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现状
自2006年国家电网发布首份国内企业社会报告以来,中央企业发布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数量呈迅速增加的趋势,报告的质量也在逐步提升。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企业重视社会责任的重要标志,是企业与利益相关者重要的对话途径,同时也表明中央企业已经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的存在和巨大影响。
企业社会责任不仅是企业存在的使命,而且是企业在可持续发展中必须面对的现实;不仅是一种道德和良知的呼吁,而且正逐渐变成道德和制度的约束;不仅是一种理念、文化,更是企业自愿做出的承诺和行动;企业社会责任不仅是企业发展环境中的压力,而且是企业提升企业声誉、减少管制和降低谈判成本、提供员工效率、获得市场追捧的动力。一些跨国企业已经率先尝试与实践将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战略有机融合起来,积极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战略,部分中央企业也在尝试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战略。
但从整体来看,无论是中央企业、一般国企、民企、跨国公司,绝大多数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状态都处于“初级阶段”,绝大多数已经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都没有摆脱“报告止于报告”的束缚。目前真正把履行社会责任纳入企业战略管理体系,纳入企业价值链管理体系,纳入企业绩效评价体系,通过全员参与,自觉做“有社会责任感”的好企业公民尚属少数,公众与企业对于社会责任的认识也存在着较大差异。随着企业社会责任的深入发展,中央企业将不可避免的、阶段性的陷入企业社会责任战略困局。
二、对谁负责与负什么责?
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理念之一是利益相关者,即企业要兼顾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中央企业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战略首先需要弄清楚利益相关者有哪些?利益相关者的排序?哪些利益相关者需要兼顾?需要兼顾利益相关的哪些权益?
上述问题对于民营企业、一般国有企业和跨国企业而言,相对比较容易回答,但是对于中央企业而言,问题会变得复杂一些。原因在于中央企业是国有或国有控制企业、中央企业大多属于垄断型企业、中央企业主营业务关系国计民生、中央企业获得政策与资源便利、中央企业大多属于行业内的领头羊、中央企业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国际竞争……总之,由于中央企业的各种特殊性,使得中央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的范围更广、数量更大、层次更多、要求更复杂。
作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中央企业需要对出资人负责,既要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为出资人创造利润和税收,又要遵守法律法规,积极相应政府的号召与政策。
作为垄断性企业,中央企业需要对广大消费者负责,通过理念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为消费者提供健康、安全、实惠的产品或服务,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中央企业需要加强风险管理,通过企业稳健运营,确保国计民生安全,如确保关键生产或生活用品的供应,保守国家机密及个人隐私等。
作为中央政府大力扶持的企业,中央企业需要肩负技术、管理、社会等重大难题的攻坚任务,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作为行业领头羊,中央企业肩负着推动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责任,如制定行业规范、引导行业有序竞争、制定行业技术标准、扶持行业内中小企业的发展、引领行业参与全球产业竞争等。尤其在金融危机影响下,中央企业更应该积极扶持中小型供应商的发展,比如确保供应价格公平合理、确保按时付款等。
作为公众上市企业,中央企业需要以优秀的经营业绩(如证券价格的上升,股息的分配等)向股东负责。
作为法人企业,中央企业需要对员工或工会负责,如公平的薪资待遇、良好的工作环境、学习成长的机会、公平的晋升机会、员工健康与安全、人性化的解雇政策等。
作为社区的一员,中央企业需要对社区负责,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社区志愿者活动以及各种公益慈善活动。
我们还可以举出更多的利益相关者以及需要兼顾的利益相关者权益。这就面临一个问题,“对所有人负责”其实是对任何人都不负责。这对职业经理人来讲显然是一个逃避责任的最好的办法。因为维护某些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将成为职业经理人忽视或损害其他利益相关者权益的理由或借口。“对所有人负责”将使得出资人难以衡量中央企业经理人的绩效。因此,董事会的价值判断是中央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基础,董事会在中央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上担负着越来越重要的职责。目前,国资委是中央企业的最大出资人,国资委在中央企业社会责任上的价值判断直接决定着中央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战略。
国资委当然不希望中央企业重新回到以前“企业办社会”的计划经济的老路上,2008年1月,国资委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要求国资委管辖的中央企业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国资委发布的指导意见仅仅是一个纲领性的指导意见,基本表明了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价值判断。具体的企业社会责任战略及执行策略还需要中央企业自己去探索与实践。
中央企业需要根据自身主营业务的特殊性、所处行业的特殊性以及有待解决的资本与公众的矛盾、企业与消费者的矛盾制定差异化的企业社会责任战略。差异化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意味着不同中央企业将选择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群体,对利益相关者进行不同的排序,重点兼顾不同利益相关者,重点兼顾利益相关者的不同权益,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将企业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战略管理体系之中。
三、做秀还是做实?
