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安徽界首市二审开庭审理了民营企业沙河酒业涉嫌偷税一案。
这起案件的一审也是在界首市人民法院,判决沙河酒业补罚税款1.4亿多元,还判处沙河酒业总经理姜杰有期徒刑五年。姜杰不服,于是才有二审。
没想到在二审庭审中出现了惊人的一幕,为酒业公司“辩护”的律师发言时开口就说:“一审法院判决完全正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而姜杰当庭称自己不认识这两人,从未委托也从未授权他人委托这两人作公司方的辩护人。
律师究竟是李逵还是李鬼,为何又在法庭中明显违背律师法和职业道德不为委托人辩护,
在这个被业内称为匪夷所思的亿元税案背后又是什么样的吊诡?
有关媒体的报道揭开了其中的玄机:
原来2008年4月,界首市政府发出了《关于对安徽沙河酒业有限公司财务及经营实施监管的通知》,
派出政府监管组强行接管这家已经转制的企业,并控制了企业的公章及财务章。
换言之,一家成立4个月的民营企业股东失去了对企业的控制权,还被查处了上亿的税案,法定代表人也因此入狱。
浙商企业嘉得莱从当地国资部门接手沙河酒业这家濒临倒闭的企业,后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再次重组。
而企业选择的重组对象与当地政府个别领导的个人意愿发生了冲突。结果就发生了民营企业被政府监管组“监管”的离奇事(见本刊10月(上)《安徽界首“强抢民企”?》)。
这是又一例地方政府强抢民企事件。
在资本与权力的角逐中,资本又一次败下阵来,至少到目前为止如此。
本刊10月(下)有关山西煤矿整合中《强卖强买——民企受伤有多重》的长篇报道,引起了读者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浙江本地报纸纷纷跟进报道,浙江有关协会召集煤老板聚会,还向国务院、山西省政府提交了“意见书”(见本刊《山西煤炭整合引起多方质疑》)。
但遗憾的是,至今我们听不到任何的好消息。相反,还从山西传来更令人揪心的事:
梨树园煤业公司老总练祖前因公开接受本刊和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的联合采访,不仅被点名批评,还连累公司受有关部门“冷处理”:不和他们谈赔偿事宜,更不让他们开工。这是怎样的煎熬!
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保育钧在出席本刊举办的“2009’国际家族企业论坛”时说:山西煤矿整合中的强卖强买行为,违反了《物权法》。这样的事还在发生,说明权比法大。
同行的全国工商联副秘书长、经济学家王忠明认为,“国进民退”是一种倒退!(见本刊《善待民企要落到实处》)。
在资本与权力的博弈中,资本一次次败下阵来。对此有浙商多次建议我们召开座谈会,就“国进民退”进行研讨,他们关心:“国进民退”是不是中央的政策?
还是保育钧先生说得好:毕竟推动市场经济运转的,是市场的力量,而不是权力的力量!
民营经济是真正和市场接轨的,代表着市场的力量。
所以,让我们相信——民营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