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另一名投资者赖建平认为,香港荷兰银行对他实施了“先骗后抢”,致使其2100万港元化为乌有,最终还倒欠银行200多万港元。对于赖建平的指责,香港荷兰银行在给他的回函中均予以否认。
在金亮认为银行存在严重误导的时候,北京另一名投资者赖建平则明确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香港荷兰银行对他实施了“先骗后抢”,致使其从2007年7月到2008年10月,先后投入的2100万港元化为乌有,最终还倒欠银行200多万港元。
赖建平说,2007年6月21日,一名熟人的学生张宁找到他,拿出一张印有“香港荷兰银行私人银行董事”头衔的名片,说要当他的投资顾问,并承诺年保底收益能达到20%。百年银行的董事兼熟人的学生,又是留学海外的高材生,这让赖建平对张宁深信不疑。根据她做好的标记,几分钟内赖建平就在100多页的英文文件空白处签上了名字。
之后,张宁又让赖建平找了一些朋友,给他们上了一堂“投资课”,内容主要是推介“打折股票”。赖建平后来才知道,张宁推荐的是高风险金融衍生品KODA(Knock-Out Discount Accumulator,即累计期权合约)。而在当时,赖建平拿到的资料以及张宁的口头介绍,均是宣传该产品具有低风险、高回报、资金周转灵活等卖点。
于是,赖建平在香港荷兰银行开户存进420万港元购买“打折股票”,并按张宁的建议3个多月内一共购买了10多个KODA合约,合约金额大都在1000万到2000万港元之间。在此期间,他的账户里一直只有420万港元,银行从未向他要过保证金。
2007年11月20日,赖建平又以7.54元的价格购买了复兴国际KODA合约,每个交易日吸纳3500股。然而合约一开始,这只股票就表现欠佳,香港荷兰银行也一改往日作风,开始催促赖建平往账户里存钱。到了2008年1月9日,张宁突然给了赖建平一个计算保证金的公式,赖建平这时才知道原来还有这项规定。
此时,银行的态度日益强硬,并表示如果不能按期存入足够的保证金,他们会强行斩仓,将赖建平账户里的股票变卖。无奈之下,赖建平开始四处借贷,从2007年11月底到2008年3月,先后又向账户里投入近1500万港元。
随后,赖建平了解到Accumulator只能卖给专业投资者。当他找来签署的英文合同,才发现自己在不知情情况下已被选定为专业投资者。合同中关于确认投资者是否看了中文合同的选项,张宁也选择了“是”。而赖建平记得非常清楚,当时找张宁索要中文版本时她明确说没有。
更让赖建平感到事态严重的是,当时张宁说卖给他们的是银行找来的产品,而香港荷兰银行给予的答复是他们与赖建平是“主事人和相对人之间的关系”,等于承认了在KODA合约上荷兰银行与赖建平就是对赌关系。明明是你死我活的买卖,却被银行包装成了一个貌似公平的赌场。于是,赖建平在2008年6月19日正式向香港荷兰银行发函,提出两点:一,为了确认法律关系,即日起要求将账户及其中资产交给银行处理。二,要求银行与之协商有关赔偿事宜。
没想到,银行开始了“明抢”。发函时,赖建平账户里的股票市值大约为1400万港元。发函次日,他就收到银行回复,说一个月之内会给答复。按照合约,每月21日银行会把赖建平上一个月所买股票进行交付。然而银行的回复一等就是三个月,在此期间赖建平未收到任何股票。对此,他的理解是荷兰银行同意收回账户,双方合约终止。
期间,赖建平与荷兰银行一直在谈赔偿问题,因双方分歧较大未果。2008年9月8日,香港荷兰银行突然通知赖建平,让他接收三个月的股票。由于赖建平账户里没有现金,于是香港荷兰银行在9月8日这天,以“行使抵消权”为名先行从赖建平账户扣款400余万元(体现为欠款)。9月10日,赖建平致函荷兰银行,通知因其违约在先,连续三个月未履行合约,因此根据双方有关协议条款提前终止合约,并正告银行不要“监守自盗”从其账户扣款。荷兰银行确认收到赖建平通知,但未予理会,并于扣款10天之后即9月18日才将前三个月的股票交付到赖建平账户中(协议本来规定“一手交货、一手交钱”)。
2008年6月22日,复星国际[4.88 -1.22%]股价为5.81港元,而交付日9月18日股价为2.36港元。银行推迟三个月交付让赖建平额外损失了几百万港元。此后,由于赖建平购买的KODA合约还有三个月到期,他现金不足导致账户中股票被银行以历史最低价格连续斩仓变现,最终,让他2100万港元血本无归,反欠银行200多万港元。
对于赖建平的指责,香港荷兰银行在给他的回函中均予以否认。中国证券报记者给香港荷兰银行发了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日止未得到任何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