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靠近北京东直门附近的一座忙乱的写字楼里,黎峰一身休闲着装,以其轻快的语调向记者讲述自己过去6年打击盗版的经历。作为网尚文化的董事长,反盗版对他来说是一门实实在在的大生意。
黎峰的生意就是从把影视版权卖给网吧开始的,并逐渐把正版数字产品卖给运营商、视频网站、学校甚至个人终端用户。在圈外知名度并不高的网尚文化集团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大的数字版权分销商。 黎峰最开始的梦想是想建立一个类似网吧影院系统,让用户在网吧里花费比电影院、盗版碟片更低的价格观看正版电影,所以,网尚文化一开始就与香港TVB电视台,国内的CCTV国际电视总公司等内容商合作。但鉴于国内互联网上都是免费盗版影片,网吧老板当然不会接受只有几十部旧影片的系统。为了推广他的正版系统,头脑灵活的黎峰尝试了很多办法,甚至无偿把一万台电脑送进网吧。但网吧店主因为担心缴纳系统维修费,将送来的电脑锁在库房里。当时,黎锋唯一的支持者就是这些内容商了。他与内容商合作请明星到网吧去做活动,那一年请了包括周杰伦、吴宗宪、雪村、李冰冰在内几十个明星在全国几十个城市做市场推广。到了2006年底,网尚文化不仅在全国拥有几千家网吧渠道,还可以通过一些电信运营商的宽带进入家庭,2007年之后,迅雷、优酷这些互联网视频平台一下子就吸引了几千万的用户,而且盗版的势头越来越猛烈。黎峰面临创办公司以来最大的困境。“我们被逼得没办法了,如果不打盗版整个产业都要死掉了。” 2007年6月,黎峰打盗版的行动从广州正式开始。公司五六十号人到网吧取证协商,并且向386家网吧发了律师函,结果当月就有200多家网吧“自动”购买了公司的产品,贡献了100多万元的收入。随后,他们从大连、贵阳、成都、北京、上海等几个重点城市展开大规模的盗版调查,诉讼的3000多个盗版案例,至今尚未结束。 诉讼成本过高,是盗版屡禁不止的一大原因。通常,请一个法律顾问每年约10万元,取证、立案另收取费用,经过初审3个月和复审的6个月后,法院判罚的数额也不确定,多则10万元,少则几千元,这样的诉讼结果,无论从时间还是资金上都使得内容商“赔了夫人又折兵”。在网尚文化这样的版权分销商走到台前的时候,国内维护版权的专职律师数量从几个发展到几千个,而其“斗争经验”也在行内迅速传开。 “我们的办法就是与律师进行诉讼分成。”网尚文化董事长黎峰说,“与其自己养这么多员工律师,不如用利益去捆绑第三方律师。”这样,一些律师不再收取代理费,而是通过取证和诉讼,帮助网尚文化卖正版产品,然后获得提成(甚至还要先向公司交钱)。目前,这种专职进行知识产权诉讼的公司也越来越多了,几个人组成的团队每年依靠打盗版和卖版权的收入,可以达到两三百万元。 原来在网尚文化集团法务部工作的刘历励就和几个朋友成立了自己的知识产权公司,他们的工作就是在全国各地调查互联网盗版并取证,然后与盗版方谈生意。“现在完全设身盗版之外的视频公司是不存在的。”刘历励通常会购买很多网站的账号去取证,发现包括门户网站、运营商甚至很多自称为正版机构的公司都存在盗版,有的是不知道向谁购买版权,有的则为了“低成本”——由于审理时间长,判决罚款数额低,很多盗版网站都是调解应付,比如,国内某知名的音乐下载网站准备20万元可以应付一年的官司,远比花几十万上百万元购买版权划算。 “在国内的法律环境下,我们只能成批地告,一次告他十几个侵权才能形成压力”,刘表示最近正在集中搜集某家公司的盗版证据。 知识产权公司代理打击盗版的模式在业内正在形成趋势,除网尚文化外,他们还接受优朋普乐或者其他内容商的委托。据了解,包括太合麦田公司等越来越多的内容商也倾向于把打击盗版的官司外包出去。 打官司是一个既无奈但又确实奏效的方式。黎峰通过打击盗版的方式卖版权,从一开始就实现了盈利。2008年以前,网尚文化几乎所有的版权都是通过打官司卖出去的。2007年底公司的版权收入超过了1亿元。到2008年底,网尚文化打击盗版的收入就有三四千万元,其中出售版权约两千万元,打击盗版赔偿有一两千万元。 现在除了原有的网吧渠道之外,视频网站也成了出手越来越大方的买家。现在,公司的版权销售中,40%来自于网吧渠道,30%来自于运营商,10%来自于视频网站,其余的则来自于公司自己的客户端。网尚文化每年可以购买更多片源,也可以顺便把游戏和广告带进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