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政府定价办法 揭秘药品的虚高定价
近年来,“看病难,看病贵”已经成了一种有目共睹的社会现实。关于这个问题,卫生领域的众多专家学者都有相当权威的论述和研究。这里面既有体制的问题,也有卫生从业人员的问题,更有社会方面的问题。其中,高昂的医疗费用与定价虚高的药品价格不无关系。 药品的定价问题在百姓关心的十大焦点问题中名列前茅。虽然全国各地都已经掀起了药品降价的热潮,一些所谓的“平价药品”的药品零售价平均下降45%,却仍然有赢利的现象证实了药品虚高定价的存在。 我国现有制药企业6700多个,能生产原料药8000多种。但制药企业的规模普遍偏小,在技术、设备、研发、销售方面与世界制药巨头根本就不能相提并论。在市场销售方面,有从业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1.6万家,平均每个批发企业年销售额则刚刚达到1000万元;有近万家零售药店,但只占销售市场份额的20%-25%,医院是最大的零售终端,占市场比例的75-80%。
医疗市场不同于一般商品市场,具有明显的垄断特征。经济学家总结医疗市场具有三大特点:1、卫生服务作为一个市场或商品,存在着供需双方信息的严重不对称性。a、需方为患者,对病情不了解,对供方的要求不敢怠慢;b、医生:信息和知识比患者多,明白怎样为病人多提供服务以取得高额酬金;c、医院:希望病人多花钱多治疗以增加收入,存在严重诱导消费倾向。2、伴随着信息上的不对称,购买医疗卫生服务存在着很大的未知性。医疗市场是一个特殊的市场,存在技术上垄断和不完全竞争,这些特点在很大程度弱化了市场机制作用。3、卫生领域大多有政府参与,干涉程度高。尽管在理论上,医疗卫生服务是商品还是基本权力并未明确,但药品确实实在在是一种商品。国际通行的作法是实行医药分业制度,把医院、医生排除在药品流通过程之外,医生只有诊断及处方权,没有卖药权;药剂师只有配药和卖药权,并对医生所开处方进行审核,这样就可以避免医生由于利益驱动滥用权力多开药、开高价药的现象。而我国一直延续医药合业制度,一方面医院垄断了药品品种的进货权,另一方面医院开办药房,医生直接成为药品推销员,这也就为药价的虚高提供了条件。可以说医药合业制度强化了医患之间权力和信息的不对称,使药品市场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而这种垄断目前还被种种借口所掩盖。(虽然实行了“医药分开”、“收支两条线”制度,但形式大于实质,且各地履行程度不一,实际效果往往难尽人意。) 在一个垄断的市场里,那只"看不见的手"当然也不可能发挥太多的作用,药价被操纵导致虚高也就不难理解了。我们可以具体看看在目前的医药管理体制上,药价是怎么被推高的。 首先,从生产商的角度来看,我国药品市场严重供大于求,6700多家企业生产的产品90%以上都是化学成分、生产工艺相差无几的类同化产品,有2/3生产能力闲置,竞争异常激烈,而更重要的是没有完善、成熟的流通体制,竞争行为极不规范。可以说目前药品市场的竞争已不是单纯的质量、品种、价格的竞争,更多的是折扣高低之争。一般情况下,药厂的生产成本不高于最终药价的30%,而回扣、促销所占的成本至少也在30%以上。对于厂商来说,提高药品性价比,不如仿制药品压缩研发成本,留下更多的折扣、回扣,挤出更多的促销空间来得更有效。于是,生产厂商以满足医院的回扣要求为已任,千方百计钻政策空子,或者虚报成本把政府定价抬高;或者销售时给医院出具虚假发票,使其账面上的流通利润率符合国家规定;或者在不改变原有配方的情况下改换名称、剂型、包装,就变成了新药。例如过去阿司匹林每片0.03元,但现在买不到了,代之以"巴米尔",成分不变价格却变成每片0.64元。定价变高了,回扣就多了,销售量、销售额自然也就大了,市场占有率也就提高了,竞争实力更强了,何乐而不为? 其次,从医院角度来看,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将卫生部门作为非营利性机构经营,医疗体系是由政府包办的,医生的技术与劳务收入也不高。在医院收入的三个组成部分:财政拨款、药品收入和医疗服务收费中,对医疗服务收费一直实行从低政策,按照成本或低于成本的原则制定收费标准,很少考虑医疗技术劳务价值和物质耗用补偿。而政府的补助越来越少,大约占医院总收入的10%,仅够冲低离退休职工的费用。医院要实现收支平衡,进行基本建设、科研和设备更新,就只有依靠药品的收入。过去药品的收入占总体收入的比例有些医院最高达到70%以上,现在按国家规定基本维持在50%左右。医院增加药品收入靠的是三个途径:一是靠进价低。生产商的激烈竞争使医院买到的药品比国家定价低很多,况且生产企业的虚列成本也为压低价格预留了空间。进价低而售价并不见得低,利润空间也就扩大了,即使在医疗机构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后,医院仍可在中标价与零售价之间留一部分利润。二是卖多不卖少。反正医生手中有处方权,患者不也敢少买。三是卖贵不卖廉。价钱高的药利润大,医生的推销积极性高,如果再加上新特药的幌子,病人自然不敢心存疑虑。以上三种途径是医院正常营利途径,如果再加上回扣等因素,那药价可就更没谱了。 一般而言,医药产品销售不超标进入医院要经过8个环节:厂商---总经销---各大片区或省级代理---地市级代理---医药批发公司销售商---院主管领导---药剂主任---医生---统计药方人员---消费者;进入零售药店也有7个环节:厂商---总经销---各大片区或省级代理---地市级代理---医药批发公司销售商---进场(缴进场费)---配送中心---进店---消费者。层层渔利,每一层都觉得利润率不高,但加上各层的成本和利润后,最终药价的价格就可想而知了。国家计委多次出台限价措施,希望通过限价压缩销售利润空间,能够达到压缩中间环节的目的,但实际上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据调查发现,药店基本上是降价药的销售量有所上升,而70%的限价品种销售额下降,同时80%的医院的药品销售总额却有不同程度的增加。