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材料费用的核算
· 工资费用的核算
· 外购动力费的核算
· 折旧费用的核算
· 利息费用、税金和其他费用的核算
一、材料费用的核算
· 材料的分类
· 材料消耗的计量与计价
· 材料费用分配的核算
· 燃料费用分配的核算
· 低值易耗品摊销的核算
(一)材料的分类
1、材料按其在生产中的用途,可分为:
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燃料、修理用备件、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2、相应帐户的设置
“原材料”、“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燃料”帐户。
(二)材料消耗的计量与计价
1、材料消耗的原始记录
领料凭证:领料单、限额领料单、领料登记表、退料单等。
2、材料消耗量的计算
(1)连续记录法(永续盘存制)
材料的收入、结存、发出均逐笔登记入帐。
(2)盘存计算法(实地盘存制)
材料出库不入帐,当期材料消耗量通过期末盘点后倒挤算出。
本期材料耗用量=期初结存量+本期收入量-期末结存量
3、消耗材料的计价
(1)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
帐户设置:“原材料”、“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
消耗材料的实际成本=消耗材料的计划成本+消耗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
消耗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实际消耗量×计划单价
消耗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消耗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材料成本差异率= 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的成本差异 ×100%
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
(2)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
材料一般分批分次购入,其单价并不一致,材料发出时如何确定其单价?
可采用以下方法:
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认定法。
(三)材料费用的分配
1、分配原则:
构成产品实体并能直接确定归属对象的材料费,应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明细帐的“直接材料”成本项目;对于几种产品共同耗费的间接材料费,应选择适当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各产品成本明细帐的“直接材料”成本项目。
2、分配标准的合理与简便
合理性:所选择的分配标准与所应分配的费用大小有密切联系。
简便性:作为分配标准的资料容易取得。
3、材料费用分配标准的类型
定额消耗量比例、系数比例、产品产量比例、重量比例、体积比例等。
4、定额消耗量比例分配法
计算公式如下:
某种产品材料定额消耗量=该种产品实际产量×单位产品材料消耗定额
材料消耗量分配率=材料实际总消耗量÷各产品材料定额消耗量之和
某种产品应分配的材料数量=该种产品的材料定额消耗量× 材料消耗量分配率
某种产品应分配的材料费用= 该种产品应分配的材料数量× 材料单价
以上方法可考核材料消耗定额的执行情况,有利于加强成本管理。为了简化核算工作,也可采用按定额消耗量的比例直接分配材料费用的方法。公式如下:
某种产品材料定额消耗量=该种产品实际产量×单位产品材料消耗定额
材料费用分配率=材料实际总消耗量×材料单价÷各产品材料定额消耗量之和
某种产品应分配的材料费用=该种产品的材料定额消耗量× 材料单价
例:某企业生产甲、乙两种产品,共同耗用某种材料1200公斤,每公斤4元。甲产品的实际产量为140件,单件产品材料消耗定额为4公斤;乙产品的实际产量为80件,单件产品材料消耗定额为5.5 公斤。试计算分配甲、乙产品各自应负担的材料费。
答案:
方法一:
甲产品材料定额消耗量=140 ×4=560(公斤)
乙产品材料定额消耗量=80× 5.5 =440(公斤)
材料消耗量分配率=1200÷(560+440)=1.2
甲产品应分配的材料数量=560×1.2=672(公斤)
乙产品应分配的材料数量=440×1.2=528(公斤)
合计 1200(公斤)
甲产品应分配的材料费用=672×4=2688(元)
乙产品应分配的材料费用=528×4=2112(元)
合计 4800(元)
方法二:
甲产品材料定额消耗量=140 ×4=560(公斤)
乙产品材料定额消耗量=80× 5.5 =440(公斤)
材料费用分配率=(1200×4)÷(560+440)=4.8
甲产品应分配的材料费用= 560×4.8 =2688(元)
乙产品应分配的材料费用= 440×4.8 =2112(元)
合计 4800(元)
5、材料费用分配表的编制及其帐务处理
(1) 在实际工作中,材料费用的分配是通过编制材料费用分配表进行的。
(2) 帐务处理 :
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各种原材料费用,应记入“基本生产成本”总帐及其所属明细帐的“直接材料”成本项目;用于辅助生产的原材料费用, 应记入“辅助生产成本”总帐及其所属明细帐的费用(或成本)项目;基本生产车间管理耗用的原材料费用,应记入“制造费用”总帐及其所属明细帐;厂部管理耗用的原材料费用,记入“管理费用”帐户;产品销售耗用的原材料费用,记入“销售费用”帐户。
