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对于在职员工都有明文规定,不准他们进行自主创业。而另一方面这些员工又不会甘于在为企业创造大量利润的同时,自身创业的欲望无法得到满足。长此以往,这种状况将导致的后果只有两个:自我消沉或者跳槽离职!而这两个结果都是企业的领导者所不愿意看到的,在这种背景下,“内部创业”的概念应运而生。所谓内部创业,是由一些有创业意向的企业员工发起,在企业的支持下承担企业内部某些业务内容或工作项目,进行创业并与企业分享成果的创业模式。这种激励方式不仅可以满足员工的创业欲望,同时也能激发企业内部活力,改善内部分配机制,是一种员工和企业双赢的管理制度!
案例:
2000年,深圳华为集团为了解决机构庞大和老员工问题鼓励内部创业,将华为非核心业务与服务业务,如生产、公交、文英餐饮业以内部创业方式社会化,先后成立了广州市鼎兴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创通公司等。这些内创公司依托华为强大的经济实力与市场占有率为其产品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同时也成就了企业内部优秀员工的创业梦。
优势:
相对于另立山头,自力更生的创业方式,内部创业在资金、设备、人才等各方面资源利用的优势显而易见,由于创业者对于企业环境非常熟悉,在创业时一般不存在资金、管理和营销网络等方面的困扰,可以集中精力于新市场领域的开发与拓展。同时由于企业内部所提供的创业环境较为宽松,即使是创业失败,创业者所需承担的责任也小得多,从而大大的减轻了他们的心理负担,相对成功的机率大了许多。从另一方面来说,建立企业的内部创业机制,不仅可以满足精英员工在更高层次上的“成就感”,留住优秀人才,同时也有利于企业采取多种经营方式,扩大市场领域,节约成本,延续企业的发展周期。
提醒:
内部创业要有政策上的支持。对于正在实施的创业活动,企业管理层应给予其充分的行动和政策自主权,并指定高层领导与其保持联系,随时调配企业内部资源,帮助其排除创业过程中的内部阻力。
对于企业员工来说实施创业计划的最主要顾虑就是创业风险,在风险较大的情况下,如果企业对于创业者给予的薪酬太低,而一旦创业失败又将面临过重的惩罚,那么他们宁愿选择保守消沉,所以企业管理层在制定内部创业政策时要能够容忍创业者犯错。在制定创业员工的奖励制度时要注重红利分配与股份持有相结合,使员工真正有一种做“主人”的感觉,坚定其创业信心和决心。对于内部员工创建的企业,本人出资比例可以在30%以下,在以后的时间里如果公司发展顺利,员工可以通过股票上市或从原公司回购股份,而且,一旦创业成功,员工还可以从原公司获得奖金。员工创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过把“老板瘾”,达到自我实现的个人目标,所以在薪酬方面应制定优厚的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