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策略是指在特定时间段内,广告主为了推销自己的某项产品和服务,根据市场态势和环境而制定的行动方针和竞争方式,在实际操作中必须包括以下四个基本要素:
(一)广告策略必须能提供消费者的利益,或解决消费者的问题; (二)广告策略所提供的利益和所承诺的问题解决方案,必须是目标受众所需要或所期待的; (三)产品或服务的品牌名称必须和所提供的利益,或问题的解决方案紧密结合在一起; (四)广告策略所提供的利益或问题的解决方案,必须可以透过媒体广告,准确地传递给目标受众。广告策略在制定之前,必须经过资料搜集,资料分析,策略研讨,策略评估,策略校正等阶段,在策略制定落实 阶段,必须分以下几个步骤确保它的过程正确:
(一)彻底了解广告产品或服务; (二)确认并定位目标市场,即广告的诉求对象; (三)广告策略的精髓,即是“独特的销售主张”(usp)的感性定位; (四)增加额外广告重点,可支持及强化广告策略为针对单一目标的诉求定位; (五)表现广告策略的技巧及方法,技巧就是将广告的讯息做最佳表达的方法与语气,例如:配乐、消音等; (六)使广告策略与所设定的广告目标发生直接关系,以及以传播的效果(communicaticn effects)测定广告效果。广告策略在指定和实施之后,广告主和竞争对手都处于变化的态势之中,为了因应各种变化,要求广告策略必须包含以下属性: (一)可调整性 广告主不断面临内因外阻的变化,必须随时对广告策略进行微调,但大前提是必须保证它的连续性(延续性)和一贯性; (二)和谐性 广告策略应至始至终在广告主和目标受众之间起沟通的桥梁作用,广告主的市场价值实现和目标受众需求的实现都有赖于它的客观传播。沟通必须基于真实无误,童臾无欺,公平公正等基本原则,以及和目标受众的沟通是和谐的,和竞争对手的竞争必须是良性和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