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大会未能就全球气候变化的应对措施签署国际协议,就本次会议的目标、全球民众之前对本次会议的期待和对各国领导人抱以的希望而言,具有法律效力协议的落空,证明本次大会以失败而告终。
奥巴马在发言中指出,只有在协议中加入承诺履行的衡量标准并使履行情况具有透明化,该全球的低碳协议才是切实有效的。
对于任何法律意义上的协议而言,总体的框架和普遍必备性的条款内容都是一样的。除此之外,全球的低碳协议中还应包括排放的基年是哪年?实现减排的灵活机制有哪些?减排审评机制的建立及如何执行?
国际能源署估计,在未来的20年,几乎所有增长的碳排放都将来自于发展中国家,其中一半将来自中国。这也是中美在哥本哈根大会上谈判激烈,矛盾冲突的问题所在。
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法律目标的协议,只要有金钱数量条款,就必然要有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条款,只有这样,才能构成协议内容的完整性、逻辑性和可执行性,也才能有下面的违约条款,否则,如果没有支付条件和判断条款是否履行及何等程度的履行等这些条款内容,就不可能也没有意义具备违约条款内容,那么,这个协议就不是一个完整的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碳减排数量的衡量标准是个复杂的工程,而且这个标准要全球一致化,才能做到依据标准来衡量承诺履行的程度。
任何公平完整的法律协议都是有利于合作的,基于合作是唯一有效解决难题的条件,所以,法律制度才成为唯一有效解决社会进步和社会良性运行的制度。
哥本哈根大会的失败,说明各国对达成并签署法律协议的准备是aihuau.com不充分的,对构成该协议主要条款的内容没有在之前做必要的沟通和谈判。作为该协议最主要内容的碳减排承诺的计算标准和履行、审评、监督、透明公示及不履行的责任,都奢望100多个国家在几天之内完成,是不现实的。
上述这些条款内容都是基于技术层面的落实,而后上升为法律条款的,这是个充分必要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