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毕业生就业问题
今年,太原市预计接收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2.8万名。为促进学生就业,10月28日太原市政府制定出多条优惠政策和措施。
1 创业贷款政府帮着找担保
太原市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想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将可委托指定担保机构,为其提供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贷款担保。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运行中出现缺口,将由各县(市、区)负责补足。
大中专毕业生选择自主创业,工商部门将放宽其办企业住所登记证条件,申请人只需提交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无需再提交相关产权证明文件。
今年,工商部门还将允许创业大学生用自有或租赁住房兼作经营场所,毕业后5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自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创业项目为高新科技的,税务部门将减免15%的企业所得税。
2 去基层服务期满 相关"报考"可加分
大中专学生毕业后,如果选择去基层锻炼当村官、支教等,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太原市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增加5分;报考省属高校研究生的,按省有关规定笔试总分增加10分。
从今年起,太原市各县(市、区)行政机关新考录公务员,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比例,不得低于录用计划的1/3;乡镇街道新考录公务员,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农村(社区)工作经历的在聘在职优秀大学生干部比例,不得低于录用计划的50%。
3 困难毕业生多部门将救助
今年,因患病等原因暂时无法工作,并确无生活来源且家庭困难、符合低保条件或临时救助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可由民政部门按照程序办理低保或给予临时补助。
对于太原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可到毕业就业主管部门开具证明,同时到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将免费提供就业服务。
同时,对于残疾毕业生、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等特殊群体,政府将启动帮扶机制,解决经济上、心理上和求职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政府公益性岗位将优先考虑困难家庭毕业生。
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将免收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
4 吸纳困难毕业生企业可享贷款贴息
今年,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吸纳登记失业或家庭困难毕业生的,将可享受每个就业毕业生不超过5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企业所在县(市、区)财政将按规定给予相应贷款贴息和相关补助补偿。
各类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招聘非本市户籍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的,公安部门将一律取消落户限制。毕业生可凭借教育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将户籍关系转至接收单位注册地公安派出所落户。
按照市政府规定,毕业生见习期间将享受转正定级工资。
5 政府监督用人单位签合同上保险
今后,凡用人单位招聘大中专毕业生,政府相关部门都要监督其签订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招聘大中专毕业生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滥用试用期、拖欠或克扣工资、拒缴社会保险费、收取或变相收取风险抵押金、保证金、培训费等违法行为,劳动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违反规定的,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