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引进领军人才出台优惠政策。除最高给予100万元购房补贴及20万元安家费外,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还可享受优先推荐申报相关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优先向国内外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公司推荐项目优先推荐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荣誉称号优先解决配偶、子女的户口等问题
本报讯(记者赵晖)昨日从开发区获悉,《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领军人才暂行办法》已经出台,创业型领军人才最高能获得120万元的巨额奖励。
据了解,通过“泰达人才专项资金”,开发区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型领军人才在开发区内购买自用住宅的,最高给予100万元购房补贴及20万元安家费,而领军人才则可免费入住高级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创业型领军人才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开发区为其提供100万元人民币科研启动经费,用于创业初期的研发及产业化投入。另外,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可享受,优先推荐申报相关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优先向国内外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公司推荐项目;优先推荐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荣誉称号;优先解决配偶、子女的户口及社会保险等问题,其子女可就近选择中小学、幼儿园入学入托等待遇。
据介绍,创业型领军人才是指符合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拥有能够推动开发区主导产业、重点领域发展的关键技术或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到开发区进行产业化的领军人才或科技创新团队。技术研发型领军人才是指两院院士或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内的带头人,在开发区企业长期从事科研成果转化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