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1月17日发出通知要求,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近期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加强对企业劳动关系的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劳动关系调处应急反应机制。
要了解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动态,及时掌握关闭停产企业劳动关系处理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裁员情况。完善应急工作预案,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报告。建立快捷的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及时处置重大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力度,力争将小额、简单、涉及人数较多的劳动争议通过调解化解在基层。
要妥善处理工资和工时问题。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近期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区别不同情况,指导符合条件企业及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时制。
随着部分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就业形势趋于严峻,社会保障将面临新的难题,劳动争议和举报投诉案件数量上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出通知,强调要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局势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人保部表示,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近期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规模较大的统筹地区,可采取一次性措施适当降低一定时期的缴费费率。
这一通知出台后,立即有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主表示看好,甚至有港商称注入了“强心针”。诚然,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既可稳定就业局势,也可减轻企业劳动成本。但依笔者之见,在采取灵活措施应对困难的同时,应防止企业把压力转嫁到员工身上。虽然员工应和企业共患难,但企业陷入经营困难既有外部因素,也有内部管理方面的原因,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并不是主要原因。中国企业员工拿着最少的钱却干着最累的活。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企业竞争力报告(2007)》就指出,中国企业利润大幅增加,相当程度上是以职工的低收入为代价的;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国民收入分配向资本所有者倾斜,在工业领域也是如此。
实际上,一味降低劳动成本迁就企业,并不能解决企业存在的升级、转型等实质问题。企业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融资难,而不是劳动成本问题。换言之,企业经营情况,主要取决于企业的整体运营,而不是取决于劳动成本。笔者以为,要想真正为企业减负,政府可通过进一步放松企业贷款限制、减税免费、消除行业壁垒等手段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把企业的困难转嫁给员工不是聪明的做法:一方面会影响到员工的积极性,自然会影响到企业效益,另一方面会使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更不利于企业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
重庆力帆控股公司董事长尹明善有一句著名的口头禅是“善待员工”,他特别指出“企业效益不好就大量裁员,稍有困难就转嫁给员工,这样的企业主最不厚道。”显然,在经济困难和企业困难时期,如何“善待员工”既是对企业主的考验,也是对政府理性决策的考验。而拯救企业需要政府更大的决心,但目光不要只是停留在劳动成本上,尤其需要格外警惕一些企业以金融危机为由,进行裁员或克扣、拖欠工资。(作者 冯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