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方早报2月24日记者的报道《江浙沪用工荒超过往年 85后农民工拒绝4000元月薪》一文标题来看,似乎农民工的工资有了大幅提高,“用工荒”非工资低而是农民工挑剔所致。如果不是仔细阅读全文,像我曾经对抛光有所了解的人也会作此判断。然而在细读文章两遍之后,我才发现:误判都是先入为主的错。
在谈到85后农民工拒绝4000元月薪时,作者用了四段文章进行叙述,虽然作者借介绍人之口把农民工拒绝4000元月薪归入新生代“不会吃苦”之列,但我发现,在第三段的末尾,作者还是借85后农民工之口说明了拒绝的真相。文章这样写道:
近日,杭州一家企业招收抛光工,曾向一名“85后”开出4000元月薪,被对方以该工作不利于健康,是在“拿身体换钱”为由拒绝。
如果对抛光工作性质一无所知的人,对这一笔带过的说明多半不会放在心上,而很有可能将注意力放到月薪4000元上面。是啊,4000元月薪都遇拒绝,现在的农民工也太不能吃苦了吧!?
如果我告诉你抛光工作的内容和工作环境,不知你是否还会有此感叹?
我所知道的抛光大多是五金制造或加工企业,大凡需要电镀的钢铁等金属制件,在电镀之前都要进行表面抛光处理,打磨毛刺、去掉锈迹、或使转角部位变得光滑等等,使用的-爱华网-设备通常为电动抛光机,但抛光操作则大多为手工,即操作者手握需要抛光的金属件按在抛光机转轮上进行打磨。操作时往往会碰撞火花、飞射粉末,操作工所戴的白色口罩半天时间不到就会全部变黑。比之白居易所描绘的卖炭翁“两鬓苍苍十指黑、满面尘灰烟火色”有过之而无不及。专职的抛光车间可以说整个厂房就是十足的“黑”工厂。
即便在十多年前,抛光工的工资都有二、三千元。然而即使工资高过平均工资许多,但抛光工作仍是外来工“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也就是说,只有初来乍到者,在找不到工作之前的一种过度性选择。诚如这位拒绝4000元抛光工作的85后农民工所言,这是在“拿身体换钱”。别的工种打工是在卖力,抛光工则是地地道道的卖命。
看来,十多年过去了,抛光工的工作环境还没有丝毫的改变。虽然近几年,我没有机会再走进这样的抛光厂,但我从去年几例农民工生死维权的报道中依然可以窥见“黑”工厂仍然隐藏在中国沿海及内地的各个角落。河南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的悲壮、重庆一群农民工因肺吸尘在温州的维权艰难、贵州一群农民工也因肺吸尘在深圳的维权艰难:这三起漫长而艰难的维权案,除了张海超看到了胜利的曙光,后两例至今没有下文。而我们所知的是:重庆、贵州两地的农民工有的人已经倒在了维权路上、他们的冤魂至今恐怕都没有回到家乡!
如果说十多年前我们的国家还很穷,我们的农民工还很傻,原始积累、以命换钱双方都是迫不得已,然而在改革开放三十年的今天,在我们外汇储备数万亿、在我们的房价每平米过万元的今天,在我们的独生子女普遍成为劳动力大军的今天,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去改善农民工的工作条件,还让他们以命换钱呢?
我敢说:农民工拒绝的不是高薪是污辱,农民工需要的绝不仅仅是加薪而是尊重!
破解“用工荒”绝不是一个“加薪”可以解决,没有全社会和企业对农民工发自内心的尊重和爱护,没有农民工工作上的安全和生活上的尊严,“用工荒”不要说三个月可以缓解,恐怕十年八年也难根除。
但愿我的解读是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