(四〕燃料费用分配的核算
其程序和方法与材料费用分配基本相同。
1、在燃料费用占产品成本比重较大的情况下,产品成本明细帐中应单独设置“燃料及动力”成本项目;存货核算应增设“燃料”一级帐户;燃料费用分配表应单独编制。
2、在燃料费用占产品成本比重较小的情况下,产品成本明细帐中无需单独设“燃料及动力”成本项目,应将燃料费用直接记入“直接材料”成本项目;存货核算中“燃料”可作为“原材料”帐户的二级帐户进行核算;燃料费用分配可在材料费用分配表中加以反映。
(五)低值易耗品摊销的核算
1、摊销额处理:
领用时,其价值损耗应计入成本、费用中。因其摊销金额较小,无需专设成本项目,因此,
产品生产用的低值易耗品摊销额记入“制造费用”帐户;
厂部管理用的低值易耗品摊销额记入“管理费用”帐户;
辅助生产用的低值易耗品摊销额记入“辅助生产成本”帐户。
2、摊销方法:一次摊销法、分次摊销法
(1)一次摊销法 (适于单位价值较低、使用期限较短的低值易耗品)
领用时,其价值一次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即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辅助生产成本”等帐户,贷记”低值易耗品”帐户。
报废时,其残料价值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即借记“原材料”等帐户,贷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帐户。
例:某企业基本生产车间本月领用生产工具一批,计划成本为600元,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为-4%。另有一批生产工具在该月报废,残料入库作价30元。试作出必要的会计分录。
答案:
领用生产工具,
借:制造费用 600
贷:低值易耗品 600
结转低值易耗品成本差异,
借:制造费用 24 (600×-4%〕
贷:材料成本差异-低值易耗品成本差异 24
报废生产工具残料入库,
借:原材料 40
贷:制造费用 40
(2)分次摊销法 (适于单位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长的低值易耗品)
· 特点: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按其使用期限分月摊入成本、费用。
摊销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转作“待摊费用”,分月摊销;
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转作“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分月摊销。
· 帐务处理:
领用时,借记“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递延资产”)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科目。
分月摊销时,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递延资产”)科目。
例:某企业生产车间领用专业工具一批,计划成本为36000元,低值易耗品成本差异率为+2%,该批低值易耗品在两年内分月平均摊销。
答案:
领用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 36000
贷:低值易耗品 36000
月末调整成本差异 ,
借: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 720 (36000×2%〕
贷:材料成本差异--低值易耗品成本差异 720
分月摊销时,
借:制造费用 1530 【(36000+720)÷24】
贷: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 1530
二、工资费用的核算
(一)工资总额的组成
1、计时工资: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工资标准是指每一职工在单位时间内应得的工资额。
2、计件工资:分个人计件和集体计件。
3、奖金: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4、津贴和补贴:为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它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物价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工资费用的原始记录
企业应按每个职工设置“工资卡”,内含职工姓名、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标准等资料。计算职工工资的原始记录,有“考勤记录”和“产量记录”。
1、考勤记录:
是登记职工出勤和缺勤情况的记录,为计时工资计算提供依据。形式:考勤簿、考勤卡片(考勤钟打卡〕、考勤磁卡(刷卡〕
2、产量记录:
是登记工人或生产小组在出勤时间内完成产品的数量、质量和耗用工时的原始记录,是计件工资计算的依据,同时也是统计产量和工时的依据。如派工单、加工路线单、产量通知单等。
(三〕工资的计算
1、计时工资的计算:年薪制、月薪制、周薪制、日薪制、钟点工资制。
月薪制下计时工资计算的两种方法:
· 按月标准工资扣除缺勤天数应扣工资额计算(减法)
某职工本月应得工资=该职工月标准工资-(事假天数×日标准工资)-(病假天数×日标准工资×病假扣款率)
