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事 李德 “中国第一商贩”的浮沉纪事



 早在改革开放之前的1972年,安徽芜湖的年广九就开始偷偷地经营瓜子生意。在那个年代,即便做这样的小生意也要冒很大的风险。十年之后,他的“傻子瓜子”红遍全国,他本人也被推到了“中国第一商贩”的时代浪尖之上。对他来说,1980年代带给他的不仅仅是光荣,还有不为人知的隐痛。已年近70岁的他依然神采奕奕,他为我们讲述了他在1980年代的经历。

  “傻子”+瓜子

  一提起我来,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傻子”。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社会上对我的“傻子”称号猜测很多,考证出处也不少。有的说我做生意公道,不会缺斤少两,傻乎乎的,故此叫“傻子”。有的人说我是淮北人,南方人称淮北人为“侉子”,“侉子”和“傻子”读音相近,所以叫“傻子”。其实这都不对。

  我家沿袭三代的绰号都叫“傻子”。1936年,我父亲到芜湖来,为了生计卖水果,他神态木讷,衣衫褴褛,不知道扣斤扣两,不会当奸商,人们都叫他“傻子”,时间长了人们就不知道他的姓名,只知道他叫“傻子”或“老傻子”。我跟着他做生意,人们就叫我“小傻子”。我是父母所生的第9个孩子,也是唯一幸存的孩子,父母叫我“小九子”。父亲去世时我已经20多岁了,人们就叫我“傻子”。现在我年纪大了,人们就叫我“老傻子”。我的几个儿子,人们都叫他们“小傻子”,就这样“傻子”名称传了三代。

  1972年,我改行炒瓜子,要为瓜子起一个商标名称,许多朋友对我说,就起“傻子”招牌为好,不要起“昌隆”和“兴旺”等吉祥的招牌,吉祥的招牌太多了,起一个似乎有贬意的招牌,反而会给顾客留下很深的印象。这样的例子很多,在外国有“米老鼠”和“唐老鸭”,在中国有“狗不理包子”和“王麻子剪刀”。我一听有道理,于是我就打出了“傻子瓜子”的招牌。事实证明,我打出的这个不好听的招牌,效果十分理想,瓜子畅销全国,还多次卖到国外。如果当时采用一个好听的商标,未必有这么好的业绩和这么高的知名度。1982年底,我的“傻子瓜子”获得了国家注册的商标权。

  “傻子瓜子”的起步

  我5岁那年随父亲从家乡怀远县逃荒到芜湖,4年之后就开始跟着父亲做水果生意,一干就是20年。期间,每逢水果淡季我就贩鱼。很多人好奇的是,我为什么退出了干了20年的水果生意,转而去炒瓜子了呢?

  水果生意有一个特点,因为水果容易腐烂,我每次都不敢进太多,贩一点卖一点,这样让我感觉很累。因此20年下来我对这种生意厌烦了。1971年和1972年连续两年因为气候原因,各地水果歉收,立秋以后贩不到水果,全家人生活无着。我感到不改行不行了,但是干什么心里没底。情急之下,我就去请教已经60多岁的父亲生前好友熊仁寿大伯。他拍拍我的肩膀说:“小九子,你可以试着去炒瓜子啊,瓜子又不像水果那么容易坏,可以保鲜好几个月。你回家买口大锅,请瓦工砌一个炉子,再到供销社买些瓜子、桂皮、香料和食盐等原料,明天我去教你怎么炒。”我立刻回家按照熊大伯的指点做了。第二天一早,熊大伯就来我家教我炒瓜子。当天,把炒的瓜子包成275小包,带到电影院门口去卖,每包5分钱,不到两个小时就卖完了,净赚了8.85元.

  炒了一段时间,有人提出我炒的瓜子没有上海和苏州的好吃。于是我就专门跑到上海、苏州和北方的城市买瓜子,买回来品尝比较,在配方上作了改进,同时增加了花色品种,炒了奶油瓜子、酱油瓜子、椒盐瓜子和五香瓜子等5大类,共20多个品种,既有适合南方人口味的瓜子,也有适合北方人口味的瓜子。每个品种都能做到香味纯正,壳仁分离,一磕就开。我的瓜子开始在芜湖小有名气,人们都慕名来我家买瓜子,我的生意越做越大。

  “中国第一商贩”

