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0日,在演唱会的前一天,席琳·迪翁在保镖“护驾”下离开购买A货的弄堂
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3月5日开庭公告
【新民网·独家报道】3月4日,新民网记者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 VUI.TON MALLETIER)公司以侵犯商标专用权对一销售仿冒名牌商品(通称A货)店的店主等提起诉讼,索赔100万元。据新民网了解,LV公司此次起诉的售假店店主,正是此前国际知名歌星席琳迪翁曾光顾的小店,其曾在此店买了9大编织袋的仿冒名牌商品。
席琳迪翁逛小店淘9大包A货
2008年4月10日,在演唱会的前一天,席琳与8名外籍保镖和工作人员一同,在陕西南路232弄1号某家销售仿冒名牌商品的店内购买了9大包货品。
当时有媒体报道称,席琳在保镖的护送下走出A货店时,一行人员手中均未提购物袋。不过,随后有一辆出租车抵达酒店,席琳的助理从车中取走了9个鼓鼓囊囊的编织袋。知情人士曾向记者透露,里面一共有50多件时尚品,其中有17件是席琳本人买的,总价2万多元人民币,仅仅相当于一个正牌LV包包的价钱。
据悉,在席琳光顾的小店附近,有一些与其差不多的暗店,出售各款仿冒LV、GUCCI、PRADA、BURBERRY等名牌的皮包、皮夹和手表,且只做熟客生意。“席琳买A货事件”被媒体报道后,工商部门曾携手公安部门展开,但由于弄堂小店涉嫌在民宅内售假,给取证带来了难度。
科比带队友购假货为警方提供重要线索
正当警方取证陷入困难时,2008年7月下旬,美国NBA球星科比通过经纪人又与该店店主接触,准备在北京奥运会前夕来沪参加友谊赛时,带着队友购假货。此消息成为警方重要的破案线索。
据上海警方介绍,在获取线索后,侦查员在外籍人员的配合下,以顾客身份潜入店内,掌握了店内销假暗门、暗柜的位置和数量。2008年8月2日,警方从店内的暗门中搜查出大量假冒“LV”“GUCCI”“CHANEL”等注册商标的皮具、手表和服饰。同时,警方还搜出大量销售记录和账册。据统计,警方在该次行动中查获各类假冒世界名牌商品230余件,估值163万余元。
经公安部门查明,席琳光顾这家售假小店,其经营者正是LV公司此次起诉的林益仲夫妇。从2004年起,林益仲夫妇就在陕西南路一带售卖假货。期间,虽多次被工商部门查处,但面对巨大的经济诱惑,两人仍购置了300多平方米的民房作为假冒商品的库房和售假点,并雇人专门从事售假活动。案发时,林益仲夫妇俩已在市中心购置了多套价值三四百万元的豪宅及多辆奔驰、宝马轿车。
LV诉林益仲等侵犯商标专用权 索赔百万
3月4日,新民网记者从上海市一中院获悉,警方成功破案后,LV公司向市一中院提起诉讼,LV公司认为A货店老板林益仲吴蓓雯夫妇、上海仲雯贸易有限公司侵犯了LV公司的商标专用权。此案已定于5日上午9时在一中院第三十五法庭(十楼)开庭审理。
新民网从一中院获悉,吴蓓雯是上海仲雯贸易有限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2002年9月及2004年4月,仲雯公司及吴蓓雯先后因销售假冒 “LV”注册商标的商品被行政处罚;2008年8月,林益仲、吴蓓雯因涉嫌销售假冒“LV”注册商标商品罪被提起刑事诉讼。此次,LV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三名被告停止销售侵犯LV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并支付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