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伯凡 21世纪商业评论主编
即将过去的这一年,我们看到了很多的企业、个人危机事件,其频率之高,甚至可以将2008年称为裸露之年。很多名人、名牌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前不久有一位海事局长被曝光于网络,他没有想到自己在某些场合下的“窃窃私语”,最后都会变成一段广播,裸露在所有人面前。
这些表明我们,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处在一个透明化时代或者裸露的时代。为什么会如此透明?根本原因在于社会日常运转的基础设施的不断升级,过去只是传统的硬件的设施,现在是一个网络的时代,这个网络不仅仅是指互连网络,也是一个新社区概念——就是人们凭借新的工具,可以对那些与他们利益相关的信息了如指掌。换言之,我们生活在显微镜下面。在某种意义上,这是一种灾难,在另外一种意义上也是一种福音。
裸露年代:
新等级次序里的公司再定位
在不透明的时代,企业的信息权力是一种得不到实质性制约的权力。企业通过自己打开的信息窗口,向利益相关者发布信息;很自然,企业通过这个窗口展现的形象,一定是企业最愿意别人看到的形象,企业的自我形象塑造,如同拍“婚纱照”一样,是自身形象的“完美版”。
进入透明化时代,企业不再处于一个近似于城堡的私人空间里。各利益相关方拥有了穿透一切遮蔽物的能力。这时候,公司这一组织就面临着巨大挑战,
传统的品牌策略是自上而下的,一点对多点传播的婚纱照,而现实的声誉如今往往是自下而上的多点对多点的真实形象。比如海尔:面临从“真诚到永远”到“忽悠到永远”的危机。海尔品牌内涵本应该是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问题是现在搜索引擎上输入“海尔质量差”会出现46万多条相关网页,换言之,投入大量资源建立起来的品牌形象,可能在一夜之间失效。这是因为“私人媒体”与“公共媒体”界限的模糊,所有的“窃窃私语”都有可能成为“广播”。
作为法人的企业,被迫从“私人”变成“公民”,不管愿意不愿意,企业的身份都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
当“帝制”被破除时,它们被迫从“望族”、“老大”的身份,转变成必须与其利益相关方平等对话,并进行价值交换的公民。从霸王心态到公民心态,这时候当然是一种失落,但是并不意味着你落难了,因为你毕竟是公民,公民有责任,有权利,它只是在一个新的等级次序里重建自己的信任和权威。
这里面讲的新思维,就是戈尔巴乔夫的一本书里面提的公开化、透明化,从对抗到对话。实际上在这个透明化时代,企业必须要有平常,即一种“相信别人都是能知道你的一切,你绝对不会比你的利益相关者知道的多”的心态。因为,总有一天,你想试图掩盖的真相,总会大白于天下。总而言之,你要做企业的话,你必须要学会做企业就是做企业公民,你不再是享有信息特权的主体,
企业公民过去只是一个道德概念,跟商业能力无关,但是现在一切的道德风险都有可能变成经营风险。你不讲道德,最后都可能导致企业的业绩和利润下滑,甚至你的企业本身的生存都遭到巨大的威胁。
我们已经迈入一个新的、虚拟化、网络化的公司治理结构时代。过去企业只属于股东,是股东的企业,是出资人的企业,这就是“我”的企业。后来人们发现,企业不仅仅是出资人的企业,也是员工的企业,也是合作伙伴的企业,也是客户的企业等等。这些利益相关方虽然事实上不是股东,但在效果上,它们俨然成了公司的股东。正因为如此,现在,任何的道德风险都同时是一种经营风险。
适度原则:
蜜蜂型企业公民
我们还需要区分两个概念。一个叫企业公民,一个叫企业社会责任。现在这几年,这两个概念都讲得比较多。现在我们单纯强调企业为社会承担责任,最后的结果是,企业或者是“不情愿地”履行责任,或者引发的是一种敷衍或者是作秀,甚至,实际上是在作伪,表面上是善事,也就是一种伪善。