  真正做大还是靠引起市长的关注和新闻的宣传。1981年9月4日,我正在家中炒瓜子,突然来了4个人,为首的是分管财贸的副市长赵文波,还有芜湖日报社总编辑、工商局副局长和公安局副局长。我一见这些人,心里就忐忑不安。前几天,我因“投机倒把”被关过两次。这次他们是干什么来呢?是罚单子、逮捕我还是抄我家呢?我炒瓜子谋生,难道也犯法了?我正在揣测之时,赵副市长笑兮兮地伸出手来同我握手,问我生意为什么在老百姓中评价这么好。听了这番话,我心里的石头才落了地,知道不是来找我麻烦的。赵副市长在品尝了我捧给他的瓜子之后说:“口味很好。要放开干,把瓜子牌子创出来,打到各地去,为芜湖增光!”第二天,《芜湖日报》头版发表了题为《货真价实的“傻子瓜子”》的报道。就这样,我的“傻子瓜子”在全市传开了。

  与此同时,国营的、集体的和个体的瓜子经营者共有五六家纷纷上市,我家瓜子的销量也因此受到影响。于是我想出了两条妙计:一条是薄利多销,立刻宣布每斤由全市统一价2.4元下降到1.76元;二是足金足两,童叟无欺,少一罚十。这一招果然灵,两三天内,我家瓜子的销量猛增。每天销售3000斤左右,而且逐日增长。这时《光明日报》在头版作了报道,来自全国各地的人纷纷上门前来订货,可是我做不出来。怎么办呢?我迅速在市郊办了3个瓜子加工厂,雇工30多人,日加工量7000斤到10000斤。不久,我顺势而上,在合肥、蚌埠、淮南、马鞍山、铜陵和安庆等城市设立16个代销点,由原来单一的零售发展到代销、促销和批发等多种经营形式。

  紧接着,我又把瓜子卖到了上海,在上海南京路和淮海路两家食品店开设了销售点。上海《文汇报》、《解放日报》和《新民晚报》陆续作了报道,上海话剧团也演出了《傻子进行曲》的话剧。这些立刻引起了不少的轰动,来这两家店买我瓜子的人都得排着长长的队。接踵而来的是全国10多个省份50多个城市的富商到芜湖,要与我合作,让我招架不住。我是欲罢不能了。1982年下半年,我就在城郊租地建房办起了第4个瓜子加工厂,这个厂子有10口炒锅,日产1万多斤。无奈之中我又在南京、无锡、苏州和昆山办起了加工厂。单是芜湖这边厂子的雇工就有103人之多,因此我成为当时中国最大的个体户。人们称我为“中国第一商贩”。

  雇工风波

  由于103这个数字大大超过了国家工商局有关个体户雇工最高8个的规定,舆论哗然。这场争论,我作为小老百姓是不知道的,后来才陆续有所耳闻。“年广九是暴发户”,“年广九是新型资本家”,“年广九搞资本主义”。“姓资还是姓社”的争论,从党政机关传到理论界,从芜湖传到省里,从省里传到中央。

  一代伟人邓小平第一次接触到我的“傻子瓜子问题”,是在1982年底,他是看到时任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的杜润生的一份关于“傻子瓜子雇工问题一份调查报告”。看完之后,邓小平明确地对杜润生说,对傻子瓜子问题要“放一放,看一看”。尽管如此,省市两级领导有关部门还是组成两个调查组,写成了两份调查报告,前者送给了当时的省委书记周子健,后者上报到国家工商总局。

  1983年12月6日,国家工商总局负责人到国务院,向万里和姚依林两位副总理汇报我的问题,说我偷税,有一部分同志对我经营规模这么大雇工这么多表示担心,提出要加以限制。姚依林听了报告说:“傻子瓜子偷税不对,财政部的税收要跟上。但他把瓜子炒起来了,以前有不少人炒,文革把炒瓜子的抄家了。傻子瓜子不是坏的,是拾遗补缺,再等一等。现在全国个体户600万,不到1000万,比1949年少多了,我们是不该限制的。”

  国家工商总局负责人又说:“还有些同志建议用国营和集体的形式逐步代替个体。”万里听了这话后摆摆手说:“不必慌张地去代替。共产党为什么不出傻子?出了傻子为什么不用起来?傻子瓜子为什么不能成为商品?芜湖为什么不研究社会需求?”

