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军
2010年1月21日,TCL互联网电视获工信部颁发2009年度“最佳产品奖”和“最佳市场表现奖”,此事有力驳斥了互联网电视会重蹈“盛大盒子”覆辙的质疑。 互联网电视,即通过网线连接,可访问互联网的电视。它的面市,电视厂商和网络运营商高兴了,广电却慌了手脚——对节目资源的垄断地位遭遇挑战,于是急忙下发通知:互联网电视内容提供商必须具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广电的算盘是:我不发许可证,互联网电视将成为没有内容的空壳。 此情此景,与当年“盛大盒子”“被夭折”之命运何其相仿。 世易时移,今天与垄断势力较量的,是彩电厂商和互联网公司的综合体,其影响力非孤军作战的盛大可比。 对于互联网电视的内容,彩电商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TCL、海尔、海信与搜狐、新浪、迅雷等互联网公司合作;另一种是创维、长虹自建网站。 前一种方式中,搜狐、新浪已经获得《许可证》,属于合法,迅雷虽迄今并非合规的内容供应商,但在引入搜索引擎链接合法性的争议后,其身份也“漂白”了许多,令主管部门计无可施。 后一种方式中,自建网站的创维、长虹也言之凿凿:我们花巨资买来正版,仅给自己品牌的用户提供配套服务,没有对外运营,何需办理许可证?绕了一圈,广电谁也管不着。 当然,彩电厂商敢向广电叫板,首先是自身比较强势。家电作为国家重点产业,在税赋贡献、人员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经济危机下,国家首先倚重家电下乡拉动内需,更何况张瑞敏、李东生和赵勇等都是政经界的“潮人”,令其退步不容易;其次,广电干涉过深,有甩脸色给彩电企业身后的工信部之嫌;最后,三网融合背景下,先行开放广电网,已成高层和业界期许,更何况还有温总理对三网融合的时间限定,广电部门焉能不识时务? 不仅如此,TCL和长虹还进而倒逼广电,停产大尺寸的非互联网电视,联合生产内容,模仿“终端+内容”的苹果模式;创维则使出杀手锏——断开网络,用户直接通过USB接口观看拷贝的电影。两种方式都抛开了广电,是后者极不愿意看到的,阻挡不成,便转向利导,广电在放宽限制的同时,主动向彩电厂商提供内容资源。近日有媒体报道,广电总局将特别颁发两张《互联网电视视听节目许可证》给旗下的中国网络电视台和上海文广百视通。 笔者认为,未来的格局将是:彩电商生产互联网电视终端,内容由广电系运营。彩电企业自建内容绝非本意,既不擅长,也无能力,烧钱又猛。广电收回运营权,则保证了在互联网电视产业链中不被架空。 如此一来,博弈中互相妥协,互联网电视得以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