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商标纠纷的事件很多,包括:英国“雷茨”饭店状告上海“丽池”公司商标侵权、“闪亮”滴眼露诉“闪亮”牙膏商标侵权、福奈特洗衣诉新奈特、特奈特商标侵权等。
商标纠纷的背后,暴露的是一些被告企业“傍名牌”的心态。对于一些小企业来说,在初创期,如果能巧妙地“搭车”,无疑对他们的业绩增长有着巨大的助推作用。于是,我们便不难发现在一些品牌企业顾及不到的行业,往往会滋生一些小企业在打“擦边球”。比如阿里巴巴饰品等。
但是,借别人的品牌来发展自己,注定是一条畸型之路。虽然在短期内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收益,但这种“暧昧”的状态不可能长久持续。要做大,就必然会面临不可回避的瓶颈问题。
被人诉侵权怎么办?在进入法律程序后,回避是没有用的。小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毅的建议是:应主动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必要的损失,或者经仲裁程序进行调解,双方协商解决。
但如果是别人侵了你的商标权,又该怎么办呢?通常的做法是企业搜集证据,提起诉讼。而近年来,国内较为流行的一种做法是:通过司法认定驰名商标来解决。这一做法虽然有争议,但是在一些地方却大行其道。据报道,青岛市某区在5个月之内就认定了4件驰名商标,而浙江某二级市场在2006年到2007年共新增了30件中国驰名商标,都是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
本来是一种维权的手段,如今在很多地方却变成了一种商业目的。据了解,在我国,目前认定驰名商标主要有行政和司法两种途径。与工商行政认定途径相比,司法认定途径有程序简便、时间短、成本低等优势,因此不少企业往往希望通过商标纠纷走司法程序来实现“名利双收”。但是,并非所有的商业企图都能得逞,其中失败的案例也不少。“慢严舒柠”这一商标在医药界还是有一定知名度的,但是在与某网站的商标纠纷中,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驳回了认定“慢严舒柠”为中国驰名商标的请求。
可以说,国内商标纠纷之乱,一方面是乱在市场上,另一方面是乱在商标认定上。对于陷入商标纠纷的企业来说,无论你是侵权者还是被侵权者,在不确定的环境下,谁都没有绝对的把握自己能笑到最后。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这其实也是好事,反而能提醒企业增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