中央企业理清为什么要履行社会责任,对谁履行社会责任,履行哪些社会责任,仅仅停留在价值判断层面。这些价值判断的革新,催生了越来越多的中央企业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遗憾的是绝大多数中央企业发布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歌功颂德的多,直面问题的少;反映低层次的社会责任多,反映高层次的社会责任少;对外部社会责任报道的多,对内部社会责任报道的少;披露社会责任战略规划的多,披露社会责任战略实施规划及达成路径的少;对总部履行社会责任的报道多,对各分支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报道少;与利益相关沟通与对话不够,所披露的与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的抽样机制不明……可以说,目前中央企业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更多的像是在做秀。
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一个企业家或职业经理人可能会说一些他自己也不一定相信的话,做一些他自己也不一定认可的事情。为了迎合市场和公众,企业家或职业经理人赶时髦地把社会责任挂在嘴上,企业赶时髦地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并大肆宣传。在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初级阶段”,这种状态的出现也是在所难免的。
摆在中央企业面前的,不是要不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而是做秀还是做实的问题。
《财富》(中文版)杂志邀请政府高官和商界领袖参与了第三次企业社会责任年度调查,调查结果证明了企业社会责任在跨国公司在华战略议程中正日益凸显和得到认可。将对社会和环境的考量纳入公司总体战略能改善长期业绩,这一共识正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同。此外,大家也越来越认识到,如果缺乏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光有承诺和优良的惯例是不够的。
迈克尔·波特撰文评述了企业战略与社会的关系,他直截了当地指出,公司公益慈善战略与公司的核心竞争战略完全割裂是一种严重的浪费,对企业、对社会皆无益处。企业社会责任则是寻求企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而且将是一种革命性的管理思维创新。
中央企业要把企业社会责任做实,需要进行大量创造性的尝试与探索。
第一、需要将企业社会责任融入企业愿景中。诸如“为消费者创造安全价值”、“创造世界一流的产品与服务”、“为每一个消费者的健康服务”之类的企业愿景都是负责任的愿景,至少在表象上体现了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还需要努力确保企业上下认同并持之以恒为共同愿景而努力。
第二、需要将企业社会责任融入企业文化中。企业文化具有无形的力量,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身也是无形的,如果将企业社会责任理念融入到企业文化之中,就可以借用企业文化无形的力量推动企业上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形成企业文化对违背社会责任的约束力。如“企业公民、责任、感恩、环保、节约、和谐、创新、奉献”等企业文化理念都与企业社会责任理念保持一致。
第三、需要将企业社会责任融入企业战略中。企业社会责任战略与原有企业战略体系并不是对立的,相反,企业社会责任战略必须有机融合到原有企业战略体系中才能成功推进。如将“社会性投资、节能降耗、可持续性、和谐发展、自主创新”等努力方向融入到企业发展战略中;将“竞争合作、公平贸易、诚信交易、公益营销”等竞争策略融入到企业竞争战略中;将“依法纳税、以人为本、信息透明”等行为宗旨融入到企业职能战略中。
第四、需要将企业社会责任融入企业决策体系中。企业社会责任决策可以从“合法、合德、合利”三个方面进行评判:合法,即决策是否在法律框架内,是否导致法律惩罚,是否会被起诉等,如果不合法则需要终止或调整决策,如果合法则可以通过决策;合德:即决策是否违背原则,是否招来批评,是否导致反感等,如果不合德则需要重新评估和修正决策,如果合德则可以通过决策;合利:即决策多赢还是单赢,是否有助于目标达成,收益是否大于投入,是否可持续等,如果不合利则需要重新评估和修正决策,如果合利则可以通过决策。企业社会责任决策从法律、道德、利益三方面进行评估是被动的,属于企业社会责任低层次的要求,正面的事情或企业社会责任高层次的要求有很多,企业可以主动去做。
第五、需要将企业社会责任融入企业价值链管理体系中。是否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更多的体现在企业价值链的各个环节,体现在企业业务流程与管理流程之中。中央企业要做实企业社会责任,需要将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传导到整个商业价值链中,包括供应商、代理渠道以及合作伙伴,以更广阔的视野和更高的责任境界来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同时,中央企业还需要规范企业内部流程与规章制度,将企业社会责任要求系统的嵌套到企业内部流程与规章制度之中,有效的达成企业社会责任目标,防范企业社会责任风险。
第六、需要建立科学、系统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的核心环节在于明确与分解社会责任目标、建立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对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的表现进行动态的跟踪与监测、将社会责任的评价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第七、需要建立企业社会责任预警体系和危机管理体系。良好的企业社会责任形象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树立起来的,需要长时间的积累,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建设与维护。但是,破坏企业社会责任形象却可以很快,尤其在互联网迅速发展的年代,破坏速度会更快,破坏力度会更大,恢复成本会更高。中央企业推进社会责任战略伊始就需要建立一套企业社会责任预警体系和危机管理体系。
第八、需要建立一个与利益相关者沟通与交流平台。与利益相关者沟通与交流的形式有很多,如研讨会、座谈会、网络论坛等,但这些形式影响范围和影响力度有限,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目前为止较为有效的一种形式,也是跨国企业大量使用的一种形式。中央企业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首先要建立在社会责任实践的基础上,客观的、全面的、系统的披露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信息;其次,在报告编制过程中,要将利益相关者的意见纳入进来,体现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在报告发布后,要广泛的听取利益相关者的批评与建议;此外,为了向更广泛的利益相关者披露信息,中央企业应该通过媒体对报告进行广泛的传播。
中央企业要将企业社会责任做实,要做的尝试与探索远不止这些,比如还应该加强对员工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教育与培训,建立“集团总部-各级分支机构”的社会责任分层决策与管理体系,推动各级分支机构开展符合当地民俗风情和区域经济现状的、具有特色的社会责任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