· 按出勤天数直接计算 (加法)
某职工本月应得工资 =该职工本月出勤天数×日标准工资+病假天数×日标准工资×(1-病假扣款率)
· 日标准工资的计算方法:
按30天算日工资率: 日标准工资=月标准工资÷30按20. 92天算日工资率: 日标准工资=月标准工资÷ 20. 92其中,20. 92=(365-104-10〕÷12· 在按30天计算日工资率的企业中,由于节假日也算工资,因而出勤期间的节假日,也按出勤日算工资。事价病假等缺勤期间的节假日,也按出勤日扣工资,在按20.92天计算日工资率的企业中,节假日不算、不扣工资。
例:某企业某工人的月工资标准为840元。8月份31天,事假4天,星期休假10天,出勤15天。根据该工人的工龄,其病假工资按工资标准的90%计算。该工人病假和事假期间没有节假日。试计算该工人本月应得工资。
答案:
(1)按30天计算日工资率,
日工资率=840÷30=28(元〕
· 按月标准工资扣除缺勤天数应扣工资额计算(减法)
某职工本月应得工资=该职工月标准工资-(事假天数×日标准工资)-(病假天数×日标准工资×病假扣款率)=840-4×28-2×28×(1-90%)=840-112-5.6=722.4(元)
· 按出勤天数直接计算(加法)
某职工本月应得工资 =该职工本月出勤天数×日标准工资+病假天数×日标准工资×(1-病假扣款率)
=28×(15+10)+2×28×90%=700+50.4=750.4 (元)(2)按20.92天计算日工资标准:
日工资标准=840÷ 20.92 =40.15(元)
· 按月标准工资扣除缺勤天数应扣工资额计算(减法):
某职工本月应得工资 =840-4×40.15-2× 40.15 ×10%=671.37(元)
· 按出勤天数直接计算(加法)
某职工本月应得工资 =15×40.15+2×40.15×90%=674.52(元)
2、计件工资的计算
(1)个人计件工资的计算
方法一:
应付计件工资=∑(某工人本月生产每种产品产量×该种产品计件单价)
这里的产品产量=合格品数量+料废品数量
料废品:非工人本人过失造成的不合格产品,应计算并支付工资。
工废品:由于本人过失造成的不合格产品,不计算、支付工资。
某种产品计件单价=生产单位产品所需的工时定额×该级工人小时工资率
方法二:
应付计件工资=某工人本月生产各种产品定额工时之和×该工人小时工资率
例:甲乙两种产品都应由8级工人加工。甲产品单件工时定额为30分钟,乙产品单件工时定额为45分钟。8级工人的小时工资率为2元。某8级工人公加工甲产品500件,乙产品400件。试计算其计件工资。
答案:
方法一:
应付计件工资=∑(某工人本月生产每种产品产量×该种产品计件单价)
甲产品的计件单价=生产单位产品所需的工时定额×该级工人小时工资率=30÷60×2=1(元)
乙产品的计件单价=45÷60×2=1.5 (元)
应付计件工资=500×1+400×1.5=1100 (元)
方法二:
应付计件工资=某工人本月生产各种产品定额工时之和×该工人小时工资率
=(500×30÷60+400×45÷60)×2 =1100(元)
(2)集体计件工资的计算
按生产小组等集体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与个人计件工资的计算基本相同。
集体计件工资还需在集体内部各工人之间进行分配,一般应以每人的工资标准和工作日数的乘积为分配标准进行分配。
例:某生产小组集体完成若干生产任务,按一般计件工资的计算方法算出并取得集体工资50000元。
该小组由3个不同等级的工人组成,每人的姓名、等级、日工资率、出勤天数资料如下。
试以日工资率和出勤日数计算的工资额为分配标准计算每个工人应得的工资。
答案如下表:
(四)工资费用分配的核算
1、工资费用分配的依据:工资结算单、工资结算汇总表。
表中含应付工资总额、代发款项、代扣款项、实发金额资料。
· 月末,工资费用的分配以本月应付工资总额为准。
· 若企业各月工资相差不多,为简化核算工作,也可按当月实际支付的工资额进行分配。
2、工资费用分配的帐务处理
应按工资的用途分别计人有关成本、费用帐户:
生产工人的工资应记入“基本生产成本”帐户的“直接材料”成本项目,车间管理人员工资记入“制造费用”帐户,辅助生产部门的工资费记入“辅助生产成本”帐户,医务及福利部门人员工资应记入“应付福利费”帐户。
3、分配方法
· 生产工人工资中的计件工资,属直接计人费用,应直接计入产品成本明细帐;
· 计时工资及其他工资一般属间接计人费用,应在各受益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 分配标准:产品的生产工时 (实际工时或定额工时)
· 分配公式:
生产工人工资分配率=生产工人工资总额÷各产品实际(定额)工时之和
各种产品应分配的工资额=各产品实际(定额)工时×分配率
例:某企业基本生产车间生产甲、乙、丙三种产品,本月发生的生产工人的计时工资共计58000元,甲产品完工1000件,乙产品完工400件,丙产品完工450件,单件产品工时定额:甲产品1小时,乙产品2.5小时,丙产品2小时。试计算分配甲乙丙三种产品各自应负担的工资费用。
答案:
甲产品定额总工时=1000×1=1000(小时)
乙产品定额总工时=400×2.5=1000(小时)
丙产品定额总工时=450×2=900 (小时)
生产工人工资分配率=58000÷2900=20
甲产品应负担工资费=20×1000=20000(元)
乙产品应负担工资费=20×1000 =20000(元)
丙产品应负担工资费=20×900=18000(元)
4、工资费用分配表(P31 )
应根据工资结算单、工资结算汇总表等有关资料编制。
(五)计提职工福利费的核算
帐务处理: 可比照工资费,但医务及福利人员计提的福利费,应计入管理费用。
职工福利费分配表。(P32) 一般与工资费分配表合并编制。
三、外购动力费的核算
1、外购动力费支出的核算
· 外购动力费包括外购电力费、蒸汽费等。
· 付款时,一般借记“应付帐款”帐户,贷记“银行存款”帐户。
为什么不借记成本费用帐户,贷记“银行存款”帐户?
