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谨防上当:黑心“店面转让费”!



前言:这是一个真实的经历,因为它就发生在我朋友身上,之所以要惊爆这个“潜规则”,是当朋友得知我在阿里巴巴商人网经营博客后,强烈要求我发表的,本着对社会负责和一个公民的良知,对所有即将从事小本创业的朋友(尤其是年轻的毫无经验的创业者)提一个醒,免得“血本无归”!下面,就此说明事件过程:(朋友本人口述)

    由于受金融风暴的影响下,我老婆没工作了,想回到家乡创业。在一个由许多个体经营户集中贩卖便宜衣服的我市某商场准备租下一个店铺从事服装贩卖,在前期的市场考察时就发现该商场客流量还不错,但有不少店铺门口都贴有“店面转让”(这时候大家想必都注意此细节了),在众多准备转让的店铺询问了之后,终于找到一家转让价格最合适的店铺,店铺当时的“老板”一听说你是要来盘下店面的,对你特殷勤(虚伪)帅哥啊、美女的尽往好处恭维你(先就把你给忽悠晕了来)!一般来说,作为一个即将盘下如此客流量较大的商场店铺的新人来说都要问对方:这里生意如何?客流量还算可以,你为什么要转让呢?对方一般都会说些看似很合理的理由来解释,如:我要去另外的地方干什么、什么的,或者是我答应我朋友要去另外的地方干什么、什么的……等等,诸如此类的解释。并且还会对你说一些:“这里生意如何的好,我一天能卖多少…或者一天能赚多少,您来了肯定也行…要不是怎么怎么的,我也不想转让…”等这些所谓好像“迫不得已”的理由!(这些“理由”都其实并不重要,你想一想:真有这么好,他/她会转让吗? )

    然后就是谈转让价钱,这时你一定要注意:先叫对方把营业执照或者是跟商场(甲方)签订的租凭协议(或者是租凭合同)拿来看,如果对方极不情愿或者说干脆就没有,我建议你立马就走!即使是把协议拿来了,你都要仔细甄别,看看对方到底是乙方还是丙方(这里需要说明一下:乙方是直接跟商场(甲方)签长期协议的人,而丙方则绝对是跟乙方签短期临时协议的人,有可能都不是),当仔细阅读了对方拿来的协议之后,我们就发现她的协议条款里明确有一条:租凭期间(店铺)不得私自转让!我们就问她这是怎么回事?!她说这没什么,我跟房东(即乙方)说好了的,可以转让!我们说:“那你去把房东叫来,我们要问一问”她还是很利索的把房东叫来了。结果房东也说:“你们可以转让,没问题的!”我们听了以后就针对她(乙方)和丙方所签协议里的时限上询问:“还有8个月期限,我们如果转租下来了,到期限你还会让我们继续租下去吗?我们要不现在再补签一个协议呢?”她却说没这必要!期限到的时候,你跟我说一声就是了(继续租下去)没得问题!……当时我和我老婆就有种不好的预感:“有问题!”于是说了些托辞就闪了(明智之举)…

 创业者谨防上当:黑心“店面转让费”!
    后来,向一个对这商场比较了解的朋友(因为他曾经就在这里打拼过,后来转到别处去谋生了)打听了一下,才知道原来还有这样的潜规则:“有不少商场的乙方,他们租了商场一到两三个铺位(期限一般为八到十年不等),一个留给自己开店做生意,另外两三个就转租给后来的丙方(价钱一般都是少则八九千,多则一两万!甚至三四万)而且都是只转租给丙方一年期限,到时收回去又重新打着“店面转租”的旗号,去“收”(赚)新的丙方转租费…几年下来可以暴利不少!!而我所遇到的情况更特殊:丙方还要转让给新来的丁方,由于当初乙方和丙方的协议存在(不得转租),于是乎丙方就和乙方秘密达成一致:转租给丁方后的,丁方出的转租费由乙方和丙方瓜分!”

    因为做过生意尤其是小本生意的人都知道:生意刚开始做的时间里,是赚不回钱的(即使你很会营销)成本在那儿摆着的,最起码都要几个月甚至一年+的时间才有可能盈利!刚刚有起色店铺却又被房东给“按协议时限”强收回去了,你又将面临“失业”!你要是能辛苦把成本赚回来倒不说,要是没有呢?!这是多么恐怖的一件事情!所以,希望大家:创业需相当谨慎!以免上当!

    公道自在人心!商场却如战场!战场也是阳谋与阴谋、实力与能力、正义与邪恶较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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