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家乐福违规频率不断加快
监管处罚无力客观纵容家乐福在华商家屡屡违规 法制日报记者 张庆申 “前几天看到家乐福(山东青岛)辽阳西路店的宣传册,上面说1月1日到11日促销,我们今天去了才发现根本没营业,里面连装修都没结束,这不是在演‘空城计’欺骗消费者吗?”市民李先生近日向记者气愤地反映。 家乐福青岛辽阳西路店“开业门”事件在-3℃的寒风中忽悠了青岛市民,激发了消费者长期积累的不满。 岂止只是失信推迟开业,从变相逼着消费者逛店,到促销商品价格涉嫌欺诈,再到店员追砍消费者……连日来,青岛家乐福可谓丑闻接连不断。 不只在青岛,打开各大搜索引擎,输入“家乐福、质量”字样,国内家乐福各种见诸媒体的质量丑闻立即跃然“屏”上。 更令人咂舌的是,近两年,家乐福不但没有“改邪归正”的迹象,违规频率却在明显加大。 质量、诚信是零售业的生命,但作为世界第二大零售巨头,家乐福为何屡屡违规却不思悔改?家乐福有什么销售秘诀和离奇背景?在其他零售“洋巨头”艰苦竞争谨慎经营的背景下,家乐福的“特立独行”将走向何方走到何时? 家乐福到底想干什么? 家乐福丑闻满天飞 纵观全国,这几年,家乐福超市一直问题不断,高密度的曝光率使这家世界500强的商业巨头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2005年9月16日,家乐福马连道店发现不合格家电被北京市工商局通报。 2006年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瓶装(小瓶)饮用水产品质量不合格名单,家乐福自有品牌“家乐福”牌天然矿泉水因菌落总数不合格而榜上有名。 2006年5月11日,上海家乐福曲阳店分3次购进超过保质期限的美国进口猪颈骨肉。随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对“家乐福卖过期肉”一案作出行政处罚,销售过期猪颈骨肉的家乐福曲阳店及相关供应商被分别处以5.3万元、10.5万元的罚款。 2006年5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对酱卤类肉制品的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家乐福牌水晶肴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分别是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定值的14倍和1.5倍。 2009年6月18日下午,青岛市北家乐福一腌泡菜的男子拿刀砍伤两人,两名消费者当场被伤及胳膊和肝脏,砍人者随后逃之夭夭。 …… 以上都是经新闻媒体曝光的丑闻,如果再加上媒体不知晓、或者没有报道的还有多少? 家乐福开始加速违规 1999年至2009年,十年间,家乐福青岛店凭借惊人的赚钱能力号称亚洲第一店。 但是,自从2007年起,青岛的消费者渐渐发现家乐福变了,质量欺诈、价格欺诈、保安打人等事件频频在青岛家乐福发生,青岛的卫生监管部门检查发现,商场中有很多蟑螂,并发出了整改意见。从2008年始,家乐福的违规开始“跑步前进”。 有青岛网友给青岛家乐福的密集违规作了如下总结: 家乐福“一宗罪”:管理混乱追砍消费者。2008年10月18日下午,青岛市北家乐福二楼上演惊人一幕:市民在蔬菜区购买冬瓜时,与营业员发生争执,冲突中营业员竟操起切瓜刀,一手掐着顾客的脖子,一手持刀朝顾客屁股砍了两下。 家乐福“二宗罪”:收银价高于标签价。“低标促销价,收银却按高价收。”这是消费者反映最多的问题。青岛新闻网网友“昊屹妈妈”发帖曝光,“到家乐福买NUK湿巾,贴着促销价59元却收65元,几经交涉,客服中心却让消费者退货”。另外,该网友还称,“中奖商品价格比市价还高。”有消费者反映的更是奇闻。在家乐福购物满88元可持发票以49元购买原价119元的铁锅,而铁锅实际网上价格不到40元。 家乐福“三宗罪”:假冒伪劣混入商场。2008年3月5日,青岛市水清沟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四流南路60号清水苑小区13号楼查获一处非法窝点,涉案人员将大批2004年至2007年生产的已过保质期的“香辣王”、“调味油”、“番茄酱”、“麻婆豆腐调料”等商品原包装拆掉,换上伪造的新包装,大量输入家乐福销售。工商人员还发现了家乐福与非法窝点签订的全年合同,并在家乐福超市发现涉案商品。 家乐福“四宗罪”:“强者”的傲慢与偏见。从今年1月1日家乐福辽阳西路店假开业,忽悠市民寒风中挨冻;保安堵住二楼,逼着消费者逛三楼,以便给经销商以“交代”;再“打马虎眼”,偷偷多收消费者现金;然后到“人赃并获”被顾客投诉,仍然回避问题甩脸子给消费者。 家乐福凭什么敢乱来 “在市场经济中,对于商家而言,最为严厉的惩罚是被消费者彻底摒弃。哪个商家不害怕?