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是一些悲哀故事的来源,也是一些欣喜梦想的机会,在每一个地方的拆迁中我们都可以看到这两类场景。最近针对《拆迁条例》修改问题而爆发的舆论争议正在进行中,而且我觉得这个争议还不会轻易有结论。我个人一向旗帜鲜明地支持弱化政府拆迁权力,而把拆迁变成以开发商与居民谈判为主的模式,早在四年前我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开设《公共谈判技巧》和《利益集团分析》两课的时候,我就在MPA学生中进行拆迁谈判的模拟。在以往的拆迁中,仅仅以商业开发与公共建设的目的就大量地强制拆迁居民与农民住居的方式,既是对于民众权利的粗暴侵犯,也会导致公共权力的不当扩大。难怪世界上不少政府的官员慨叹,很多人羡慕中国城市日新月异的发展,要是我们也有中国政府官员那么大的权力与资源大拆大建,那我们也未必就输给中国人多少。我们注意到了社会建设的成就,但是我们对于这种建设成就的代价关注是不够的,而且aihuau.com因为政务透明不够,这类关注的广度与深度也存在严重不足,实际上从政府到开发商的巨额收入很大部分正建立在被廉价拆迁者的损失与工公共资源被少数开发商群体的集中利用甚至灰色利用的基础之上的。可以这么说,没现在的拆迁模式就没有现在城市的快速发展,也没那么多新房子可住。西方发达国家的城市看起来老那么旧、印度的道路建的那么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没有拆迁办,他们也没权搞拆迁办,他们也不敢搞拆迁办。
目前我们的城市发展与房地产发展,一部分是直接在农地上发展,虽然也涉及补偿问题,但是拆迁任务没那么严重,另外的在城市改造的基础上进行那么拆迁任务就相当不简单了。如果我们现在的拆迁模式朝向弱化政府拆迁权力的方向修改,那么结果将是更多开发商乐于朝农地建设方向发展,那么会导致农地的竞价上升;而城区改造的速度将明显放慢,开发商与原居民谈判后的拆迁成本显著上升。无论哪种情况下,城市住房的供应速度与供应成本在现在的基础上可能会有更大幅度上升。于是,我们将看到公共管理中经常可能出现的两难境地——强拆迁权力,则原居民受损严重;弱拆迁权力,则房价会有更显著上升。我们一般人可能期待一个完美的答案,但是公共行政中只能给出的是两害相权取其小,而大小的感觉站在不同的角度还会有不同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