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考核概念:
绩效考核是指公司运用系统的方法对职员的职能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进行正式的测量与评估。
二、绩效考核目的:
正确评价职员的工作,鼓励正确而符合公司战略价值的行为与结果,激励职员成长、促进公司发展。
三、绩效考核原则:
1、考核内容符合公司管理要求,支持公司战略目标的原则。
2、考核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公开的原则。
3、考核结果向被考核者反馈的原则。
4、考核结果强制分布的原则。
5、考核结果与被考核者的调薪、任免、奖惩、培训等利益挂钩的原则。
6、考核方案切合实际,简便易行的原则。
7、考核按照职能、职位分类进行的原则。
8、考核定期实施的原则。
四、绩效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三方面。
2、工作业绩为主要考核内容。
五、绩效考核方式:
1、上级考核为主要考核方式。
2、对各级主管采用多角度考核方式。
六、绩效考核类型:
1、月度考核:
月度考核是部门主管对下属职员实施的日常工作考核。每月一次,次月5日前完成。
2、季度考核:
(1)季度考核是由组织人事中心或事业部人事部门组织进行的阶段性综合性考核。每季度一次,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完成。
(2)季度考核以月度考核为基础。
3、年度考核:
(1)年度考核是由组织人事中心统一组织进行的全公司范围的综合性考核。每年一次,次年1月1日——1月20日内完成。
(2)年度考核以月度考核或季度考核为基础。
七、考核结果等级分布:
1、考核结果分为好(A)、中(B)、差(C)三个等级。
2、考核结果在同一层级、同一职能范围内实行强制分布,20%列入A级,70%列入B级,10%列入C级。
八、考核结果反馈:
1、考核者必须将考核结果直接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并解答被考核者关于考核结果的疑问。
2、考核结果必须在考核结束后七日内予以反馈。
九、考核结果申诉:
1、考核结果反馈后,被考核者如有异议,可向上一级人事部门提出申诉。人事部门根据申诉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及时通知申诉人。
2、申诉人如对人事部门的处理意见仍持异议,可向更高一级人事部门申诉直至向事业部人事部门或组织人事中心提出最后申诉。七级以下事业部所属职员以向事业部人事部门的申诉为最后申诉,总部机关职员和七级(含)以下事业部所属职员以向组织人事中心的申诉为最后申诉。关于最后申诉的处理意见不可变更。
3、每一级申诉时间均为三日,调查处理时间均为七日。
十、考核结果应用:
1、月度考核结果应用于公司初级职员,包括试用期职员。转正职员月度考核结果列入A、B级者可获得奖励资格;连续三次列入A级者可获得优先外训资格;连续六次列入A级者可获得优先晋升、优先提薪资格;累计六次列入C级者应予调岗或降级。试用期职员连续两次列入A级或连续三次列入B级者可获得转正资格。
2、季度考核结果应用于公司中、高级职员。季度考核结果列入A级者可获得奖励、转正、优先外训资格;连续两次列入A级者可获得优先晋升、优先提薪资格;列入B级者可获得奖励、转正资格;连续两次列入C级者应予调岗或降级降职。
3、年度考核结果应用于公司所有转正职员。年度考核结果列入A级者可获得奖励、优先晋升、优先提薪、优先外训等资格;列入B级者可获得奖励资格;列入C级者应予降级降职或辞退。
4、考核结果必须及时应用。
十一、考核表管理:
1、各级人事部门负责考核过程中考核表的制发、回收、整理和归档。
2、使用过的考核表经由人事部门签章确认后,视为有效。归档考核表必须是有效考核表。
十二、考核者培训:
1、考核者是指所有具备考核资格的人员,考核者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考核素质培训。
2、考核者培训要达到提高考核意识、熟悉考核制度、增强考核技能三个基本目的。
3、考核者常规培训由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证每位考核者每季度受训不少于2小时。
4、主管考核素质培训课程列入商校所开办的主管培训班必备课程。
十三、绩效考核工作管理:
1、各级人事部门是绩效考核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权限范围内考核文件审发、考核活动组织实施、考核申诉处理、考核表管理以及考核者培训等考核相关事务。
2、组织人事中心是绩效考核工作的最高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公司考核政策与相关制度,指导各层级各部门考核工作,建立并推行科学公正的全员绩效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