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2007年,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和资本市场狂热的背景下,招商市场本该努力向投资者展示实业投资的可靠和稳健,谁料却恰恰问题频出,使招商信用备受质疑:祝氏兄弟诈骗案,胡师傅无烟锅,藏秘排油,蚁力神,亿霖木业,加加连锁欺诈案……
所有这些热点事件背后,都是一批受伤的加盟者。然而现在的问题是,可怜的加盟者其实又很“无知”:黑心盟主早就问题频出,可是,加盟者并没有重视,或者经验所限无法判断出这些征兆,仍然蜂拥而入,损失自然无法避免。
本期专题,我们特别总结了今年招商市场的几大热点问题,从投资者的角度着手,探讨盟主的经营及诚信出现问题时,作为一个理智聪明的投资者,该如何判断盟主是否出了问题?对于出了问题的盟主,投资者该如何保护自己?
事件回放
“假洋品牌+烂服装”骗来30亿
祝氏集团招商诈骗案被公认是2007年招商加盟领域最大的热点事件之一。涉案金额高达30亿元的祝氏一案几乎诛连整个招商行业,使人们对特许加盟,尤其是服装品牌特许加盟丧失了信心。
其实,祝氏一案的操作手段并不复杂:首先创造一个“洋品牌”,并宣称由韩国或者美国某公司授权;接下来注册一个个合法小公司,在根本不具备特许加盟资质的情况下,分别以公司名义为各个“洋品牌”找明星代言;然后再猛打招商广告,比如“韩国真怡美”请黄圣依代言、“台湾名门颐派”请陈小艺代言,“韩国青青草”请付笛生夫妇代言,“美国艾多酷”请杨紫和张一山代言等。
受到广告吸引的代理商上门考察,招商负责人便摆出质量上好的服装产品给潜在代理商看,花言巧语骗取代理商签订代理合同,并缴纳代理费、加盟费和订金及货款(在合同里一般都会规定应完成的销售量)。
一旦代理商交了钱就开始拖延发货时间,或者在广东等服装基地采购一些品质低劣的服装并把价值标得奇高,再按相应的折扣价批发给代理商。如果代理商不满意,就采取故意缺货、断货的方式让加盟者自动“违约”退出,拖不过去的,公司就会“破”产,之后重新注册公司再做品牌。
为逃避税收,客户所交款项全部打入公司某人的私人账户,且对所有客户收款后均以收据代替发票。
问题征候
过于完美的项目更要多考察
在祝氏一案中,往往是采取“洋品牌+名星代言”的方式进行招商。招商总部被明星代言海报及上好的服装货品布置,再加上招商负责人对于项目投资回报、项目前景夸张描述,往往能使得该项目看上去十分完美。
其实,以上这些对于加盟商来说,都不是重要的因素。既然是洋品牌,加盟商应该要求看正式的授权文件。而在这个环节上,招商人员往往拿不出来。另外,按照特许经营管理条件,任何一个品牌都要有两家直营店和一年以上经营时间,加盟商如果要求看直营店而被拒绝就表示背后可能隐藏着问题。
风险规避
多考察加盟店和供货渠道
加盟商一定要考察直营店和加盟店。
如果一家企业连直营店都没有,说明这个项目本身并不赚钱。既使有直营店,加盟商也应该尽量考察其加盟店,看看加盟店是否赚钱,与老加盟商交流,了解盟主的真实情况。像祝氏案件,后来的加盟商哪怕亲自考察一家加盟店都不会再上当受骗。
服装行业的知名品牌每年都是通过开订货会的方式由代理商到总部进行考察和订货。既然一个品牌宣称自己有加工基地,那么代理商在签合同之前应该到其服装加工基地进行考察。品牌可以生造,广告可以夸大,但是“上万平方米厂房,数百设计师”是不可能凭空捏造的。
加盟商只要不听取盟主的一面之词,多考察一下加盟店,多调查一下其供货渠道,就不会上当受骗。
经验
拒绝现场签约
一个真正好的招商项目和优秀的品牌是具备底气并且是自信的,他们不会急于催加盟商交钱或者想尽办法让加盟商交更多的钱。
加盟商在考察任何项目时都要看至少两次,第一次去只是简单了解情况,并不要急于签合同,如果盟主用各种理由诱惑加盟商现场签约,加盟商就应该提高警惕。
在生活中,有很多消费者属于广告消费者,什么产品广告诱人就使用什么产品。但是在招商领域中,广告消费却要十分小心。加盟商不能只看广告,也不能只听招商负责人的投资回报分析,而是要亲自考察市场,亲自分析投资回报,亲眼看到其供货源头,亲耳听到加盟商的实际经营情况。
在祝氏案中可以发现,几乎所有的招商项目都是以产品为纽带的项目。由于产品可以快速分销的特点,不需要提供过多服务,使盟主操作起来更得心应手。但其实以产品分销为特点的加盟商实际上风险很大,即使盟主不是刻意欺骗,加盟商也很容易变成盟主的仓库。因为这种加盟关系往往在合同中是以进货额来制约加盟商,而合同中并没有对货品的质量款式等做具体的规定,这样一来,盟主就很容易设计圈套。一旦加盟商的生意不好,进货量没有达到要求,加盟商就构成违约,而盟主却很容易逃脱责任。因此,加盟商在加盟产品分销模式为主的项目时,一定要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对盟主提供的产品质量及供货时间等盟主的义务规定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