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天宇/文
编者按:一帮聪明人合伙做生意,谁都不想吃亏,都想占别人便宜,结果生意做不成了。怎样设计一种制度让大家都有好处呢?本文作者为最聪明的一群人设计了一套制度,让银行、担保公司、中小企业老板相互博弈,最终办成一件大事。虽然文字显得枯燥、讲的又是挺专业的事,但内在逻辑却妙不可言,对设计企业制度大有帮助。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是个世界性难题,也是金融市场化必然的副产物。
这是因为,市场经济是“嫌贫爱富”的,所谓市场配置,说到底,就是跟着利润走,哪里利润高就流向哪里,哪里风险低就流向哪里。信贷资金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在配置时必然会嫌弃资产实力较弱、信用等级较差、抵押质押不足、信息获取困难的中小企业,从而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
但在政府方面,考虑到中小企业在解决国民就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技术创新等方面所起的巨大作用,因而必须对中小企业融资给予扶持。
为此,就要设法引导信贷市场上的资金流,使它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发生转向,更多地流入中小企业。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政策性意图,只能借助市场这一“上帝之手”来实现。所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成为多数国家扶持中小企业贷款的通行做法。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本身就是一种巧妙的制度安排。其依托杠杆效应,以少量担保资金带动大量金融贷款投向中小企业,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政策性目标。
然而,中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已经走上了一条区域化、商业化发展道路。民间资本大量涌入,自身实力较弱,经营不太规范,一旦发生代偿就有可能亏损甚至破产,因而银行不信任、不配合、不愿分担贷款风险。
在此情形下,担保机构为避免风险全部压到自己头上,只能减少对中小企业担保,或要求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抵押质押,市场越做越小,自身难以壮大。
担保行业的这种恶性循环,靠政府的行政指令、道德说教,是难以解决的。
显然,要解开这个死结,谁来为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就成了关键,这就是“担保的担保”—再担保。
所谓再担保,就是在已有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基础上,政府建立再担保机构,为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分散担保风险、提高偿付能力,使担保机构更容易获得银行的信任,从而通过双层杠杆效应(再担保—担保—银行),起到放大中小企业信用贷款的作用。
然而,一提到再担保,问题马上就来了,一些专家学者慷慨陈词,提出“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等的质疑。
“哎呀,如果担保机构和银行联起手来骗政府,再担保岂不就成了唐僧肉?”
“哎呀,如果给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担保机构岂不就会追求高风险,放松风险管理(逆向选择)?”
怎么解决?办法其实很简单。
信息不对称?那就把再担保机构、担保机构、银行放到一个相对封闭的体系中,把彼此间的相对不透明变得相对透明。
道德风险?那就让担保机构、银行出资参股再担保,和再担保机构拴在一根绳子上,形成利益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逆向选择?那就让这样做的担保机构和银行“享受”更低的再担保分担比例、更高的再担保保费,同时发生代偿时,赔就先赔他自己的,想占便宜,只会偷鸡不着蚀把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