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手头的积蓄不是很多,又不想和别人合伙做生意,那么靠这点钱能不能办一个自己的独资企业呢?今年1月1日《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实施,为人们提供了机会进入新千年,“自己投资当老板”成了人们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近些天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企业登记注册部门前来咨询、申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人络绎不绝,许多人焦急地询问工作人员,注册一家个人独资企业需要哪些条件,多久才能得到批准等,当老板的迫切心情可见一斑。
人们如此关注的个人独资企业,究竟会给人们的工作与生活带来什么新的影响呢?
老板好当赚钱不易
《个人独资企业法》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在投资方面放宽了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对注册资本实行申报制,并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过去无论注册什么企业,只有注册资本达到规定的数额才能申请注册。比如注册一家股份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为1000万元;注册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也要10万元,即使一个个体户,也需要对一定的注册资本进行验资。而现在申请注册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只须投资人自己申报出资数额,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不对其进行验资。也就是说,只要其他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投资人申报出资的多或少,都不会影响工商管理部门对企业的注册核准。这表明当老板已不再是有钱人的专利,不太有钱的人只要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条件,也可以设立自己的企业,过一把“老板”瘾。
然而,老板好当并不意味着钱好赚。虽然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条件放宽,登记注册手续简化了,但办个能赚钱的企业却不那么简单。眼下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许多商品供大于求,个人独资企业如何发挥自身优势,扬长避短,拾遗补缺,是值得想当“老板”的人们认真考虑研究的。如果对市场没有足够的了解,就一个“猛子”扎到商海里,说不定钱还没赚到,人就先呛了水。
目前,各地申办个人独资企业的人不少,但尚未有一家企业被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记者从国家工商局了解到,《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已于1月13日正式出台,现正印发给各地基层工商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将依据办法规定,要求申办人提交有关文件,在收到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依此推算,首批个人独资企业可能会在春节前后“出生”。
责任无限慎重经营
有不少人认为,一般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了,都是用企业的财产来清偿债务。因此,企业的财产越少,将来所负的偿债责任也越校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最低出资限制,那么用1元钱注册一个企业岂不是很“便宜”?
对于这种想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经济监督管理司司长胡修干说,这是对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不够清楚而产生的误解。个人独资企业所负的是“无限责任”,根据法律,当个人独资企业在清算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也就是说,无论企业在注册时申报出资数额是1元还是1万元,它应负的偿债责任是不会改变的。
正是由于个人独资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性质不同,所以《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和“公司”字样。这就提醒投资人,虽然个人独资企业设立起来不难,但所负的经营责任重大。如果企业出现经营不善,资不抵债,那么后果就不仅仅是企业破产,可能还会导致家庭“破财”。这就要求投资人作好充分准备,把握市场规律,防范风险,慎重经营。
为何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不能叫公司?胡修干解释说,我国已经出台了《公司法》,如果投资人要办公司,就要按照《公司法》的条件申请注册公司,而不能按《个人独资企业法》来申办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可以叫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等。
鼓励发展规范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法》不仅放宽了市场主体准入的条件,在招用职工人数上不作限制,而且加大了对个人独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比如法律明确规定了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和合法权益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任何方式强制企业提供财力、物力、人力,企业财产所有权可以依法转让继承等。法律在赋予个人独资企业广泛权利的同时,也对企业在经营、纳税、保障职工权益等方面作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制订了相应的处罚条款,体现了保护和规范并重的原则。
个人独资企业具有设立灵活、登记手续简便的特点,它在吸纳社会劳动力、增加就业机会方面作用显著。社会各界应当依法鼓励和正确引导个人独资企业的发展,为企业的创立提供便利条件和良好服务,促使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出现新的高潮。