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快和慢一举兼得:为什么我们越来越快》
荷兰人研制出了新型的笛形帆船,它令当时所有以速度著称的快船都黯然失色。由于使用了笛形商船,大大加快了荷兰到波罗的海的交通速度,波罗的海和其他海域的使用次数提高了3倍。此外这些速度快、装载量大的货船加快了商业资本流动,并进一步带动了财务的增长。

即使船到了港口商人们也不愿多浪费一分钟时间。为了加快运输速度,大一些的汉萨同盟城市在港口搭建了堤道和栈桥。在吕贝克人们用驳船来当码头,驳船一头被固定在岸边,就像桥一样漂浮在水上,供人们装卸货物时使用。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把仓库建在岸边,这样可以节省大量时间,但并不是所有城市都像汉萨同盟城市一样有优越的装卸条件。 和海路比起来,陆路运输的速度更慢。虽然海上运输速度不断提高,但是内陆的运输速度却一直停滞不前。内陆的河运领域也是障碍重重,严重影响了内陆交通的发展。大河上关卡林立,征收赋税,让这些中世纪陆地上最快的交通枢纽失去了用武之地。商人们前行的道路上也布满了艰难险阻。据统计,14世纪末商人在莱茵河航行要经过64道关卡;在奥地利南部的多瑙河要经过77道关卡;卢瓦尔河上从路盎尼到南特需要经过74道关卡。为了从沿途城市获得食物和原材料补给,商人们被迫将商品按照当地价格出售,这样沿途的城市也可以收取税款,经济得到了振兴。虽然当地的旅店老板、面包房和肉店老板、马车夫和货币兑换人员的生意会更加兴隆,但是装卸、称量、检查和储存货物需要花费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商人的支出。即使商船在内陆河上遭遇了逆流,商人仍可以雇纤夫来拉,速度依然超过陆地上马或马车的行进速度。但是商人却愿意把货物从船上卸下来,用马车运送,这样可以节省名目繁多的税款并尽快赶到目的地。沿途的城市会像章鱼一样紧紧抓住过往商人对其进行压榨。他们颁发街道禁令,让商人带着货物进城,征收赋税。他们还强行要求商人在城里以当地价格出售商品。后来沿途城市还强行要求护送商船过路并从中收取费用。商人们只能忍受各种苛捐杂税和百般刁难,才能继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