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发展过程中,选人总是比制度的制订与贯彻重要得多。
这要从创业尚未开始的时候说起。
在企业里,员工是需要时刻以制度化、正规化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毕竟自己属于某个群体,就更需要对自己的言论与行为负责,但是当自己有了创业的冲动,就要从那种制度与正规化的思想中解脱出来,毕竟创业从根本上看是一个人的战斗,即使是几个人的“集体辞职”或者“集体跳槽”,都是各自有各自的打算,最终真的在一条船上共同创业并走下去的概率是微乎其微的。毕竟每个人的梦想原本就不同。
因此,创业是相当个性化的选择,优秀员工从正规化的企业中走出来去创业,那本身就是对原来所供职的企业的背叛。从企业的角度就是从“士兵”变成了“流寇”。
成为“流寇”的创业者,享受自由的同时,也在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毕竟当一个人以一己之力去挑战整个市场的时候,总是会感觉到人单势孤。
一个创业者只有从制度化、正规化的企业中走出来,才能够提高创业的成功概率。
所谓制度化与正规化都是表面的东西,是塑造形象的组成部分,跟企业盈利的主流没什么太大的关系。毕竟绝大部分企业都不是正规军,而是游击队甚至是流寇。
创业者中的人有多少因素是向往不受管制的自由,希望能够有很多人受到自己的管制而走上了创业的道路的?这种冲动没有人进行过调查,但可以想象的是,所占的比重应该不小。
每个人都不同程度地有权利欲望,而制度就是满足那种欲望的方式。
在创业阶段,选贤用人是最为核心的目标。你需要找人跟随你走下去。有了志同道合者,就可以互相温暖,即使那温暖是暂时的,有的时候还会是错觉,都至少会激励自己持续地走下去。
创业没有闲暇时间钩心斗角,一点点的内耗都会导致企业的竞争力损耗殆尽。
在创业伊始,迅速组建自己的“子弟兵”就成为关乎创业成败的大事。因此创业首先是要寻找志同道合的人。
选人在很多时候是看感觉的。因为你所面对的是属于哪类人,是好人还是坏人,是否值得信任,是否有亲和力,是否有一技之长,这些都是比较容易判断的。
但制度的贯彻执行却是一个需要落实到细节的长期的问题。当你对一个人的第一感觉不是很好的时候,就很难在以后对他的看法有所改观的,这就是先入为主的成见;相反在对一个人感觉好的情况下,通常会在随后的制度管理执行中“法外开恩”,进而使他们成为制度的破坏者。
——这虽然有以偏盖全的嫌疑,但客观现实基本如此。
在企业的任何发展阶段,选德都比选才更重要。
在创业起步阶段,固然需要人才来为自己带来发展的动能,但有才无德者给企业带来的是不定时炸弹,一旦引爆就会带来系统性崩溃;在过了生死线的企业爬坡阶段,有才无德者所起到的作用就是泄火,同样是企业的不定时炸弹,埋藏得越久就越容易形成更大的危害。
在企业发展的成熟阶段,有才无德者的危害更大,因为他是潜伏在企业机构里部的内奸,随时可能抓住机会,给企业带来致命打击,并将企业置之死地而后快。企业逐渐发展壮大起来,人员多了之后,选用不合适的人就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危害。轻则影响周边员工的士气,重则形成办公室政治,与企业的主流形成对抗,甚至可能带来分裂与企业内部的哗变。
所以选人永远是企业的核心。
任何时候,选对了人都比做正确的事情重要得多,其次才是把事情做正确,更不要说相比于制度制订与执行了。
在比如选贤任能、奖惩激励等等很多方面,做企业与治理国家在很多方面是相通的。但毕竟做企业是需要从微观着手的。在其中,制度的制订是约定游戏规则,在立法;而制度的执行就是严格按照规则去办事,是执法了。
制度不应该是以上面来约定下面的,更不能是单纯的领导者权利欲望的体现,而应该首先是领导的自我约束,并推而广之到整个企业的。制度也不应该是以理想主义或者完美主义为原则的,应该遵循的原则是实用主义和效率主义的。
总之,企业发展过程中,选人用人比制度规范重要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