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人保财险法律部/合规部总经理邹志洪
Compliance management escorts rational development
an interview with Zhou Zhihong,doctor of laws, general manager
of legal department of PICC P&C
文/本刊记者 李唯同 摄影/杨 迪
财产保险公司变相降低费率进行恶性竞争,财务数据不真实,兼业代理机构代理人手续费虚高……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中国财产保险业的发展受到经营不规范的困扰。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曾总结了“四个不成熟”,即保险经营主体不成熟,保险消费者不成熟,保险监管机构不成熟,保险市场不成熟。在这样一个“不成熟的体系”中,财产保险企业要想实现有效益的发展谈何容易!
自从2007年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以来,合规就成了保险业的热门话题。
保险公司究竟如何合规经营,不但是企业的一种责任,也是一个新课题。为此,本刊记者采访了中国人保财险法律部/合规部总经理邹志洪博士。
黄金机遇期也是矛盾凸显期
邹志洪认为,中国保险行业近年来发展迅猛,但是管理和服务跟不上社会发展水平,这是保险业面临的主要矛盾。
依法合规经营状况不理想造成人们对保险行业的满意度不够高,就是这个矛盾的缩影。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08年9月,中国保监会颁布实施了《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以下简称“70号文件”)。
这份在行业内引起很大反响的70号文件的重点内容包括,要求保险公司内部管控显著改善,公司经营存在的业务财务基础数据不真实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保险公司未经申报擅自改变条款费率或以各种手段变相降低费率的行为基本得到解决;建立健全规范的理赔服务标准和理赔流程,保险消费者对保险公司恶意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等行为的投诉明显下降等。
70号文件的颁布实施对于财产保险企业提出了更高的合规监管要求。邹志洪告诉记者,这是在对财险企业动真格,出重拳。自70号文件颁布实施之后,人保财险合规工作的重点就是贯彻落实70号文件精神。
“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当前如此,今后也是如此。从我们分支机构的反馈来看,70号文件对于清理净化市场秩序确实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通过贯彻落实70号文件,公司系统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各项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开始好转,公司业务发展呈现良好态势。但是,市场的净化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必须要经历一个过程。”
“2009年上半年,我们按照保监会的要求,开展了财务数据真实性大检查,下半年,还将加大打击假保单、假机构、假赔案的力度。这些也都是人保财险贯彻落实保监会70号文件的重点举措。”邹志洪说。
工作网,合规网
面对不成熟的市场环境和保险监管部门对合规工作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人保财险认识到,合规工作不是喊一喊口号,搞几次检查就可以完成的。
要真正规范公司的经营,必须从企业文化、制度建设,甚至公司治理结构入手,才能解决深层次的问题。
“以前,我们的合规工作也在做,但是比较分散,并没有提升到公司治理的高度。”邹志洪说,“近年来,国际保险行业监管潮流正在发生变化,除了对偿付能力、市场行为进行监管之外,对保险企业的公司治理也进行了监管。在监管的过程当中,中国保监会制定了有关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的指导性文件,第一次提出了合规管理的概念。比如保险公司必须设置合规责任人、董事会负有合规主要责任等。从那时起,公司就开始着手建立一整套完整和合规机制。在《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颁布之后,整个制度的建设有了科学的理论作指导,而且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2008年,人保财险出台了《合规政策》和《合规管理办法》,初步构建了公司的合规体系。2009年,人保财险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司合规工作的若干意见》。
