只要企业业绩增长下滑幅度超过预期的30%,企业就必须回购股权。而在国内,这一比例往往是50%以上。”
这一点,从已经爆发危机的企业中也有迹可循。2007年初,湖南太子奶接受高盛、英联以及摩根士丹利的7300万美元注资。在双方的协议条款中,却暗藏着如下“对赌协议”:在收到7300万美元注资后前3年,如果太子奶集团业绩增长超过50%,就可调整(降低)对方股权;如完不成30%的业绩增长,太子奶集团董事长李途纯将会失去控股权。
显然,若企业业绩达到预期,国际投行能收获丰厚的资本收益;若企业业绩不达标,则可进一步控制公司股权,再从产业链整合中获取收益。
对于已经处于“对赌协议”旋涡中的企业,唯一能做的也许是协商解决方案。一些被投资企业,也不得不为去年自信地以市场最佳状态作为预测标准,做出高于常规的增长承诺反省。
一位被投资企业高管私下向记者表示,去年企业要价太高,以致投行大都提出增长40%以上的高要求。目前来看,今年预计只能达到20%~25%:“如果换到现在,宁愿降低盈利预期,也不会签订对赌协议。”
“2007年到2008年初的许多畸形现象,正在慢慢回归。越是不合常理的价格,风险越大。”普凯基金主管合伙人姚继平认为,企业要价太高,最后损失的还是自身。
增加协议弹性
今年以来,宏观大环境的变化,也让PE机构开始修订协议方法和内容
“我签的对赌协议,起码有80%是达不到的。”启明创投创始合伙人邝子平直言反对对赌协议。梅健也告诉记者,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他们所投资的项目中,预计有一半企业业绩增长无法达标。
梅健表示,公司计划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处理协议:“参照同行业的情况,如果企业是由宏观大环境变化导致业绩不达标,在执行对赌协议时会采取相对宽松的标准,如企业可以少补一点儿股权。而对一些受环境影响较小,由企业自身经营造成的业绩不如预期,则会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其他PE机构也在考虑与企业协商进行相应调整。磐天资本中国合伙人吴克忠也向记者表示,如果企业纯粹受外围经济环境影响,则目标业绩可以相应下调,比如10%.但有些企业,如高科技、内需企业,同行业绩并没有大幅下滑,在权衡其业绩时,标准会更严格一些。
同时,国内创投机构今年签订“对赌协议”时策略也有改变。“必须签相对有弹性的协议。”刘昼说,今年以来,宏观大环境的变化,也让PE机构开始修订协议方法和内容。
比如,对赌企业未来业绩,可以约定一个向下浮动的弹性标准。“企业业绩约定可以向下浮动10%,但最多不会超过15%.”刘昼表示,考虑到宏观经济的大幅调整,公司今年与投资企业签订的对赌协议均设置了相应的弹性条款。例如,约定今年需完成的利润目标是4000万元,允许下浮10%,这样企业利润如达到3600万元,就可以不用增加PE持股比例。
另外,在上市时间上,创投机构认为企业也应该与PE做一个较为宽松的预期约定,比如预期三年上市等。“恒大与海外投行签订了详细而死板的上市时间约定,这会使企业很被动。”吴克忠说。
不过,投行投资企业追求的就是企业上市后能顺利退出,因而在上市方面,投行还是需要“君子”约定。比如,如果投资三年后,企业仍然无法达到上市条件,投行一般会要求企业回购股权,并以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标准还本付息;若企业达到上市条件,而管理层不愿意企业上市,投行会要求企业主以年复利30%或20%的回报回购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