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小佳(化名)目送客户远去时,嘴角有一丝冷冷的笑。
对方所在的PE(Private EqutiyEquity,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PE)是他所在的调查公司的雇主,他们委托叶小佳调查其所投资的A公司是否有财务造假的情况。
尽管如此,叶小佳还是觉得对方“欲盖弥彰”。他说,“如果这家公司因为伪造销售收入而上不了市,那也是他们自找的。”
在调查中,叶觉得这家“在美国排名前十的基金公司”有串通作假的嫌疑,至少这个项目的直接负责人逃不了干系。
出于职业道德,叶小佳始终不肯透露投资方和企业方的名字。只肯说“A公司”在浙江,是一家传统制造企业。
而他得到的最新消息,因为财务数据不可能在国内市场通过审查的A公司,投资方打算把它送去一个“小市场”上市。
对赌惹的祸?
一年时间,能有多少可能性?一年时间也许什么都做不了,却足以使一家企业从天堂坠落地狱。
“一年前,这家公司没有太大问题。”叶小佳说。当时,PE基金还没投资A公司。从研究所出来的创业团队,身家背景“都非常干净”。地处浙江某市开发区的A公司,新创公司的身份在税务、土地权证等上面都没有瑕疵。
一年后,“流量调查”中A公司的问题出现了。在其销售往来中出现的五六家大客户,“1年前是没有的”。而A公司对这些“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其所收入的份额一路从25%,到叶小佳介入调查时的45%。而当年的销售增长更是从此前的接近30%上升到50%。
“看到这些数据时,我的第一个反应是,这些销售记录是伪造的。”叶小佳说,他去看过A公司的生产区域,“很难想像那么破烂、生产能力没有完全发挥的企业,能够支撑这么大量的销售量”。
而对赌协议的存在,使叶小佳坚定了自己的猜测。通过A公司所在开发区的渠道,叶小佳了解到PE基金入股A公司时,对其的业绩增长有要求。
“当时得到的信息,A公司当时吸引PE投资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了上市。”要顺利实现上市,即使是中小板,也要满足“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收入累计大于3亿元,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流量净额累计大于5000万元”的条件。
然而,猜测只是猜测。对叶小佳而言,“哪些不算销售数据,哪些算是”,本来就不好界定。况且“虚增收入”在叶小佳接触的案例中,多多少少都有。因此行业规矩,“5%甚至10%的出入,都被视为不值一提”。
虚拟“关联企业”
问题的真相,往往残酷。一种“完美”却印证了叶小佳“该公司作假”的猜测。
当时,他试探了一下A公司与这五六家企业是否存在真实的交易往来。以“A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义,叶小佳给这些公司都发了财务数据确认信,要求对方确定和A公司的“应收应付账款是否与A公司提供的一致,它们之间的交易额、余额数据是否属实”等问题。
结果,这些公司无一例外地都给叶小佳回了信。然而正是这一点,加重了叶小佳的怀疑。“一般而言,有的人会回复,而有的公司由于种种原因根本不会理睬这种要求。”叶说。
而接下去的调查,让叶小佳大呼“这家公司的做法太极端了”,他说其手法可以用拙劣来形容。他以前接触的虚增收入案例,“至少不会让人一眼看穿”。
他在工商局公司档案中发现了破绽,这五六家企业的法人代表,“要么是A公司核心人员的亲属,要么还是A公司工作的员工”。而更匪夷所思的是,其中一家企业登记时所留的联系联络电话,竟然是A公司某部门的分机号。自然,按照其登记时所提供的地址去拜访,叶小佳也是一无所获,“要么是没有相关地址,要么就是一片荒地”。
基金“合谋”?
“有时候会想,我这样做到底是帮了谁又害了谁。”叶小佳说。那家PE基金从表面上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或许“他们会利用我所提供的服务,改善其造假手段”。
虽然一切对叶小佳而言都见怪不怪。
“中国公司造假,即使是上市公司也很常见”。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公司的董事会往往由一人控制,而所谓的审计委员会、财务独立制度也形同虚设。“基金勾结公司作假也不是没有的事情”。
叶小佳说,他们接触的案例中,“有些基金投进去后发现公司有问题,但是他们要找一个下家来接手,所以不得不拼命做高公司的业绩,这样这个公司才不至于砸在自己手里。”而“有一些基金则是对年轻投资人的教育不够”。
叶小佳这么说,并非空穴来风。
在A公司这个案例里,由于种种原因他把对公司营收的一些疑问和基金公司内部人士有过一个沟通。
令他想不到的是,作为客户方的基金,直接负责A公司的投资人第二天就主动打电话给叶小佳,“向我解释我的一些疑问。”
很显然,A公司存在的一些问题,投资方并非不知情。而在叶小佳把得到的信息向客户提交报告时,“像关联企业注册交易中一些非常明显的漏洞,就出现了补救的迹象。”
叶小佳不能判断,在A公司的案例中,到底是基金作假,还是直接负责人的私心。
他所知道的是,“这家基金无论在美国还是在中国口碑都很好”,而这个投资人“30来岁,去年前年刚刚回国,A公司是他在国内的第一个投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