  邓小平的指示和两位副总理的讲话,我并不知道。不过,我感到我的生意好做了,外在的干扰少了。我下定决心大干一场,把瓜子卖到全国。于是我又到10多个省市陆续办起了23个加工厂,规模不断扩大,销售触角延伸到150多个城市,几乎占领了大半个国内市场。

  民间有关我的风波并未消失。为了减少麻烦,我主动向工商部门提出联合经营的建议,1984年7月1日“芜湖市傻子瓜子公司”正式挂牌,新芜区劳动服务公司和芜湖县清水镇工业公司两家与我签订了联营协议,他们出资30万,我以商标权和技术入股,并担任总经理。同时规定,向他们交纳18万元的利润之后,其余部分归我所有。与公家单位的联营,我感觉找到了“保护伞”,可以摘掉“资本家”的帽子了,自己也成了“公家人”。于是我拼命抓生产抓经营。

 中国纪事 李德 “中国第一商贩”的浮沉纪事

  有奖销售的失败

  1985年,中国商界兴起了一股有奖销售的旋风。我就想着自己也要参加,要弄成全国最大的有奖销售,借此再次扩大“傻子瓜子”的知名度,压倒竞争对手。在与几位副经理商量过后,我们决定印刷奖券150万张,设计十等奖。一等奖为价值2.6万元的菲亚特小轿车一辆,二等奖为价值2600元的幸福牌摩托车一辆,其他等级的奖项奖品包括彩电和冰箱等。

  我从1月5日开始筹备,并设法取得银行的信用担保。我们同时在全国30多个城市设立有奖销售点,投入10多万元的广告费在全国30多家媒体做广告。消费者每买一斤瓜子,得奖券一张,提价1角。这场活动声势之大,范围之广,令全国一切有奖销售活动黯然失色。我计划在2月5日推出有奖销售,5月1日结束,5月10日到上海当众开奖。我盘算了一下,每斤加1角,三个月至少卖到1000万斤,多赚的100万除去税收用来发奖绰绰有余。销售1000万斤,毛利有500万,除掉生产费用和产品,可得利润170万,再扣除所得税,公司依然可获纯利100万元。

  2月5日如期在全国各地推出有奖销售,当天,仅芜湖市场的销售量就达6.2万斤;2月12日一天全国各地共卖出90万斤,创造了瓜子销售以来的最高纪录;到了2月22日,前后17天,一共销售出476万斤,销售额达700余万元。全国各地来电来函来人要货的人络绎不绝,我的5家工厂每天24小时不停加工,还是供不应求,真是盛况空前。

  就在我非常得意之际,万万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3月6日,几位官员到我办公室,将一份国发(1985)31号文件放到我面前,正式通知我:“国务院来文,全国有奖销售活动,因有趁机提价,推销残次商品,欺骗顾客,扰乱市场,因此一律废止。你的有奖销售也不能例外。”我一听就傻了,脸色煞白,说不出一句话来,欲哭无泪。最后,我对他们说:“上面不是说公司有自主经营权吗?谁来保护我的自主经营权呢?”可是,这话说了有什么用呢?

  我猛地想到有奖销售一旦终止,我的大祸就会临头。果然如此,不出几天汹涌而来的退货大潮涌进公司,瓜子大量堆积,变质,资金不能回笼,法律纠纷也随之而来,最终导致公司亏损63万元,这个金额是注册资金的两倍多。由于我不大懂法,接下来的一场官司火上浇油,让我再次损失90多万。公司因此从“波峰”到“浪谷”,一蹶不振。

  在80年代末,我又遭遇了莫名其妙的牢狱之灾,直到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再次提到我,我才因此从牢房里走出来。这是他第三次提到我。

  我是改革早期的冲浪者

  我今年已经70多岁了,但我的事业并没有终止。我的郑州、三门峡两个瓜子加工厂和10多个销售点生意依然兴旺。我的长子和次子仍在经营“傻子瓜子”,他们的资产已经过亿。回顾80年代的时候,我觉得我的作用有两点:

  第一,我带动了中国私营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初期,人们都在等待中观望,我在安徽第一个站出来,进入市场冲浪。在我的带动下,沉寂了几十年的瓜子市场骤然复苏,一两年之内崛起的国营的、集体的和个体的瓜子经营者57家,其中个体的占了48家,出现了“胡大”、“友谊”、“神农”、“玉兔”和“龙凤”等20个品牌,它们也都销往全国各地,使芜湖成为名副其实的瓜子城。其中不少人由原来衣不蔽体的穷光蛋变成了百万富翁或千万富翁。我成为当时个体经济发展的“带头羊”和“晴雨表”。

  第二,我勇敢地冲破了“左”的思想对干部和群众的束缚,为解放思想做了贡献。以雇工为例,当时国家按照马克思的《资本论》说的,个体户雇工不能超过8个。许多干部对我提出了这个规定,但是我没有理睬,我不断扩大雇工规模,为众多私营企业做出了敢于冒险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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