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陆地教授关于广播发展之道的演讲,我比较赞同其广播电台对于新闻的主观性意见(姑且这样归纳一下)的说法,广播电台是媒体,媒体就该有自己的立场和判断,可以理解为媒体人的意见,媒体在铺陈新闻事件的同时,也该有自身的见解,抛开意识形态不论,单纯就普通的社会问题,也需要摆正作为媒体这个社会公民的评判标准。
而现实问题是,很多的地方广播电台在引述新闻事件时更多的是拔出萝卜带出泥,虽然新闻是没有版权费的,可以肆无忌惮的引用,但是关键是,这些新闻单位在引用新闻事件的同时,也一并“慷慨”地引述了源发媒体的观点(也许可以找他们讨点广告费),还很大方的宣读,生怕是惹了祸上身——这是他们的观点,与我无涉。譬如很多的电视、广播开办的《读报》节目,连来连去,都是说的人家的事,为他人做嫁,好不容易揪出了两派不同的观点,欣欣然自以为得起要领,殊不知“锵锵二人行”演绎的仍然是人家的旧剧,吃的人家的残羹冷炙,还以为是为受众做了多大贡献。这对于做强做大媒体来讲是很致命的。
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新闻的敏感性。这位宣传部的领导说了,台湾的媒体竞争那叫激烈啊,那么大个地方百十家有线台,怎么竞争呢?人们对新闻有不同的看法,明天发生的事情都可以大而化之称之为“新”闻,很多是预期会发生的,或者说是事先就设计好的,这样的新aihuau.com闻如果拿个新闻通稿就去发表的话,实在是要命,误了大众的视听。受众对新闻的需求有基于受众本身生存和发展的期待,所以在解决新闻敏感性问题上,就要把落脚点放在受众的位置,而不是站在“第三人称”的角度来说新闻的事,那样尽管没有偏离新闻主题,但是偏离了受众主题。
再就是新闻工作者的职业素养,简单点说就是新闻人的意见水平。新闻没有评论是寡味的,评论和意见的存在是一家媒体综合实力的体现。任何社会个体对新闻事件都会有自身的判断,而媒体的判断力有可能建立在群体判断的基础上,也有可能是出于社会舆论的引导功能做出别他的观点,因为有了观点,才会有区别,才会显示媒体的独特属性。说美国打伊拉克了,这里就有个是非问题,不是像小孩子玩打仗游戏,瞪着眼看热闹、看战争直播,那是人命关天,每一个人员的伤亡、每一发炮弹的呼啸都需要有媒体人的“意见”;奥巴马领了诺贝尔和平奖了,还振振有词的拿战争来诠释和平,伊拉克平民死伤、美国大兵命丧异乡、美利坚民众游行示威……这些都成为那尊带血的奖杯的注脚,媒体人、新闻人在播发这些新闻的时候,你会从美伊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甚至宗教等方面给出你的意见吗?还是人云亦云的搬来一堆主流非主流的媒体的话当个传声筒?什么“时代周刊”啦、“金融时报”啦、“纽约时报”啦等等,天花乱坠、花里胡哨的,别把这当时髦事儿,也不见得你怎么的博闻广识,或者你的编辑能力多么强大,还是那句话,同样的新闻事件,你没有独立的意见和评论,你就是新闻的弱者。
做强广播,不是广告收入可以代表的,广告创收不错,充其量代表你摊子铺得很大;区域广播,若要异军突起、独树一帜,必须做足新闻,你可以从其他媒体如报纸、杂志、电视、网络发现新闻线索,但一定是你精耕细作开花结果!新闻,你的观点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