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基亚公司原人力资源经理曹威利用离职员工名义,假报销478万余元,并将钱款据为己有。记者昨天获悉,经大兴法院审理,曹威以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
曹威原为诺基亚(中国)有限公司手机事业部中国研究中心人力资源经理,负责本地聘用外国员工的福利,如房租、养老保险、孩子教育、员工关怀礼物(结婚、生子)以及本部门内向她汇报的诺基亚员工的日常费用报销,作为人事部员工,她能够进入系统修改人员信息。
去年4月初,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财务审计过程中,发现人力资源经理曹威账务异常:曹威所在部门有个姓王的员工,在2007年至2008年4月间,报销的金额高达400余万元。但公司调查后发现,这名王姓员工仅在公司工作了14天,早已离职。而据这名员工说,其间从未向公司报销过任何费用,公司要求曹威对此做出解释。
最终曹威在2008年4月12日,承认自己假借离职员工王某之名,在公司报销各项费用达400余万元。她自己承认,由于是诺基亚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所以她可以自由进入系统修改人员信息。在修改相关信息后,她开设了银行账户,私自利用自己的审批权限,在一年多时间里,违规审批报销,并把这些钱据为己有。
警方最终查明,2007年1月至2008年4月,曹威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各类费用52笔,共计人民币478万余元,后转入其个人账户内消费挥霍。
大兴法院最后判决,曹威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钱款非法据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曹威系自首,且积极退赔部分赃款,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