原因:外购动力费一般不是在每月末支付,而是在每月下旬的某日支付。如:6月21日支付的电费是5月20日--6月20日期间所耗电费,而6月份的实际电力耗费只有到6月末才能计算分配,二者金额往往不一致。此种帐务处理是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
· 若每月支付外购动力费的日期基本固定,且每月付款日至月末应付动力费相差不多,也可不通过“应付帐款”帐户核算,可于付款时直接借记成本费用帐户,贷记“银行存款”帐户。
2、外购动力费分配的核算
· 分配方法:
1〕外购动力费的分配,在有仪表的情况下,应根据仪表所示耗用数量及单价计算;
2〕无仪表的情况下,可按生产工时比例、定额消耗量比例、机器功率时数比例分配。
· 帐务处理
应按外购动力费的用途,将其费用计人相应的成本、费用帐户:
产品生产用的动力费,应借记“基本生产成本”帐户;
辅助生产用的动力费,应借记“辅助生产成本”帐户;
车间管理用的动力费,应借记“制造费用”帐户;
厂部管理用的动力费,应借记“管理费用”帐户;
贷记“应付帐款”(或银行存款)帐户。
· 产品成本明细帐是否单设“燃料及动力”成本项目,应视情况而定。
1〕若外购动力费、燃料费占产品成本的比重较大,应单设“燃料及动力”成本项目;
2〕若外购动力费、燃料费占产品成本的比重较小,不需单设“燃料及动力”成本项目,燃料费记入“直接材料”成本项目,外购动力费记入“制造费用”成本项目。
四、折旧费用的核算
1、折旧的计算
我国目前采用的折旧计算方法,主要是使用年限法和工作量法。此外,现行会计制度允许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加速折旧法。
应注意的是:固定资产月折旧额按月初固定资产的原值和规定的折旧率计算。即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算折旧;月份内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算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2、折旧的计提范围
未使用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及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计算折旧;已经提足折旧超龄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计算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房屋和建筑物由于有自然损耗,不论使用与否都应计算折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应视同自有的固定资产计算折旧;季节性停用及大修理期间的固定资产应计算提取折旧。
3、折旧费用分配的核算
折旧费用的分配一般通过编制折旧费用分配表进行。折旧费用一般应按固定资产使用的车间、部门分别记入“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等帐户。折旧总额应记入“累计折旧”帐户的贷方。
五、利息费用、税金和其他费用的核算
(一)利息的核算
利息费用是财务费用项目。利息费用一般按季结算支付。季内各月应付的利息,应分月进行预提,并于季末实际支付时冲减预提费用。实际费用与预提费用的差额,调整计入季末月份的财务费用。
每月预提利息费用时,
借:财务费用
贷:预提费用
季末实际支付全季利息费用时,
借:预提费用
贷:银行存款
利息费用如果数额不大,为简化核算工作,可不作为预提费用处理,应在季末实际支付时全部计入当月的财务费用。即于支付时直接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税金的核算
税金是管理费用的组成部分,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等。
1、印花税的核算
印花税的核算不必通过“应交税金”帐户进行,可于交纳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即
交纳时,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印花税票是一次购买,分月使用,而且金额较大,也可作为待摊费用处理。即
支付时,
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分月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
贷:待摊费用
2、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的核算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的核算需通过“应交税金”帐户进行。需要预先计算应交金额,然后交纳。即
计算应交税金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
交纳时,
借:应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