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那年是我创业的初期,那时候的生意也不是很大,就和我现在的房东租了一幢三层半的楼房做铺面和仓库!也就是因为这间铺我的生意也才蒸蒸日上的,说心里的我的内心一直感谢我现在的房东!因为是他给了我创业成功的舞台!直到前一个月我还是心存感激!尽管在之前他做了很多对我不利的事,但我还是很感谢他!
也就因为对他的感激和信任我们就合作了整整三年.在三年期满的时候,我们又签了一张续租的合同.期限为五年整,租金是比前三年升了9000元,还必须交2000万元的押金。因为在这里做熟了,生意也不错,什么都依他了。因为是签五年嘛,就给他一点好处.可惜就交后四年租金的时间上被他提前了三个月。也许是我当时对他的信任,或是我当时的马虎,还是我当时根本就没有考虑到那么多!直到前些天我才意识到当时的无知,和当时的大意!那合同岂止是儿戏,对每个字,每句话都要慎重考虑!也就是因为当时的大意才使我今天这么的被动! 我租用期限是8月13日,可惜就被他签到了5月13日,也我也就算了,因为自己失误,下次注意就是了。去年的租金,加2万元的押金在去年的8月13日就还清了,时间过得还真快,转眼间一年就又到了,今天的5月13日到期可他就是没有电话给我要交租金,前三年每到期他都会打电话的.我以为是他没有时间吧!也没有去找他.可是就在今年的5月23日,他的电话终于打过来了,说我们见个面而且还要带上合同书一起去他家。当时我也没怎么想就拿去了。不拿过去不要紧,一拿过去就闹成了的纠纷! 我们见面之后,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叫我拿去合同,我以为他是看看就给他了。谁知一给就被他放进了他的抽屉。你们知道他第一句话说的是什么吗?肯定不知道!我也没有想到。说我违约,要我在8月13日前搬去他的店铺,我一听当时简直不敢相信。天下怎么会有这种人呢?这是什么世道。最起码的原则都不懂?他要解除合同最少也要和我协商,不可以单方面的就把我的合同给收起来。也不知他当时怎么想的,我的合同是签在5月13日,但起码到期了也是给我打个电话,什么的,或者说也要给我一定的时间吧!不可能没有经过沟通就把我的合同给收去了!当时我以为他是开玩笑的,谁知好话讲尽,就磨蹭了一下午也没有拿到合同。我才知道他是有心要这样做的! 这几天我把这件事和我朋友一起,都要求我去法庭起诉他!不知是否有效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