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中收购悍马案基本尘埃落定。
昨天,上网浏览时看到一则题为“腾中重工收购悍马已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新闻,该新闻称,通用汽车与四川腾中重工宣布,双方就通用旗下悍马车业务的出售签署最终协议。这个今年6月以来被炒得沸沸扬扬的收购事件看似有了“重大进展”,然而,这个“重大进展”实际意义有限,双方的合作已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不过,有一处细节,颇为引起笔者的重视,那就是:最终协议中还有一个条款是,腾中并不承担悍马的债务,不负责悍马的人员退休问题,因此不会背上包袱。
恰巧的是,笔者昨天同时还看到一则车企收购品牌时债务处理的类似新闻,该新闻称,塔塔汽车公司日前表示将通过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和可转换债券的方式筹资7.50亿美元,以偿还其2008年从福特汽车公司收购捷豹与路虎品牌时所欠下的债务。
看似腾中购悍马比塔塔购捷豹路虎,手段要高明一些。但我不禁想问,腾中购悍马真能“无债一身轻”么?
根据媒体披露的最终协议条款,腾中将获得悍马品牌、商标和商品名称的所有权,同时,拥有生产悍马汽车所必须的具体专利的使用权。买方还将承接悍马与现有经销商签订的经销协议,在一个约定的过渡期内,悍马将委托通用汽车为其组装整车、提供关键部件以及商业服务。
这也就意味着,腾中收购悍马已不是一起完整意义跨国车企的收购案例,它无需接管工厂,无需管理工人,无需进行研发。
这场看似轰轰烈烈的跨国收购最终仅仅演变成了一场商标交易。
其过程则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急抛,一个傻买。
通用变卖悍马的态度,甚至可以用“弃之如敝履”来形容,它根本不考虑收购方是否有能力经营好出售的企业,只求迅速甩掉包袱。
而腾中,收购悍马主要目的也许不在于运营,真实目的应在于通过跨国商标并购来提升自身企业的全球知名度,从而达到品牌溢价并为后续的资本运作铺路。
好一出“周瑜打黄盖”,甚至让人误以为是中国大款去拯救美国大兵了呢!
笔者认为,要想让悍马汽车起死回生,光靠什么产品结构重大调整(手段如可替代燃料、改进动力系统、车身轻量化等),光靠美国市场,肯定是回天乏术啦。
因为悍马所代表的高能耗全尺寸SUV在包括北美在内的全球车市已非“与时俱进”的产品了。而悍马若突然变小一圈,特色全无,也很难在与其他车企的竞争中占得便宜。
因此,悍马唯一重振雄风的机会,也许只能在中国。
如果腾中重工善用“嫁接术”,依靠美国留存的研发团队,运用悍马积淀的独特车型底盘技术等知识产权,结合中国市场的独特需求,重新开发出适合中国市场需求的新品种,新悍马尚有一丝希望在中国市场重获新生。
不过需要提醒腾中的是,拥有悍马的品牌、商标和商标名称等只是有了个吆喝的身份证,但要是缺乏过硬的技术、适销的产品和可持续的市场,最终只能落到个无人喝彩的田地。
腾中收购悍马虽然不承担债务,但能避免付出更多的学费么,唯有拭目以待了。(by daniel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