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芯国际与台积电的讼诉可谓是一波三折,就在台积电宣布胜诉后的一天,中芯国际的CEO张汝京就宣布辞职,而中芯国际也与台积电达成和解,代价就是中芯国际将向台积电分期四年支付2亿美元现金,同时向台积电发行新股及授予认股权证,交易完成后台积电将持有中芯国际10%股份。此外,中芯国际任命了新的总裁兼CEO王宁国。对此,中国主要的门户网站及媒体和业内人士对做了相应的专题和分析,甚至对于和解后的中芯国际作了乐观的分析。其实未来会怎样谁也不好说,至于中芯国际谁来执掌帅印,有什么样的策略那是人家的事情,但有一点应该是确凿无疑的,中芯国际以后类似这样的错误真的是不能再犯了。
在和解前,据称中芯国际因为侵犯台积电的专利并盗用其商业机密而面临将近10亿美元的罚款。如果这次真的没有达成和解的话,依照目前中芯国际的实力(连续10多个季度的亏髓,10多亿美元的负债),后果将不堪设想。其实就按照达成和解来看的话,谁也不好说对于中芯国际的未来究竟是福还是祸,也就是说到底是10亿美元的罚款还是和解对于中芯国际的未来影响更大呢?毕竟这里面隐含的东西太多,但有一点又是可以肯定的,台积电将成为中芯国际的第二大股东。昔日和今日的竞争对手,最后一方变成了另一方的主要股东,多少有些讽刺的意味。不知我们的业内高人是如何看的,笔者只是简单地理解,通过这次和解,台积电间接消灭了一个自己的竞争对手,从这个意义上看,和解可能比10亿美元的罚款更有长远的战略意义。当然这只是对于台积电而言。而中芯国际导致今天乃至将来如此被动的位置,根本源于其对于知识产权的漠然。可惜的是,多数的媒体和业内人士在评论此事件时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间忽略了这点。
笔者之所以认为中芯国际在知识产权上的态度是漠然,主要是因为在此前的2003年台积电就以中芯国际所属的3家中国公司半导体装置及产品的进口及销售侵犯了其专利提起过诉讼,之后的2005年双方达成和解,并签订了一项六年期的和解协议书。中芯国际同意支付1.75亿美元的和解金额。从这点看出,中芯国家早在2003年就在侵犯台机电的知识产权,但在2006年(也就是双方和解一年多后),台积电再次向美国加州法院起诉,指控中芯国际违反了2005年的协议。而今日台机电的胜诉就是2006年的这起诉讼。据称,中芯国际在65个有争议的专利项目当中,中芯国际非法使用了其中的61个。这个数字的确令笔者惊讶。更令笔者不解的是,明明之前就已经因为侵权而和解,为何又再度侵权?这不是对于知识产权的漠视吗?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中芯国际的市场的表现也不尽人意。由此笔者在想,如果中芯国际没有非法使用这些专利的话,今天会是什么样的市场表现?谁都知道,中芯国际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是中国芯片产业发展的代表。
曾几何时,我们的企业,尤其高科技的企业已经不满足于中国制造,而是提出了向中国“智”造转变的口号。所以中国“智”造风行于业界,好像只要是高科技企业(尽管有的就是制造企业)谈制造就是缺乏创新,就是低端,就是无附加值的加工者。难道制造真的没有“智”力含量吗?台积电和中芯国际的事件很能说明问题,制造不但有“智”力含量,而且还很多,它决定了企业的核心制造能力和竞争力。而一个企业要想向更高层次的“智”造发展,惟有先踏踏实实地从基础的“智”造开始,甚至是从单纯的制造起步。不可否认,自主创新已经成为我们的国家和政府的共识,尤其是在芯片这类代表一个国家高科技发展水平的项目上。但近几年,恰恰是在这些高精尖的项目上,作假和侵犯别人知识产权的事件屡有发生,这之中急功近利,集团利益的因素作崇的很多。但国家倡导的自主创新和“智”造不是我们关起门来的自娱自乐,我们最终要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但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我们无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当我们走出去的时候,曾经的表面繁荣在一夜间就可能就会塌陷。中芯国际与台积电和解的前前后后,说明中国“智”造仍在路上,而且这条路并不平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