合规文件的密集出台足见其对依法合规经营的重视。目前,人保财险已经建立了合规负责人体系和较为完善的合规管理组织机构体系,建立了以《合规政策》为核心的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和各项合规管理工作机制。
在这种制度设计中,人保财险不但落实了保监会《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的要求,建立了合规负责人制度和较为完善的合规管理组织机构,而且对合规负责人制度作了延伸,建立了由公司合规负责人、分公司合规负责和部门合规负责人组成的多层级的合规负责人体系。
“公司总部于2008年1月设立了合规部,与法律部合署办公,作为公司系统负责合规管理工作的常设部门。各省级分公司和地市级分公司设立合规部门,配备了合规工作人员。省级分公司和地市级分公司的合规部门大多与法律部门合署办公,就连各区县支公司也都在相关部门设立了合规岗位,配备和合规工作人员。除此之外,总部、省级分公司和地市级分公司各内设部门,除了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本部门合规负责人之外,另外指定一人作为本部门的合规联络人,负责合规、沟通和联络工作。”
邹志洪告诉记者,通过以上制度和机构的设计,人保财险合规经营体系就像一张大网,网住人保财险的每个人,“在人保财险工作的人,谁也不能说自己和合规工作没有关系”。
从“要我合规”到“我要合规”
据邹志洪介绍,人保财险不仅在制度建设和组织架构上进行了系统性建设,而且还大力营造了“违规耻,合规荣”的企业文化。合规文化的建设也是人保财险合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合规文化建设最初可不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一呼百应、一帆风顺。
目前随着财产保险市场主体不断增加,市场竞争愈加激烈,在“以规模论成败,以保费论英雄”的思维框架下,财产保险公司都想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
于是乎,一些保险公司开始进行不正当竞争,最显著的特征是变相降低费率,不计成本不计后果提高给兼业代理机构的手续费。这就造成财产保险公司“赔本赚吆喝”。
保费在不断攀升,财险行业却在不断亏损。这样的怪事就发生在人们眼前。随着赔付率不断飙升至70%,全行业综合成本率超过100%。财产保险公司卖一张保单,就意味着一张保单的亏损。
这也正是前几年中国财产保险行业性亏损的重要原因。然而,就是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中,哪家保险公司也不敢主动提升费率。
很多保险公司都认为,降低支付给兼业代理机构的手续费是以牺牲市场份额为代价的,因此手续费也一直居高不下。邹志洪坦言,公司内部也有一些人认为,“公司要依法合规经营”这句话虽然没有错误,但是无奈何市场竞争太激烈,合规经营会丢失相当一部分业务。迫于经营指标、保费、利润的压力,想完全合规经营是很难做到的。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人保财险认识到,要想真正做到合规经营,不从思想观念上转变是不行的,并开始大力建设合规文化。据介绍,人保财险在近年来开展了一系列围绕合规经营的宣导活动,将合规培训纳入公司现有的培训体系,培育公司系统的合规文化。同时,各分公司也高度重视合规宣传和培训工作,利用各种渠道,组织形式多样的合规宣传,倡导合规理念,培育合规文化。
“我们在公司内部逐步树立一种‘合规工作人人有责’的合规文化,并把合规文化上升为企业文化的重要方面。尤其是70号文件颁布以后,我们对合规文化又有新的认识,在公司内部树立了‘依法合规为荣,违法经营为耻’的荣辱观。”
邹志洪认为,合规文化就是人保财险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保财险在中国的财险市场上占据了近43%的市场份额。人保财险的合规经营,不仅仅是公司行为,更对行业的发展起到了引领和带头作用。通过合规文化建设,合规观念已深入人心,大家都明白了,只有合规经营企业才能盈利,行业才能盈利,市场环境才能得到净化。
“这些认识上的变化贯穿到人保财险的日常工作中。比如,有的分公司主动联系当地的监管机关、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公约,杜绝费率和手续费方面的恶性竞争,有效治理那些反映突出的违规行为。可以看到思想上的变化带来了积极的成果。”
邹志洪最后说,不论是保险业发达国家还是保险业欠发达国家,都存在着不合规的现象。只不过保险业发展的不同阶段表现出的问题不一样。我们现在表现出来的多是保险业发展初级阶段的一些问题,最典型的是低费率竞争和手续费问题。但不管是现在面临的问题还是以后我们将要面对的更加隐秘的问题,其危害都是相同的——都是要破坏有序的市场竞争的。
合规工作任重道远,为了不断净化财产保险市场,人保财险将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