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同时指出: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但是,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革多年以来仍然成效不佳,原因除了国有企业产权关系模糊外,与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也同样有关。因此,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革一方面要调整现有的国有企业产权关系,另一方面要建立有效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归结中西方学者与企业家多年的管理理论与实践,我们认为,可以把影响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因素归结为报酬、控制权、声誉和市场竞争四类,进而形成经营者激励与约束的四种机制:报酬机制、控制权机制、声誉机制和市场竞争机制。
(1)报酬机制。建立有效的报酬机制主要解决三方面的问题:一是报酬结构对经营者行为的影响以及最优报酬结构的确定;二是报酬数量与经营者积极性的关系以及最优报酬数量的确定;三是如何选取业绩指标,以最好地衡量经营者的能力和努力程度。
(2)控制权机制。使经营者的控制权受到约束或威胁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企业内部所有者通过法人治理机制对经营者的监督约束;二是市场竞争约束和其他企业对本企业的接管、兼并和重组。在现实中,经营者的控制权的大小是通过法人治理结构对经营者控制权的授予和约束进行动态调整的。如果允许经营者拥有部分剩余索取权,在治理结构中他不仅是经理,而且还是股东或董事,权利需要和“职位消费”就会得到更高满足,激励作用就会增大。
(3)声誉机制。从管理学角度看,追求良好的声誉是经营者的成就发展需要,或归于马斯洛的尊重和自我实现需要。如果承认马斯洛需求理论,那么声誉才是一种终极的激励手段。从经济学角度看,自亚当·斯密以来,经济学中一直把声誉机制作为保证契约诚实执行的重要机制。声誉机制的作用机理是这样的:(约束作用)没有一定的职业声誉导致其职业生涯结束;拥有良好的职业声誉导致其在企业家市场有更强的讨价还价能力。
(4)市场竞争机制。市场竞争机制对经营者行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表现在企业家市场、资本市场和产品市场。市场竞争对企业家的激励和约束有两方面:一是市场竞争能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企业家能力和努力程度的信息;二是其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机制对企业家的威胁。其表现形式如下:
上述四种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并非孤立的,实际上会综合作用于经营者的行为,这种综合作用表现为四种机制的替代和互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