但是,现实中的结局却是,尽管销售过期食品被屡屡曝光,尽管所有顾客都非常重视食品安全和商家的信誉度,家乐福的各家门店依旧生意火爆。”借用青岛网友的话。 青岛大学的一名教授道出了家乐福有恃无恐的原因,“以青岛市为例,沃尔玛、佳世客、易初莲花、麦德龙、百盛、乐购等国际航母级的超市大鳄早早地悉数抵达青岛,但是,其他大鳄大都恪守诚信经营的理念,哪敢随便去欺骗、得罪消费者这个上帝?” “所以,问题的核心不是处罚力度,而是为何顾客难以抛弃违规零售企业。一个市场化公平竞争的商业布局,不仅仅有利于商家自身,对于消费者也是和谐的结局。”这位教授展开表述。 家乐福于1995年进入中国,当时,在国内零售业未完全开放的背景下,家乐福采取了诸如“违规”、“绕道”、“假合资”、“借道地方政府绕开牌照审批”、“违反开放时间表”等非常规手段,到2000年年底时,家乐福已在中国开了27家分店,但从未正式向中国政府提交申请。特别是我国1999年公布了外商投资试点办法之后,依然没有申请,这显然违反了规定。“显然,家乐福违规扩张严重影响了市场合理竞争的产生,使‘后来者’很难‘居上’。不仅是缺少资金、管理、品牌优势的国内企业望洋兴叹,对外资企业同样也不公平,由于一直按规矩办事,家乐福的竞争对手沃尔玛前几年始终未能大规模进入中国市场。”“违规快速扩张者跳过了市场竞争、淘汰、消费者选择的过程,顺利地借助不合理的方法获得了强势的市场地位。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无论数年前的家乐福与上海炒货协会的‘进场费’风波,还是最近一系列曝光的事件,只要当初违规圈地、违规扩张开店行为没有被惩处和追究,那么,川流不息的顾客就标志着家乐福是永远的胜者,虽然真正受到损失的正是那川流不息的顾客。”他认为。 “正因为家乐福的强势,低价倾销和向供应商强行收取高额进场费是家乐福在中国市场所向披靡的两大法宝。”这位人士认为,“家乐福的采购政策是不会永远支持一个供应商,合作一段时间就一脚给踹了,之后再继续找一个弱小的供应商进行着没有人性的蹂躏”。零售业内广为流传的一篇名为“家乐福采购谈判31条技巧”秘籍,描述了家乐福对待供应商的残酷:“把对方销售人员作为自己的一号敌人;永远不要接受第一次报价;时时保持最低纪录,并不断要求更多,直到销售员停止提供折扣;注意折扣还有其他名称,例如奖金、礼物、纪念品、赞助、资助、小报插入广告、补偿物、促销、周年店庆等。” 商家屡屡违规如何监管 有业内人士指出,家乐福实行店长负责制,店长权力过大、难于监管也是造成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华东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系的一名副教授分析认为,在我国供应链管理人才存在很大缺口的情况下,家乐福产品质量频繁“亮红灯”,很可能是家乐福在大幅扩张过程中,管理体系的升级和扩容跟不上所致。 “另外,家乐福之所以敢为所欲为,还在于违法成本低廉。而违法成本低廉源于我国法律缺乏真正的惩罚性赔偿。”这位专家认为,所谓惩罚性赔偿,是指对人身安全有特别影响的制造商或者销售商必须恪尽注意义务,否则就要加倍赔偿,并且没有上限。在国外一旦出现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企业一般都要受到很重的处罚。可是在我国以前的法律中,惩罚性赔偿一贯被忽视。 据一位负责商场监管的工商人员讲,一些地方政府要求对大型商场不能经常进入检查,对违规的处罚也要按最低限,再加上法律本身规定的处罚就不重,种种原因纵容了此类商家屡屡违规。因此,如何加强对商家的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理应引起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 “但是,我国对外资零售业全面开放已好几年了,家乐福一家独大的地位早已被撼动,家乐福近两年的加速违规,是否与他的战略转移有关系?”中国海洋大学的一位教授表示了自己的质疑。 记者从相关方面获悉,近两年来,家乐福在华的日子确实不太像以前那么逍遥: 2008年,家乐福净利润比2007年锐减44.7%。原首席执行官迪朗因此引起了董事会的不满,更与几位新任的大股东一直存在分歧,于2009年1月1日被原雀巢营销执行副总裁奥洛夫松取代。 2009年家乐福在中国门店数量和门店盈利能力均被超越,在中国首次失去“双冠王”宝座。不过,现在更令家乐福头痛的应该是2009年初制定的20至22家开店目标,现在只开了11家。而2009年上半年家乐福的净利润又同比下滑42.4%,法国主战场持续低迷。 然而,中国零售市场的回暖迹象已经相当明显,中国市场成为了家乐福谋求业绩增长的救赎地之一。英国《经济学人》杂志爆出传闻,家乐福打算向沃尔玛出售中国业务拯救法国市场。 难道,家乐福也会像在英国、美国、日本、韩国的结局一样,在退出中国市场前来个疯狂“掠夺”? 法制日报青岛1月1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