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管理顾问 创业投资的组织与管理形式(一)



  我国创业投资的组织形式与管理形式一直是业界关注的问题,本文作者从创业资本的基本形态和是否作为集合投资制度的法定组织形式两方面来对创业投资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加以分析,以求获得对创业投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较为客观的认知。

  创业投资基金的法定组织形式

  综观创业投资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创业资本的基本形态有两类:一是集合投资形态即投资基金形态,二是非集合投资形态即非投资基金形态。在这里我们重点考察“集合投资形态”。这种形态不仅是创业投资基本形态的发展方向和创业投资大家族中的主流,而且采取私募型和封闭式。

  然而,投资基金只是集合投资资金的客观存在形态,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下,它们作为独立财产主体或独立的经营主体所采取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是不同的。目前,世界普遍实行的创业投资基金组织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按有限合伙法设立的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另一种创投基金的法定组织形式是公司制。

 创业投资管理顾问 创业投资的组织与管理形式(一)

  有限合伙制的组织形式在美国创业投资界占主导地位,其普遍实行的基本条件是: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均为平衡法体系,制定实行无限责任法和有限合伙法,委托代理信用制度完善,拥有大批具有较强风险控制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及专业投资管理人等。显然,中国现阶段还基本不具备这些条件,尤其我国的法律体系是大陆法系,强调投资主体的资格,至今还没有无限责任法和有限合伙法,再加上中国本土的出资人特别注重对投资活动的决策权和控制权。

  本人在对台湾创业投资事业进行考察时,曾专门咨询台湾的同行,为什么台湾很早学习美国,许多创业投资基金公司的负责人都曾长期在美国学习和工作,台湾的创业投资企业却没有照搬美国的有限合伙制而实行公司制?台湾同行的回答很简单,因为台湾的《公司法》沿用的是中华民国的基本法律制度,虽几经修改,但仍属大陆法体系。然而,台湾在推行公司制过程中,善于巧妙地引入有限合伙制的某些有效的治理机制,而且很成功。譬如台湾创业投资以私募方式发起设立公司型基金,设置封闭期,大都委托专业投资顾问机构代理从事创业投资(基金)公司的投资经营活动,并实行委托代理费用制和投资净收益分成的奖励制等。

  公司制是按照有限责任公司法或股份有限公司法,并采取私募方式设立的封闭型创业投资基金。公司制创业投资基金制度安排的特点是:在股东与董事会、董事会与经理之间实行双重委托———代理关系及相应的利益激励和风险约束机制。从这个意义上讲,目前在中国设立的本土创业投资企业中,由两个以上投资者通过入股方式进行集合投资的,似乎有点象公司制的创业投资基金,然而由于国家缺乏相关的特别法律法规,在其募资方式、未设置封闭期及内部治理和运作机制等方面还没有真正成为规范的公司制创业投资基金,其制度安排缺乏核心运作机制即委托———代理和管理机构化的机制,其本质上仍属于现行《公司法》所规定的加工贸易类企业,只不过从事的业务属于投资类而已。

  所以,我国现行《公司法》存在许多不适合并限制创业投资发展的规定,必须加以修改。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413yy.cn/a/9101032201/263983.html

更多阅读

网络游戏植入营销 日化植入营销——穿透市场的百厉之剑(一)

日化植入营销——穿透市场的百厉之剑(一)“植入式”营销概念已不鲜见,无论是模块说、切割论还是资源整合概述,更多的是形式上的嫁接,而未深入根土,更未贴近日化行业实际形势。当前,外资日化大军压境,雄霸高端,占据资本、技术及品牌传播优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外汇管理,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履行外汇管理职责,负责本条例的实施。三条 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

特许经营加盟连锁 日本特许连锁经营的现状与问题分析(一)

 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日本有意识地采用特许连锁经营方式,主要集中在饮食行业。70年代,特许连锁经营方式在日本快速发展。到现在为止,日本的特许连锁经营仍然保持持续发展的态势,加盟者数量不断增加,经营业态也呈现多样化的势头,是许多创

经典群面13个案例 小本创业发家的13个经典案例(一)

 小小改革   羊城的私营企业者板中,有个独资经营的金象电焊机厂,电机厂及销售部坐落在广州市老城区一条古旧的街巷里,由私家住房改装的办公楼狭小、拥挤,只三四张办公桌加上些电焊机样品,就把屋子塞得满满的,而正是这间看似简陋的小屋

声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 创业投资的组织与管理形式(一)》为网友潶貓與鹿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