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对的总原则就是这句话:必须战略上藐视,战术上重视。
文/张汉东
应对反倾销的总原则就是这句话:必须战略上藐视,战术上重视。遇到贸易调查时不必害怕,用平常心对待。一定要积极应诉,像金洲这样的行为,正是我们所提倡鼓励的。在反倾销中,企业是案子的主体,不能缺位,本案例中金洲集团董事长俞锦方说得很对:“不应诉必然失去市场,应诉了才有机会。”如果企业制定了正确的策略,是能够取得较好的裁决结果的。
1、广泛收集信息
外方调查非常细致,连20多年前建厂初期的土地证都要查阅,不但要查企业当时的用地方式和价格,还要调查周边企业的情况,因此翔实的材料和扎实的管理非常重要。企业要对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数量、价格以及进口国的反倾销法律和实践有充分的了解。金洲管道累积的翔实、客观的资料和数据就为他们的应诉打下了很好的基础。要重视早期预警,对哪些国家可能对我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的产品、项目进行分析判断。
2、联合更多利益共同体
决定应诉首先要确定的是应对策略,是单独应诉,还是联合应诉。一般而言,国内涉案企业有共同的利益,联合应诉可以节省成本,也有利于在被调查中取长补短。
此外,考虑到一旦产品被征收反倾销税,必然会影响到进口商、经销商及最终用户的利益。比如在金洲的合作方中,壳牌、阿曼石油开发公司、中海油等都可以与之结成最广泛的利益共同体,壮大己方的声势,这对进口国反倾销调查机关的裁决也会产生重要影响。另外,金洲精心选择了外国合作伙伴,在一个国家一般只确定一家代理商,不搞低价竞争。
聘请中介组织人员给予专业服务,主要是律师、会计师服务。在进口国从事业务必须要聘请当地律师,而在中国国内的服务则应当聘请国内律师。金洲聘请了国内国外律师相互协作,也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3、积极充分抗辩
提交调查问卷。调查机关立案后将会对涉案企业进行问卷调查。金洲的调查问卷抓住了最重要的一个事实:企业出口的产品中,有些型号和规格在澳大利亚国内并不生产,这样就非常具有说服力。要注意的是,应与其他涉案企业以及政府提交的问卷保持一致,如果存在差别,则要分析出现差别的原因,并做出合理解释。
金洲成立了专门的反倾销、反补贴应诉工作小组,总经理亲自担任组长;集合财务、销售、统计、法务等部门人员,内部结成双反队伍。上下齐心,这一点非常关键,尤其在接受实地核查的时候,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等可能被要求面谈,他们都要对核查人员提出问题的目的有透彻理解。
4、穷尽救济手段
进口国调查机关做出了不利裁决后,如果是他们有重大的实体和程序瑕疵,或有严重的歧视性做法,企业可以尝试通过进口国自身的司法救济来解决;也可以提请中国政府将进口国政府与世贸规则不相符合的行为告上世贸组织,通过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解决问题。
在企业已经被征收反倾销税的情况下,可以根据进口国反倾销法律的规定提起复审请求;在反补贴措施即将到期的日落复审中,企业应积极应诉,争取取消反倾销措施,阻止反倾销措施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