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交易》意见稿 个人开网店须工商"点头"
针对网上店铺假货泛滥、无照经营等问题,商务部决心进行围堵。日前,商务部下发了《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中对网上交易参与者在资质方面提出了意见:法律规定从事商品和服务交易须具备相应资质,应当经过工商管理机关和其他主管部门审批。
个人网上开店须工商注册
《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关于网上交易参与方中规定:法律规定从事商品和服务交易须具备相应资质,应当经过工商管理机关和其他主管部门审批。
但据记者了解,在网上商贸,特别是C2C个人对个人领域,目前绝大部分在网站上开设店铺的商家都没有办理工商执照,而提供商家开店的网站对此也没有强制要求。另外,在B2C企业对个人领域,也有一些专门注册的网站在进行商品经营,也同样没有营业执照。
对此,记者采访了东城工商分局企业监督科的有关人士。该人士表示,目前工商登记法规中没有对“网上交易”这一领域作出相关规定。但原则上是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因为按照规定,只要是个人以营利为目的,销售全新的商品,就需要缴税。因此以营利为目的的网上小店和网站也应该在工商注册登记后,才是合法。
网上开店也须纳税
同时,商务部工作人员指出,在工商注册后的网上商铺,将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纳税。记者分别采访国税和地税部门后获悉,由于网上商铺不属于服务类的范畴,因此应缴纳国税,即增值税。而按照规定个体商户的增值税规定纳税比例为4%,而不同的经营范围则有不同的起征点,例如电子类的为5000元。
具备“商行为”就得注册
不过,该意见在卖家中也引起巨大的反响。“我的网店主要是出售一些自己不用的电子产品。这也需要工商注册?”在媒体工作的武先生说,“如果注册,怎么区分是商店还是个人销售产品?”
对此,商务部信息化司有关人士表示,如果不以营利为目的,是不需要到工商部门审批的,但一旦有了“商行为”,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所谓“商行为”,需要具备几个特征:以营利为目的;以此为职业(兼职也算);行为具有长期性、反复性、持续性和不间断性。
【卖家反应】
网上开店就图成本小
在一家外贸公司工作的林小姐,最近通过网上竞拍买了一个登山包。“比商场便宜了200多元,而且还不用来回跑,敲敲键盘就搞定了。” 商家把商店搬到网上,只需一个仓库,省掉了原本沉淀于传统渠道中的各种进场费、销售扣点、促销等费用。成本低、卖价便宜,买的人自然多了,但即将出台的新规令很多网上店主感到不安。“我在网上开店本来就图成本低,要注册、纳税就不干了。” 某位在淘宝开了一家藏族饰品店的店主表示。
如何界定交易困难多
而记者接触的大部分店主听到“网上商店要注册”的消息的反应是“不可能”。他们认为,网上交易量如此之大,怎么可能注册。同时,有些店主还表示,网上交易参与者数目繁多,而且具有虚拟性,调查全部交易者的行为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业内态度】
新规更适合B2B交易
一些电子商务业界人士也指出,商务部提出的网上交易参与方审批问题,只适合有规模的网上商贸机构,B2C企业对个人或B2B企业对企业。而对C2C网商强制工商注册,会阻碍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市场发展最成熟的美国尚未强制实行网上交易参与方的审批,还处在起步阶段的中国更应放开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