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道三十年:中国民营经济启示录》第二篇第七章大潮西卷(2)



系列专题:改革开放三十年

湖北:个体民营企业规模六省第一。截至2002年底,个体民企总户数达到108万户,注册资金921.27亿元。其中,民企已有7.05万户,比1997年增长了80.7%。从业人员93.38万人,注册资金755.65亿元,平均每户注册资金达107.25万元。个体工商户达100.97万户,从业人员238.04万人,注册资金达165.62亿元,平均每户注册资金为1.64万元。其中2002年新增民企达216万户,占前20年的约1/3,新增个体工商户16.84万户。特别是在县域经济中,民营经济已占绝对主导地位。产业结构上,民企以第三产业为主,一、二产业发展不够,而且科技型企业太少。2002年个体工商户80%以上是从事第三产业,从事第二产业的只占13.6%,其中工业只占13.1%。民企70%以上是从事第三产业,第二产业占27%,其中工业占22%。而且全省个体民(私)营经济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程度低、技术能力较低、规模较小、就业成本相对较低的第三产业,这些行业资金投入少,难以形成集团企业,也很难取得规模效益。

 《险道三十年:中国民营经济启示录》第二篇第七章大潮西卷(2)
安徽: 从业人员数量居六省首位。截至2002年底,民营经济的发展规模、效益实现了多项新的突破:个体业户和民企数达到146.4万户;民营经济从业人数达到420多万人;民营经济上缴税收达289亿元。民营经济在全省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上升到32%左右,5年来增长近10个百分点。到2002年底,民营经济在第一、二、三产业的比重分别是2.6%、37.2%和60.2%。虽然第三产业仍为民营经济发展主力,但开始从传统的“商贸、餐饮、服务”向现代服务业转变,一批信息咨询、中介服务、物流配送等服务业占传统三大产业的25%。科技型、外向型民企正异军突起。到2002年底,科技型民企从1987年的72家增至1 980家,294家民企获得了自营进出口权。

江西: 2002年实现历史上最快增长。截至2002年,该省个体业户和民企为63.8万户,比上年增加了3.3万户,增长了5.5%。城乡民企从业人员和个体劳动者214.2万人,比上年增加了19万人,增长了9.7%。2002年是历史上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最快的一年,民营经济占全省GDP的比重由2001年的11.2%上升到15.6%,占全省财政收入的比重提高到17.3%。有专家分析指出了本省的“六大优势”,即区位优势、低成本优势、生态优势、资源优势、定位优势与政策倾斜优势;同时指出了本省的“四大弱势”,即起点低、欠账多,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太低,资源优势没有充分发挥,人口自然增长率太高。 因此做沿海地区的“三个基地,一个后花园”,实现在中部地区的崛起,是江西的响亮口号。努力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的赣鄱大地,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三大产业中第二产业比重去年首次居于首位。

河南:2002年个体私营经济占全省GDP的近40%。截至2002年底,共有民企6.1万家,注册资金总额为498.88亿元,比上年底增加了51.8亿元;个体工商户111.1万户,与上年底数量基本持平,注册资金总额为117.7亿元,比上年底增加6.97亿元。其中民企户均资本比上年底增长了1.12%,个体户户均资本增长了12.77%。2002年,个体民(私)营经济所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占到全省GDP的40%左右,同比增长近10个百分点,纳税额数量在整个税收中的比例,预计将高于上年的10%。在一些个体民(私)营经济发达的地区,个体民企缴纳的税收已经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近几年,个体民(私)营经济的产业结构呈现出以下新变化:由以传统第三产业为主正向信息、咨询、房地产、旅游、高新技术等现代第三产业和第一、第二产业发展。在高新技术领域,个体民企的发展速度明显加快。至2002年10月,在信息服务及计算机应用服务业领域,个体民企数量比上年底增长了12.8%,净增1 008家,远远高于在传统领域、传统行业的增长速度。

湖南:每天新增民企34家。截至2002年,该省个体工商户和民企已达89.6万户,其中民企3.8万户,比2001年增加了7 688户,增长了25.3%。2002年新设民企1.23万户,比2001年增长了48.9%,平均每天新开业34家。2002年,城镇个体民(私)营经济从业人员达384.5万人,占全省城镇从业人员的49.7%,其中仅在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民企就安置了国企下岗职工15.67万人。2002年,个体工商户第三产业户数的比重为89.2%,注册资金的比重为84.6%;民企第三产业户数的比重为64.5%,注册资金的比重为59.6%。在第三产业中,又主要分布在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社会服务业等传统行业中,如上述行业的民企户数占其总户数的57.6%。在制造业薄弱的同时,民营经济的发展缺少龙头企业的带动。2001年民营规模工业企业户均实现增加值666.88万元,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0.7%,与广东(1 494.57万元)、江苏(1 176.03万元)均相距甚远。 

山西:个体民营企业数量与规模均居六省最末。个体民(私)营经济的发展较为缓慢。到2001年底,个体民企为33.61万户,从业人员100.35万人,注册资金289.22亿元。民企注册资本在亿元以上的有9户,千万元以上的有302户。非公有制企业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由1997年占全省GDP不到14%增加至2001年的28%,个体、民(私)营经济纳税额由13.28亿元增加至26.4亿元。

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除了受制于外部因素外,也深受自身因素的影响。调查显示,私营业主认为在诸多阻碍民(私)营经济发展的内部因素中,“缺乏现代化的管理体制及手段”位居首位,认同率达53.7%;“员工素质低”“缺乏创新意识”“缺乏核心技术和产品”“追求短期行为”“用人近亲化”等也是较为主要的内因。中部省份的民企最初是在经济短缺的特殊环境下发展起来的。从整体上讲,不足之处有以下几点:企业起点不高,规模不大,平均每户雇工不超过十三四人,注册资本不足百万元;产品科技含量很低,难以适应从卖方市场进入买方市场后的变化;有相当一部分业主文化程度较低,缺乏现代企业管理知识,企业管理体制和管理手段落后,夫妻办厂、家族式办厂十分普遍;还有少部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惜违法经营、偷税漏税、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商品或随意增加工人劳动强度、扣工人工资等。在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时代,民企的先天性缺陷已逐渐暴露出来,成为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413yy.cn/a/9101032201/234520.html

更多阅读

《险道三十年:中国民营经济启示录》第二篇第十章机制更新

系列专题:改革开放三十年仔细观察便发现城市居民所从事的职业呈现出新的变动,有从事股票买卖的股民,有房地产或贸易经营者和经纪人。新颖的产品和项目大部分是由个体工商户、民企和三资企业或自由职业者开发经营的。与此同时,国家正在

《险道三十年:中国民营经济启示录》第二篇第九章打破垄断

系列专题:改革开放三十年国家计划委员会(现称发改委)——计划经济的首要执行部门坐落在北京西城的钓鱼台国宾馆对面,琉璃瓦大屋顶和灰白瓷实的墙体,内外部结构都呈现着苏式和中式建筑的结合,形象地体现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民(私)营

《险道三十年:中国民营经济启示录》第二篇第八章集市新生(1)

系列专题:改革开放三十年1994年,全国集市贸易零售额占全社会零售额的37.2%,它既是古老的商品市场,又是现代市场经济开始时的初级商品市场。几十年来,农村集市不但得到恢复,而且有了意想不到的发展,可以说是超级市场的雏形。沿海的集市非常

声明:《《险道三十年:中国民营经济启示录》第二篇第七章大潮西卷(2)》为网友孑友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