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我国90%的常用药品是没有知识产权的仿制药,存在广泛的可替代性,而国家定价品种只占其中一小部分,所以医院纷纷减少降价药品中低降药的使用量,增加使用中高价药和报销范围以外的品种,甚至为了避免损失,对于一些降价品种,还采取了不经营、不使用的方法。看来,作为最大的药品零售商,医院是造成药价不正常的主要因素,根本原因就在于刚性的利益驱动使然。尽管我国大部分公立医院被划分为非营利医院的概念,但事实上在其动作过程中,已经在遵循市场动作的基本法则----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同时这也成为医院行为的基本特征。 最后,从政府的方面来看,1997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指出,"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体现社会公平",因此一直将医院定性为非营利机构,先是对医院进行全额拨款,后是差额拨款。财政预算卫生支出从1995年的383.1亿元增长到2000年的709亿元,同时社会卫生支出和个人卫生支出在近十年间也增长了5倍以上。可医院如果不是"以药养医",根本就不能维持正常运转。"以药养医"的结果是药品定价极不正常,且医院的效率越来越低,也就是说医院资源增长率逐年增加,利用率却下降。为了抑制医药费用无序膨胀,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健全社会医疗保障机制,国家开始推行成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流通体制各项制度改革。目前推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规定消费者在定点医院机构或定点药店购买《医保目录》中的药品费用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凡购买未列入《医保目录》中的药品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药房购买的药品费用均由个人支付。进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大部分是普通药品,品种有限且价格由于政府限价相对低廉,医疗机构经销热情不高,反而使得限价药品费用总体上并未如期下降,也就是说医疗保险是一种比较市场化的制度,但医院等卫生机构还是计划经济下的运行模式,这样的结构性矛盾,没有医疗卫生和药品流通体制的配套改革,很难解决。另一方面,国家在医疗机构中推行药品招标采购,目的是降低药价,规范市场,遏制药品流通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两年的实践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招标过程不公正,主要是由于一些招标采购的组织者为了牟取更多的不正当利益,违规操作;二是药品价格不降反升,主要是由于某些医疗机构暗中联合操纵中标价格,而且不接中标药,反进其他的高价药;三是降低了医院购进药品的价格,却并未降低零售价格,消费者没有享受到招标采购的好处。而且招标采购的品种占医院经营的全部品种的比重很小,即使中标也普遍销量下降,所以对市场的影响很小。 药价虚高不但增加了老百姓的经济负担,间接地造成“看病贵”,助长了腐败和不正之风,影响了社会公正,而且扰乱了生产经营秩序,不能给生产和流通正确的市场信号,使生产和经营者进行正常的竞争以实现优胜劣汰。这也不利于我国制药行业的整体发展和成长。总之,药价虚高的问题已经十分突出,要想真正解决老百姓的“看病贵”问题,真正促进我国医疗卫生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整顿药品流通秩序,治理药价虚高刻不容缓。
更多阅读
食品、保健品和药品的批准文号区别 食品药品批准文号查询
食品、保健品和药品的批准文号区别食品、保健品和药品均使用不同的批准文号,而这些批准文号在近几年又因为审批权限移交、政策调整和法规修订等原因,曾有过更换。对于药品,现在国家规定统一使用的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号,即平常所说
字体不能正常安装的解决办法 excel表格的行高单位
IT人都知道,windows系统中的字体文件存放在系统文件夹下的FONTS中,若要安装字体,只要打开控制面板中的字体文件夹,然后再把字体文件复制其中,这样就算安装好了字体,在其它软件中就可正常使用字体了。且慢!这里有几个关键点要注意:第一,必须在
药价虚高的原因视频 浅谈药价虚高的原因及对策
一、药价虚高的原因 1.药品自身的特殊性 (1)药品的特殊性决定了药品价格竞争不充分,竞争的不充分使得药品市场存在着垄断性。并且由于医生和患者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地位,医生开出的处方也具有一定的垄断性。 (2)药品的
追溯性评估报告有效期 建立药价的追溯机制是控制药价虚高的有效手段
药价虚高的现状2011年11月22日播出的央视《新闻1+1》聚焦高药价,称同一款药品在不同的城市却有不同的标价。专家强调,只要医药公司、医院、医生等各个环节利益均沾的潜规则不改变,药品中标价就很难回归到合理范围。解决药价虚高、整
发改委价格司 发改委的价格管制是药价虚高的根源
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府官员等各类人群都对药价虚高的问题进行分析,给出了政府、药厂、医院、医生、流通环节、以药养医、进口药等各种造成药价虚高的原因,但是这些分析都只看到表面现象,没有抓住问题的根源,所以给出政策建议都是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