弗里德曼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他是坚决反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说法。他认为企业存在本身就是为社会尽责任,因为它能创造产品和服务,为社会造福;它提供就业机会,它纳税,这本身就是在尽社会责任。除此之外,还要企业来尽所谓社会责任的话,那只能额外增加企业负担。如果过重的赋税,使得企业最后在经营上遭遇危机,这个企业最后倒闭,或者在经营上发生重大危机的时候,这才是对社会最大的不负责任。因为有那么多的人失业,政府不再获得税收等等。基于此,他非常反对社会责任这个概念。
张维迎教授也曾经在一次关于社会责任的研讨会上说:现在很多企业在谈社会责任的时候,说教和煽情的成分非常多,理性和分析的成分非常少,而且会产生一种误导。这种误导会让社会责任的概念,反而被认为一种虚假的没有实质内容,甚至带有欺骗性的概念,而遭到大家的拒绝。
如果离开企业本身的经营来谈责任的话,会让企业一方面陷入认知上的误区,另一方面会造成道德的虚伪。有很多的企业,今天在从事不道德的商业经营,明天拿出一点钱给自己洗白,贴金,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所以,如果对企业社会责任过度提倡的话,不仅不能提高,反而会降低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接受和认知度。
所以要回到企业经营本身,履行社会责任不是在经营之外的偶尔的捐款、捐物,不是粉饰企业的一种形象工程;而是把责任内化为企业的文化、战略和执行,在做好企业的同时,也已经完成“做好事”的责任。
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提出了要寻找中国的蜜蜂型企业。因为蜜蜂首先是为自己采蜜,在采蜜的同时,它传授花粉,这两个过程同时发生。
升级:从支票公益到公益模式
既然是“传授花粉”,就意味着做“企业公民”不是单纯地从事支票公益,要从支票本公益到公益模式。
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公民之间的差别派生出两种不同的公益类型,一种是支票本式公益或输血式公益,另一种则是具有公益模式的公益。这两种其实你很难一概而论说谁优谁劣,在面对紧急性事件的时候,往往第一种更有效,就是捐款捐物;但是更多的社会问题都不是那么紧迫的,但是又非常地普遍,非常地难以解决。这个时候更需要企业创建它的能力和资源相匹配的公益模式,以帮助解决上述的社会问题。
企业从创业到发展为一家巨大型公司,多是得益于其不断创新的商业模式。同样在公益活动当中,如果你没有一种非常严密的公益模式的话,它的放大效应是非常有限的。
事实上,在公益模式研究上,我们可以建立一个公益坐标,以公共价值为横坐标,以经营价值为纵坐标。
比如有一家乳品企业,它花一百万就搞了一个活动,提倡“每天一斤奶,强壮中国人”,花一个多亿宣传这个活动,这个叫伪善式公益;如果奶里面加了三聚氰胺的话,那就是自杀经营。如果真的把经营价值和公共价值结合起来的,我们的杂志和报纸曾经报道过有一家企业,它生产薯片,这个薯片要求土豆的个要均匀,而且它收购的成本,农民卖马铃薯的时候,如果从沙地里种的和一般的粘土地里种的价格是不一样的。这样这家公司就在沙漠的边缘鼓励农民到沙漠的边缘去种马铃薯。一方面跟沙漠争地,再一个,在沙漠里长的马铃薯的个一个是大,另外也均匀。它收购这些马铃薯的时候,它的价格会更高,农民也非常高兴,它实际上也降低了成本。社会农民创造了价值,为企业也创造了价值,我们把它叫公益模式创新。
公益模式是21世纪报系在企业公民理论研究上新近提出的观念,旨在促进中国企业公民实践向纵深处发展,给中国的公益活动树立明确的标杆——企业能不能像创造一种高明的商业模式一样创造一种公益模式,把技术含量低的钱,变成一种技术含量和管理含量高的钱,这样才能为社会创造更高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